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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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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加大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力度,營造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制定具體方案!

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

篇一: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

按照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滄政辦字[2013]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定於20xx年5月份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爲確保活動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宣傳目的

以保護社會公衆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爲出發點,透過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全面提高社會公衆識別、抵制非法集資活動的能力,教育人民羣衆增強風險防範意識,讓非法集資活動失去生存土壤,從源頭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案件的發生。同時,透過宣傳教育活動的持續深入開展,推動全市各級各部門加強上下聯動和部門協作,構建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長效機制。

二、宣傳內容

(一)大力宣傳《堅決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答新華社記者問》、《權威部門介紹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背景知識》等資料,宣傳非法集資的屬性、特徵和表現形式,告訴人民羣衆怎樣識別非法集資。

(二)大力宣傳《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第247號令)、《刑法》等有關非法集資處置法律政策,讓人民羣衆明確非法集資是違法犯罪行爲,法律不予保護,政府不會買單,增強“買者自負”和“風險自擔”意識,教育人民羣衆遠離非法集資。

(三)大力宣傳近年來查處的典型非法集資案件,以案說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慣用伎倆,揭示非法集資的欺騙性和風險性,宣傳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引導人民羣衆自覺抵制非法集資,並向政府舉報非法集資線索。

三、宣傳方式

各部門要協調合作,採取召開會議、懸掛橫幅、張貼海報、設定諮詢點、發放宣傳材料、發放手機資訊、新聞媒體報道、公佈舉報電話等多種形式,集中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

四、工作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在政府大門、院內及轄區內各村、街懸掛宣傳標語、設立宣傳欄,並在各村進行廣播,確保宣傳進街道、進鄉村。

(二)各金融機構要在營業網點內採取懸掛橫幅、電子屏幕滾動播放、向客戶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衆開展宣傳教育。

(三)市公安局、市銀監局、市人民銀行負責組織專業人員,在信發商廈門前廣場設定諮詢點,發放宣傳資料,接受羣衆諮詢。

(四)市城管局負責在全市各主要道路懸掛宣傳橫幅,在公園及各大商場門前等羣衆集散地設定宣傳展板。

(五)市交通局負責在車站懸掛宣傳橫幅、設定宣傳欄,並組織出租車和公交車,在車身張貼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海報。

(六)市房管局負責協調各住宅小區,在小區內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海報。

(七)市廣電臺負責在每日黃金時段播放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廣告,並公佈舉報電話:3xxx481。

(八)移動、聯通、電信公司負責向轄區內全部手機用戶發送宣傳短信。內容爲:“河間市人民政府提醒您: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謹防血本無歸。舉報電話:3653481”,或在宣傳標語中自行選擇。

(九)市政府辦電子政務科負責在河間政務網開闢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專欄,並公佈舉報電話:36xxx81。
 

篇二: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

爲進一步鞏固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效果,強化社會公衆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根據《關於印發的通知》(甬政辦明電〔20xx〕13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定於20xx年5月11日至6月10日,在全區範圍內開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爲確保活動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圍繞“平安鎮海”和“金融生態示範區”建設的總體部署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衆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強化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培養正確投資理念,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營造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保護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維護我區經濟金融穩定。

(二)工作原則

1.突出重點,注重實效。以投融資中介(投資諮詢、非融資性擔保、第三方理財)、私募股權投資、網絡借貸及本地其他案件高發領域爲重點,加大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大力拓展宣傳教育的深度和廣度,積極創新宣傳方式,增強宣傳教育的互動性和參與性,增強宣傳品的通俗性和生動性。

2.貼近羣衆,貼近生活。針對非法集資參與者主要是基層羣衆的實際,將宣傳重點放在鄉鎮農村和城市社區,推動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工廠、進學校、進家庭、進村社。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傳統媒體和微博、微信等新興載體,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宣傳活動。注重採用易於接受的方式加強對老年人、農民工等易受侵害羣體的宣傳。

3.多級聯動,多方配合。宣傳教育活動由區政府統一部署實施,區政府有關單位、金融管理部門、相關金融機構協同推進。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明確職責、加強檢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4.集中宣傳,長效管理。本次宣傳教育活動在今年5月至6月集中開展。爲保證宣傳效果,堅持不懈推動宣傳教育長期化、經常化、規範化,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社會公衆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

