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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年休假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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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配套法規,《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於今年9月18日正式實施。 帶薪年休假計算方法

帶薪年休假計算方法

跳槽多年,現在怎麼算?

市民:我在原單位工作了8年,3年前才跳槽到現在的單位,我的帶薪年休假要怎麼算?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今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僅規定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其中,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但是,後面發佈的《實施辦法》卻對累計工作時間進行了明確:“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爲累計工作時間。”

根據以上規定,員工在A單位工作了8年,後又跳槽到B單位工作了3年,那麼其累計工作時間應爲11年。也就是說,員工在B單位的帶薪年休假天數,應按累計工作時間11年計算,因此可享受10天的年休假。

進單位沒多久怎麼算?

市民:我是今年10月1日才跳槽到現在單位的,以前在原單位工作了3年,那麼我的帶薪年假該怎麼休?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工作已滿12個月,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爲:(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由於職工在A單位已經工作了3年,今年10月1日跳槽到B單位 (其前後工作是連續的),那麼該職工今年在B單位剩餘的“日曆天數”爲92天。按規定,該職工原本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爲5天,那麼該職工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應爲(92÷365)×5天≈1.26天。由於0.26天不足1整天,因此該職工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1天。

但是,從第二年起,該職工在B單位的休假天數就應按《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的累計工作時間計算,可享受5天休假。

請了探親假後怎麼算?

市民:前段時間,經公司批准,我請假了5天回老家探親,請問這段假期會抵消我的帶薪年休假嗎?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實施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實施辦法》還規定,當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於其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時,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如果確實因爲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於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因此,該職工還可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終止勞動合同後怎麼算?

市民:我是一公司的人事部人員,我們公司有職員還沒休年假就提出辭職並向我們要未休年假的工資報酬,那麼我們要怎麼算給職工?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如果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天數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天數的,不再扣回。具體折算方法爲:(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另外,《實施辦法》還規定,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可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 (21.75天)進行折算。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前12個月工資報酬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