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單位是指依法成立並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從事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活動的服務機構。
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託,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檔案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資訊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係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在訂立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時,建設單位將勘察、設計、保修階段等相關服務一併委託的,應在合同中明確相關服務的工作範圍、內容、服務期限和酬金等相關條款。
實施建設工程監理應遵循下列主要依據:1、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檔案;3、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檔案。
工程監理單位應公平、獨立、誠信、科學地開展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活動。
崗位描述:
1、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監理工作;
2、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完成工程量的核定;
3、擔任現場監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4、對承建單位實施計劃和進度進行檢查並記錄;
5、承建單位實施過程中的軟件和設備安裝、調試、測試進行監督並記錄;
6、按設計圖及相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和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
任職資格:
1、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建築、土木、工民建類相關專業;
2、1年以上工程監理工作經驗,有助理工程師資格者優先;
3、精通工程監理,工程管理等相關專業知識,瞭解建築法、合同法、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瞭解工程概預算相關知識;
4、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夠合理、有效地協調各項相關工作,工作嚴謹、認真、細緻,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
5、責任心強、吃苦耐勞,能適應經產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