5、打防結合,系統處置。在宣傳教育的同時,加強對非法集資案件的'日常排查和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專項排查;從嚴查辦社會危害性大、涉案金額大、參與人數多的案件,加大對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宣傳力度。

二、宣傳內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傳內容

1.金融政策法規解讀。宣傳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介紹非法集資的特徵、表現形式和常見手段,揭露慣用犯罪伎倆,提高社會公衆的識別能力。

2.非法集資案例剖析。宣傳近年來查處的典型非法集資案件,以案說法,揭示非法集資的風險及社會危害,引導羣衆自覺抵制非法集資,積極支援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

3.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宣傳普及與非法集資相關的金融知識,介紹合法的投資渠道和理財方式,引導公衆理性投資,合法理財。

(二)宣傳方式

1.發放宣傳資料。各地結合實際,發動村(社區)工作人員進村(社區)入戶宣傳;或開展集中宣傳,發放宣傳資料,併爲羣衆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媒體宣傳。結合各地實際,在電視、廣播、報刊、網站等傳統媒體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上採取系列報道、專題專欄、專家座談、受害羣衆現身說法等形式開展宣傳。

3.開展講座培訓。對羣衆開展非法集資有關法律政策講座;設立基層諮詢點,接受羣衆諮詢。對於羣衆參與程度高、開展效果好的村或社區,建立長期的教育示範點,達到以點擴面的效果。

4.發佈提示資訊。利用發送手機資訊覆蓋面廣、傳播速度快的優勢,向轄區內手機用戶發送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短信。

5.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海報。在街道、社區、車站、碼頭、廣場、城鄉結合部、集市、專業市場等羣衆集散地,懸掛宣傳橫幅,設定宣傳欄,張貼宣傳海報。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11日-5月15日)。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及時動員佈置,做好相關宣傳資料製作和印發等前期準備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5月16日-6月7日)。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按照工作部署,採用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並將宣傳教育與處置打擊工作結合起來,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6月8日-6月10日)。在總結宣傳月活動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和健全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工作長效機制。

四、責任分工

(一)各鎮(街道)、園區

組織實施本轄區的宣傳工作;負責本轄區宣傳資料製作、發放、懸掛、張貼、諮詢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非法集資有關法律政策培訓講座;組織開展對P2P等投融資領域、商務樓宇等重點區域的專項排查和打擊工作。

(二)區級有關單位

區金融辦:負責宣傳月活動的統籌協調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提供部分宣傳資料;協調各鎮(街道)、園區聯合開展宣傳工作,協調區級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人行北侖支行:參與宣傳工作,協助當地政府開展宣傳工作。

銀監辦:參與宣傳工作,負責提供監管範圍內所涉宣傳材料;協調指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新聞媒體開展非法集資宣傳。

區公安分局:嚴查宣傳月期間的非法集資活動,給違法犯罪分子以高壓態勢,形成宣傳實效;負責提供非法集資典型案例分析的宣傳材料。

區市場監管局:配合金融監管部門排查超經營範圍開展融資服務、有潛在非法集資風險的市場主體;規範媒體廣告行爲,強化各類媒體上涉及非法集資、民間借貸非法廣告的監測與案件查辦力度。

區教育局:向教師羣體開展處非宣傳教育,向廣大中小學生普及基本金融知識,透過學生回家向家長和祖輩轉送宣傳資料。

區司法局:利用各類法制宣傳平臺和普法陣地開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相關法律知識的普及和宣傳。

區郵政局:加強對郵遞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確保郵遞人員遵從職業操守,不爲非法集資廣告或各類涉嫌非法集資的投融資廣告傳單進入居民信箱提供方便。

區電信局:轄區內移動電話用戶發送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短信。

今日鎮海、鎮海電視臺、鎮海廣播電臺:負責媒體宣傳內容製作和發佈;負責清理本媒體上涉及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的非法廣告。

區處置非法集資局際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參與宣傳工作。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