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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最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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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最新最低工資標準

太原市最新最低工資標準

今天,記者從太原市人社局獲悉,太原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自5月1日開始實施。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行車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項目。

具體情況爲,迎澤區、尖草坪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小店區、古交市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450元提高到16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9.3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7.7元。清徐縣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350元提高到15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8.7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6.6元。陽曲縣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250元提高到1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8.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5.6元。婁煩縣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150元提高到13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7.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4.5元。

最低工資不包括哪些項目?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用人單位包吃包住是否就可以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不能。原勞動部《關於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通知》(勞部發[1994]409號)第三條規定:“關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除《規定》中列舉的扣除項目外,用人單位透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內。”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對勞動者包吃住,屬於用人單位給予職工的福利,用人單位不能將此計算在內,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貨幣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包含三個部分,一是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二是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三是勞動者爲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透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