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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休假領導不讓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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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帶薪休假的僵局,其實有三個“不”——不讓休、不願休、不敢休。帶薪休假不讓休到底怎麼辦?下面隨本站小編來看看吧。

帶薪休假領導不讓休怎麼辦?

落實帶薪休假到底有多難?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並出臺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今年上半年,湖南、甘肅蘭州、黑龍江哈爾濱等地也相繼出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實施細則。然而近日的人社部調查顯示,目前帶薪休假的落實率僅有50%。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施行已超過7年時間,落實帶薪休假比較好的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而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落實起來相對較差。

帶薪休假爲哪般

6月,《北京市貫徹落實〈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實施意見》發佈,引發廣泛關注。根據意見,2020年,全市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將基本得到落實,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現代旅遊休閒體系將基本建成。意見明確,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切實保障其旅遊休閒權利,加強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爲職工維護休息權益提供法律援助。

此前,部分地方政府也已公佈機關事業單位帶薪休假實施意見或細則,如4月初,哈爾濱發佈了《哈爾濱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意見》;5月4日,甘肅蘭州市人社局印發了《關於全面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辦法》;5月25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

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對刺激消費、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新常態下的經濟轉型都是有好處的。”

說帶薪休假制度將立竿見影地利好旅遊業爲時尚早,不過緩解黃金週出行人流過於集中帶來的一些社會壓力和安全隱患倒是顯而易見,比如景區、酒店、交通等方面的問題將有很大改善。進一步想,遊客的組成方式也會由原來的跟團遊、公務遊爲主逐步過渡到自由行、自助遊。接下來伴隨的,就是相應的產品組成方式和企業服務模式的調整。

“對於線上線下旅行社、服務商、旅遊業創業羣體來說也會帶來很多轉變。帶薪休假真正落實之後,旅遊淡旺季不會那麼明顯,企業經營更均衡,因此對於全行業而言,長遠看,不僅僅對在線產業有利好,對全行業也會起到良性推動作用”,某旅遊網總裁說到。

帶薪休假爲何難

帶薪休假制度雖然有,但落實起來並不容易,企業的逐利性和職工的弱勢地位,是導致帶薪休假難落實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斷上升,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企業希望透過減少員工帶薪休假的時間來降低成本,因而不願主動落實帶薪休假。另一方面,職工因個人謀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動維護自己的休假權益。

員工“不敢休”

“領導自己帶頭不請休假呢,我們怎麼好意思休?萬一留下不勤奮工作的印象,以後調動、升遷都麻煩。”——銀行張如是說。

“我做銷售,工資大部分都是提成,底薪很低,帶薪休假的‘薪’是指底薪,還不如不休。”——銷售黃吐苦水。

“做諮詢太忙了,手裏的事情做不完,休假的話影響整個部門,年假的事我連提都沒提。”——諮詢王很無奈。

“我幹了一年多了,沒聽說過帶薪休假。不幹活兒誰給你錢啊?”保安李很驚訝。

“休假得給公司打報告,還不一定批准。就算準假了,老闆也可能會在休假期間安排工作。”——傳媒孫很心累。

單位“不讓休”

“作爲私營企業來講,人才招聘非常困難,人員的流動性也非常強,以前我們就有些員工以休假爲藉口,到其他的單位進行應聘,造成了我們人員的流失。”——高管也很委屈。

“作爲私營企業來講,每一個員工都有一個自己固定的崗位,而且他自己的崗位也很難被別人所替代,如果他一旦休假的話,那麼整個工作鏈條會失衡,必然會給公司帶來一些成本上的壓力。”——大家都不容易。

機關事業單位率先落實帶薪休假,固然可形成一定的帶頭和示範效應。但在機關事業單位加快落實帶薪休假的同時,在企業尤其是民企、中小企業,更要有工會等相關部門的監管來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執行。

監管不給力

執法監督和處罰力度的不足也是帶薪休假制度落實不了的重要原因。單位違規後受處罰力度小甚至無處罰,如此“零成本”,也使部分用人單位缺少了對法律應有的敬畏,勞動者只好忍氣吞聲,進一步加重了帶薪休假“落實難”。

帶薪休假怎麼辦

要讓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不僅僅停留在50%,需要企業認識到就業市場供需關係遲早將發生改變,帶薪休假可以成爲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

而勞動者也應加強維權意識。勞動者透過法律主張自身權益,前提是社會輿論和法律環境的支援。一方面執法者應加大執法力度,維護法律嚴肅性,另一方面社會輿論也應鼓勵勞動者這樣做。

與此同時,相關部門也應儘快從全國範圍出臺落實帶薪休假的相關細則,並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部門主動監督和追責力度,提高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嚴格追究不執行帶薪休假制度用人單位的違法責任,以不斷提高帶薪休假的落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