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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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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房屋轉租合同範文,希望你能從中獲得想要的資訊!僅供參考哦!

房屋轉租合同

  房屋轉租合同

轉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當事人就房屋轉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於 房屋 平方米轉租與承租人爲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約承租相應責任。

第二條 轉租期限:自 起,至 止計 年。

第三條 租金:

1. 每月租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以前繳納。

2. 保證金人民幣元,於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 使用轉租房屋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住家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於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騰出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用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轉租房屋時並應負責回覆原狀。

第五條 危險負擔: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

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房屋轉租協議書範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兩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解除租約。

2.乙方於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豎日起,乙方應按照每日 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的,視爲放棄,可由甲方處理。

3.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各執 份爲憑。

  轉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年 月 日

【拓展閱讀】

  房屋租賃合同能不能更改

一、房屋租賃合同能不能更改?

更改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在現實中比較普遍,我們先來看個案例:2011年12月,趙大勇一家從九臺來到長春打工,以1200元/月的價格租賃了長春市民程先生的住房。趙大勇的女兒當時4歲,他籌劃着孩子先上幼兒園,過兩年攢錢爭取上那個好小學,所以簽訂了5年《房屋租賃合同》。當時程先生要價1300元/月,可是看着趙大勇一家不容易,就按照1200元/月的價格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採暖費和物業費程先生負擔。可是回家後,程先生妻子埋怨他太善良了,現在的房子很好出租,尤其這套處於老城區的房子,應該要求租客自己負擔採暖費和物業費。程先生妻子立刻找到程大勇一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要求更改《房屋租賃合同》。租客趙大勇當然不同意,兩家鬧得很不愉快。

那麼,房屋租賃合同能不能更改?按照法律規定,房東或者房客更改原《房屋租房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那麼,當事人如何才能更改房屋租賃合同?

二、如何更改房屋租賃合同?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當事人想要更改房屋租賃合同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房屋租賃期間,經租賃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房屋租賃合同。

二是房屋租賃期間,租賃當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處理: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終止的,由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或者繼受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者有多人的,應當協商確定一名承租人。協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變更承租人;協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繼續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確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權。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改建、擴建、拆除重建,原租賃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適用的,出租人應當與承租人協商變更租賃合同。

以上就是對“房屋租賃合同能不能更改”“如何更改房屋租賃合同”所做的解答。從大部分實踐情況來看,當事人如果想要更改房屋租賃合同,那麼就必須雙方協商一致,否則很難更改房屋租賃合同。如果房屋租賃雙方難以達成一致,那麼就要儘快請律師幫助收集證據和準備材料,以便做好訴訟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