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調研報告>

檢察機關監督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學問君 人氣:1.48W

法律監督工作是憲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檢察機關監督工作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

檢察機關監督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檢察機關監督工作調研報告範文(一)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X年工作要點的安排,X月X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X帶領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法制委員會委員就X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立案和偵查監督工作情況進行了視察,視察組先後到城區、郊區兩個檢察院實地察看了辦案場所、查閱了案卷資料,聽取了城區、郊區和市檢察院關於立案和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彙報,並與部分檢察幹警進行了座談交流。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緊扣“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積極探索、創新、完善立案和偵查監督工作機制,改進監督方法,提高監督水平,強化隊伍建設,提升辦案質量,保障司法公正,爲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積極開展監督,確保案件質量

全市檢察機關在立案監督與偵查監督工作中,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爲指導,堅持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並重,實事求是、不枉不縱的原則,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堅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嚴把案件質量關、證據關、事實關和法律適用關,準確把握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權的辯證關係,有效防止了錯捕錯判、糾枉過正,切實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保證了案件辦理的整體質量。X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針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情況,共向公安機關發出《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X件,監督公安機關立案X件;針對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情況,共發出《說明立案理由通知書》X件,監督公安機關撤案X件;針對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的超期羈押、未履行法定手續等各類違法行爲,提出糾正違法意見X件次,發出書面《糾正違法通知書》X件,公安機關已糾正X件,其餘正在辦理中;向其他有關機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X件。

突出監督重點,拓展監督範圍

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圍繞羣衆反映強烈的社會民生熱點問題,積極拓展工作覆蓋範圍,將監督視野向治安處罰案件等方面延伸,重點監督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動,相繼開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壞資源環境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另案處理”案件、打擊整治“僞基站”違法犯罪活動等專項檢查監督活動。在專項監督工作中,積極創新工作方式,主動深入農村、企業和社區,傾聽羣衆呼聲,暢通監督渠道,開闢立案監督案源線索,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檢察機關打擊犯罪、化解矛盾、強化監督的工作職能,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加強聯繫溝通,加大監督力度

全市兩級檢察機關注重加強與偵查機關、行政機關的聯繫與溝通,與公安機關就刑事案件辦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達成了八項共識,並在礦區公安分局試點設立了檢察官辦公室,建立刑事案件資訊共享機制,變事後監督爲事中事前監督,對重大疑難案件實施介入偵查,協助和引導偵查機關正確、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形成了共同打擊刑事犯罪的長效協作機制。城區檢察院針對重特大案件事實證據掌握不足的情況,及時與城區公安分局召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監督聯席會議,督促偵查部門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相關證據。郊區檢察院積極加大對行政執法機關的監督力度,結合轄區實際制定打擊非法採礦工作實施方案,發現線索後第一時間向國土部門下達移送案件建議書並跟蹤督辦,確保了案件及時立案、及時批捕、及時移送審查起訴。

創新工作思路,加強跟蹤監督

市人民檢察院主動創新監督工作思路,制定了《陽泉市檢察機關全面推進提前介入命案偵查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行主任檢察官辦理命案工作機制,以引導取證爲中心,圍繞捕、訴、審三個環節對證據的要求,提前介入了X起命案的偵查工作,對命案偵查活動的重點環節進行全程監督。在此基礎上,全市檢察機關拓展了對偵查活動的監督範圍,全面加大了對批捕、不捕、在逃、另案處理案件的跟蹤監督處理,加強了檢察機關內部公訴、控申、反貪、反瀆等部門及法院審判部門的溝通協作,充分發揮了引導證據的監督作用,切實保證了監督案件的質量。

規範執法行爲,推進檢務公開

全市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全面推動檢察執法規範化建設,建立完善檢務督察工作機制,積極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和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嚴格執行檢察機關辦案工作流程和辦案質量考評辦法。全面實施“陽光檢察”工程,深入推進檢務公開,公開發布案件辦理情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提高了全市檢察工作透明度和執法公信力,促進了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二、存在問題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瞭解到立案和偵查監督工作中,還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難和共性的問題,需要繼續努力加以克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援,監督剛性不足。新刑訴法未就具體的監督範圍、手段和方式作出規定,使偵查監督工作缺乏程序保證,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偵查監督工作的開展,使檢察機關立案和偵查監督缺乏強制性,顯得軟弱無力,監督效果不理想。

