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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起食鹽價格明年起全面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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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食鹽調度和配送工作,切實保障食鹽市場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和經濟欠發達的邊疆民族地區普通食鹽穩定供應,做到不斷供、不脫銷。下面小編爲你詳細的介紹食鹽價格的相關情況,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年1月1日起食鹽價格明年起全面放開

國家發改委昨天宣佈,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廢止《食鹽價格管理辦法》,同時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

國家發改委要求,屆時各地要做好改革前後政策銜接,細化改革措施,抓緊建立完善食鹽儲備體系,研究制定應急預案,確保食鹽安全穩定供應。食鹽生產經營企業要做好食鹽調度和配送工作,完善企業儲備制度、保持合理庫存,切實保障食鹽市場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和經濟欠發達的邊疆民族地區普通食鹽穩定供應,做到不斷供、不脫銷。

爲了保持食鹽價格基本穩定,各地要加強食鹽零售市場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和經濟欠發達的邊疆民族地區價格監測,注重研判預警,當食鹽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要及時採取投放儲備等有效措施,保持食鹽價格穩定。特殊情況下可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同時,要加強食鹽價格監督檢查,發揮12358價格監管平臺的作用,受理舉報投訴,查處哄擡價格、串通價格、囤積居奇等不正當價格行爲,維護食鹽市場秩序。消費者可透過12358價格監管平臺舉報價格違法行爲。

各地還要做好邊遠貧困地區和低收入羣體保障工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靈活選擇政府補貼運銷費用或直接補貼貧困人口等方式,保障邊遠貧困地區和經濟欠發達的邊疆民族地區人口能夠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鹽。要按照已經建立的社會救助機制,確保低收入羣體不因放開食鹽價格而降低生活質量。

如何保障食鹽市場和價格基本穩定

保障市場供應

要求食鹽生產經營企業做好食鹽調度和配送工作,切實保障食鹽市場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和經濟欠發達的邊疆民族地區普通食鹽穩定供應,做到不斷供、不脫銷。

建立健全食鹽儲備體系

建立由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共同組成的全社會食鹽儲備體系,其中政府儲備不低於本地區一個月食鹽消費量,企業儲備不低於正常情況下一個月的平均銷售量,遇有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採取投放儲備等手段,確保食鹽安全穩定供應。

保持價格穩定

加強食鹽市場價格監測,建立健全應急保障機制,保持食鹽價格穩定,特殊情況下可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

強化市場監管

加強食鹽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哄擡價格、囤積居奇等不正當價格行爲,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焦點

1供應有充分保障食鹽價格不會出現異常波動

昨天,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就全面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後,社會關心的問題進行答記者問。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說,我國鹽資源十分豐富、食鹽市場供應主體較多,實施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放開食鹽價格後,總體上看,食鹽市場供應有充分保障,普通食鹽價格不會出現異常波動。

這位負責人說,我國鹽資源十分豐富,鹽行業多年來產大於銷。2015年我國原鹽產能11345萬噸,消費量爲8876萬噸,其中食鹽消費量僅爲1000萬噸左右。同時,我國食鹽市場供應主體較多,登記註冊的鹽業生產企業有300家左右,鹽業流通企業有4000多家。

今年4月國務院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決定推進鹽業體制改革,完善食鹽專營制度,打破食鹽生產企業只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食鹽批發企業只能在指定範圍內銷售的規定,允許食鹽生產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開展跨區域經營,全面建立起競爭性市場結構,食鹽價格具備放開條件。因此,按照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統一部署,國家發改委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

2建立儲備體系企業儲備不低於一個月平均銷量

這位負責人表示,國家將建立健全食鹽儲備體系,建立由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共同組成的全社會食鹽儲備體系,其中政府儲備不低於本地區一個月食鹽消費量,企業儲備不低於正常情況下一個月的平均銷售量,遇有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採取投放儲備等手段,確保食鹽安全穩定供應。

爲了保持價格穩定,會加強食鹽市場價格監測,建立健全應急保障機制,保持食鹽價格穩定,特殊情況下可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此外有關部門也會加強食鹽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哄擡價格、囤積居奇等不正當價格行爲,維護市場秩序。

3採取價格干預等手段保障邊遠地區吃鹽不受影響

食鹽價格放開後,有羣衆擔心內地山區和邊遠地區因運輸距離遠、成本高,食鹽價格可能出現上漲。

對於這種擔心,這位負責人說,國家要求各地高度重視,組織好食鹽的調配和運輸,及時採取投放儲備、臨時價格干預等手段,確保內地山區及邊遠貧困地區普通食鹽穩定供應和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同時,要求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靈活選擇政府補貼運銷費用或直接補貼貧困人口等方式,保障邊遠地區和經濟欠發達的邊疆民族地區人口能夠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鹽,並按照已經建立的社會救助機制,確保低收入羣體不因放開食鹽價格而降低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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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食鹽價格明年起全面放開

《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公佈5個月後,國家發改委明確,自2017年1月1日起,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

這是繼2014年小工業鹽價格管制放開後,鹽業價格的再次改革,至此,中國所有鹽產品價格將全面放開。

放開食鹽價格只是本次鹽改的內容之一。今年4月公佈的改革方案確定,取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只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的規定,允許生產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領域,自主確定生產銷售數量並建立銷售渠道,以自有品牌開展跨區域經營,實現產銷一體,或者委託有食鹽批發資質的企業代理銷售。

不過,本輪改革並沒有完全取消專營制度,低於市場預期。生產和批發環節雖然取消了指定銷售制度,但仍堅持專營,尤其是批發環節,除了現有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將不再覈准新增食鹽批發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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