立案和偵查監督來源相對單一滯後。檢察機關在履行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權時,除依靠羣衆反映、提前介入偵查、案卷審查外,沒有其他直接有效的方法和途徑。案件監督線索來源少,掌握案件線索難,影響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

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仍需完善。“兩法銜接”不順暢客觀上造成取證難度加大,打擊不力,法律監督效果不明顯。執法標準存在不統一、不規範問題,在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交刑事案件時容易產生衝突。

立案和偵查監督隊伍建設仍需加強。檢察機關普遍存在隊伍老化、編制短缺、辦案力量不足的問題,偵查監督部門任務重、工作壓力大、工

作積極性差的情況比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立案和偵查監督工作的開展。

三、幾點建議

突出監督主題,改進監督手段,進一步適應形勢要求

全市檢察機關要以“強化監督、公正執法”爲主題,認真抓好乾警隊伍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認識,不斷增強做好立案和偵查監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努力克服偵查監督法律規範缺乏的不利因素,全面履行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三大職能,努力做到敢於監督、善於監督。要堅持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繼續加強同偵查機關的紀檢、政工、督查等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重大疑難案件提前介入、不捕說理、刑事和解等工作制度,規範適時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等活動,將偵查活動監督由事後監督轉爲同步監督,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監督糾正,維護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完善工作機制,形成監督合力,進一步增強監督實效

全市檢察機關要探索建立發現、調查和糾正違法偵查行爲的長效工作機制,不斷完善提前介入、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聽取委託律師意見,以及非法證據排除、職務犯罪線索移交等制度,構築嚴密完備的偵查活動監督體系,確保偵查活動合法、文明、公正。要建立健全移送案件備案審查制度、聯席會議制度等長效工作機制,透過搭建資源共享平臺,綜合運用查處職務犯罪、抗訴、糾正違法通知和檢察建議等手段,將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相結合,努力增強監督活動的預見性、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完善跟蹤監督工作,加強檢察機關偵監部門與公訴、控申和監所等業務部門的聯繫和配合,充分利用網絡資訊平臺,構建立案監督“一體化”工作機制,及時掌握每起案件從立案、逮捕、起訴到審判的各個環節和進程,確保監督案件依法及時辦結。

立足司法公開,積極探索創新,進一步推進“兩法銜接”

全市檢察機關要立足司法公開,積極探索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在充分利用資訊共享平臺的同時,加強與公安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的溝通協調,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疑難問題,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有效發揮“兩法銜接”的整體優勢。要加大宣傳力度,透過專題報道、新聞發佈、專項工作通報等多種形式,進一步加強對立案和偵查監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傳。要廣泛宣傳“兩法銜接”工作的重要部署、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提高廣大人民羣衆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地位、作用的知曉率,贏得社會各界和人民羣衆的理解與支援,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自偵案件的監督制約機制,做到嚴格偵辦程序,依法公正辦案,確保檢察權正確有效地行使,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加強隊伍建設,強化辦案能力,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

全市檢察機關要堅持從嚴治檢,進一步加強對新類型犯罪的研究,加強立案和偵查監督幹警在證據審查、案件分析、糾正違法、服務大局等方面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檢察幹警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努力適應新刑訴法對立案和偵查監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進一步做好投入保障,逐步改良偵查裝備,依託先進技術和設備,逐步強化立案和偵查監督工作手段。要充實立案和偵查監督部門工作力量,積極解決基層院幹警嚴重不足的問題,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爲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援,推動立案和偵查監督部門辦案質量與辦案效果全面提升。

檢察機關監督工作調研報告範文(二)

按照縣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安排,X月上旬至X月中旬,在X副主任的帶領下,我們對縣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先後走訪了縣人民檢察院、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等單位,召開座談會,聽取了縣人民檢察院的`專題彙報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部分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的意見建議,赴XX、XX檢察院參觀學習了先進經驗,全面瞭解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現報告如下:

一、法律監督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法律監督工作是憲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X**年以來,縣人民檢察院牢固樹立“立檢爲公,執法爲民”理念,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主題,切實加強法律監督能力建設,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爲全縣的經濟社會發展、和諧穩定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法律監督工作有力,公平正義得到維護。縣人民檢察院針對羣衆關注的司法不公、執法不嚴、徇私枉法等重點、熱點問題,不斷加大法律監督力度,做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一是加強了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透過立案監督,有效防止和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和不該立案而立案等執法不嚴問題,透過審查批捕、審查起訴、適時介入偵查活動等形式,依法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實施法律監督,防止錯捕錯訴、漏捕漏訴,確保案件不枉不縱。X年以來,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監督立案X件X人;審查批准逮捕X件X人,審查提起公訴X件X人。對應當提請逮捕、起訴而未提請的,建議追捕X人、追訴X人;對不涉嫌犯罪的,建議撤回報捕X人、撤回移送起訴X件X人;書面糾正偵查違法行爲X次。二是加強了審判活動監督。透過提起抗訴、發出《檢察建議》等形式,依法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和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活動實施法律監督。對認爲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起抗訴X件,改判率爲X%,依法受理並立案複查當事人不服法院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案件X件,經審查原審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恰當,依法答覆並做好申訴人的服判息訴工作,書面糾正刑事審判違法行爲X次;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X件,審查立案X件,對認爲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裁判建議提請抗訴X件,再審改判率爲X%,提出再審檢察建議X件,工作性檢察建議X件,檢察建議均得到採納。三是加強了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書面糾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行爲X次,提出檢察建議X次;糾正脫管、漏管行爲X人次,督促收監執行X人次;依法建議減刑X人,依法辦理在押人員控告、舉報、申訴和刑期折抵錯誤案件,書面糾正羈押期限錯誤X次。四是加強了國家工作人員履職情況監督。注重發現和查辦濫用公權背後隱藏的貪贓枉法等職務犯罪行爲,爲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保駕護航。共查辦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X件X人,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X餘萬元。

(二)隊伍建設得到加強,監督能力不斷提升。縣人民檢察院堅持以提高檢察官素質爲目標,持之以恆地狠抓法律監督能力建設。一是抓理念轉變,強化法律監督意識。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檢察職業道德等教育活動,樹立“公正、和諧、精細”三大理念,強化法律監督意識,增強了檢察幹警依法監督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學習培訓,提升執法辦案能力。圍繞“崗位能力”和“創新能力”,分批次組織幹警開展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活動。將法學專家教授“請進來”開展新刑訴法、新民訴法系列專題講座,組織幹警“走出去”,到著名高校學習深造,提升幹警人文素養和綜合素能。三是抓人才培養,建設優秀檢察隊伍。縣檢察院從檢察事業跨越發展的需求出發,着力培訓高素質的專家型、專門型人才,制定實施“X青年人才培養計劃”,努力提高檢察幹警的法律監督水平。目前縣檢察院在職幹警X人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達X人,有X人取得碩士學位,X人透過國家司法考試,X名幹警納入全市檢察系統人才庫,X人次被市檢察院記功嘉獎。

(三)監督機制有創新,內部監督有制約

縣人民檢察院堅持結果監督與過程監督、個案監督與類案監督、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注重法律監督工作的機制建設與創新。在全市率先建立“在押人員未決羈押表現評鑑制度”,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員的人權,有效遏制了“牢頭獄霸”現象。在全市率先出臺《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實施意見(試行)》,加強了行政執法的法律監督,受到了高檢院的高度肯定。在全市率先試行擴大人民監督員的監督範圍,在規範幹警執法、提高案件質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設立基層檢務聯絡室,制定“檢務聯絡室化解矛盾工作辦法”,將法律監督觸角延伸到農村基層,爲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縣人民檢察院在監督別人的同時,也注重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依法接受人大監督和法院、公安的制約,促進公正執法。一是加強內部監督制約。認真落實《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的意見》,強化各業務部門相互之間的監督制約,透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舉報、偵查、批捕、起訴不同訴訟環節的相互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在偵查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全面推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慎用監視居住措施、規範贓款贓物處理、保障律師會見當事人等舉措,有效防止職務犯罪偵查工作中不規範、不文明現象的發生。二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監督。在依法向人代會報告年度檢察工作的基礎上,重要工作、交辦信訪案件主動向人大常委會彙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工作、觀摩庭審,認真辦理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聘請廉政監督員,深化檢察長接待日活動,開通檢察長電子信箱,完善網絡輿情覈查反饋制度,發揮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的監督和決策諮詢作用,促進了法律監督工作的公開透明。三是認真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從社會各界聘請了一批人民監督員,並賦予他們更大的監督權,對檢察機關自偵案件進行監督,把辦理職務犯罪的關鍵環節置於人民羣衆的監督之下,從制度上保證職務犯罪偵查權、起訴權的正確行使。四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的制約。按照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規定,在依法履行職責和加強與有關部門配合時,自覺接受制約。如對不批捕、不起訴的案件,公安機關要求複議的,另行指派辦案人員複議。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經過調研,我們認爲縣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成績顯著,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監督的意識有待增強

在調研中發現,無論是監督者或是被監督者,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意識都有待進一步增強。一方面,少數檢察幹警對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職責缺乏全面正確的認識。一是認爲自己的主要職責是辦案,只要辦好自己的案件就可以了,對其它方面的監督可有可無。二是認爲現行法律對某些法律監督規定得不完善、不科學,缺乏具體的措施,即使監督起來也是流於形式,收不到監督的實效,對法律監督的信心不足。三是存在畏難情緒,有的檢察幹警怕監督多了影響部門關係和人際關係,而不敢大膽開展法律監督工作。另一方面,由於監督氛圍還不夠濃厚,有的部門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到位,自覺接受並積極配合監督的意識不強,思想上存在監督就是挑刺找麻煩,有的對檢察意見的辦理存在消極應付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二)法律監督的方式方法有待改進

一是法律監督工作開展還較爲被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及外部協調配合機制建設步伐不快,監督渠道和資訊溝通不夠暢通,以致監督線索來源不多、監督資訊掌握不全、同步監督乏力。二是監督方式比較單一。開展立案監督和偵查監督總體上依賴於偵查機關的移送材料,監督視野較爲狹窄,主觀能動性發揮不盡理想。三是監督力度有待加強。受公檢法三家的業務考覈指標限制,客觀上使監督雙方的利益發生衝突,被監督單位難免存在牴觸情緒,影響法律監督取得實效。

(三)法律監督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幹警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近幾年來,檢察隊伍的人員知識年齡結構有了很大改善,但相比當前檢察工作的任務要求來說仍有差距,特別是一些新進年輕幹警的監督能力水平和經驗不夠,對執法、司法活動中的違法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者有所發現但提出的監督意見、抗訴質量不高,導致一些錯案和違法問題沒有得到及時糾正。二是辦理的部分案件的社會效果還不夠理想。刑事、民事、行政抗訴案件數量總體偏少,監督效果不明顯,對簡易程序案件、職務犯罪案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以及審判活動的監督都還比較薄弱。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制約着監督工作的開展。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法律監督力度,不斷提高監督質量

繼續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加大對立案監督、審判監督和刑罰執行監督的工作力度。一是要全方位開展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監督,着力改變民事審判監督相對薄弱的狀況。二是着力監督對嚴重刑事犯罪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該立案而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三是着力監督偵查活動中違反法定程序、侵犯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等問題。四是着力監督刑罰的執行及監管,依法糾正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問題,做好糾防超期羈押工作。五是進一步加大抗訴力度,提高抗訴質量,依法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六是進一步加強自偵案件的監督,做到依法辦案,保障人權。七是針對人民羣衆反映突出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問題,開展必要的專項監督活動,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八是嚴肅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堅決糾正和查處侵害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爲,維護司法公正,彰顯社會正義。

(二)深入推進機制創新,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我國三大訴訟法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規定得過於原則和空泛,這也不同程度地導致了法律監督工作的難度。對此,縣檢察院要從制約司法公正的重點環節和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入手,繼續創新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機制,圍繞縣委工作大局來開展法律監督工作。健全完善檢察機關對立案、偵查、審判和刑罰執行的監督制度,加大檢察工作改革創新力度,不斷創新觀念、創新機制、創新工作。完善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行爲要加大追究力度。自覺地接受縣委的領導X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繼續完善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推行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深化檢務公開。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各項制度規範落實到每一個執法環節,把執法活動納入制度的有效約束之中。正確處理公安、檢察、審判、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的關係,既要分工負責,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做到監督中有配合、配合中有監督,嚴格公正執法、暢通訴訟渠道,提高監督實效。

(三)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不斷提升監督能力

法律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神聖職責,法律監督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法律的尊嚴,也是衡量檢察機關工作的重要標誌。而當前,刑事犯罪案件仍處高發階段,導致縣檢察院幹警客觀上忙於辦案,忽視了監督工作。建議縣檢察院要繼續加強檢察隊伍建設,依靠縣委、縣人大X縣政府的支援,着力解決經費不足、人才短缺、檢察官斷層等問題,調整和充實檢察隊伍,並保持相對穩定。要健全人才培養機制,繼續優化並落實青年人才培養計劃,努力克服重辦案、輕監督,重配合、輕制約的觀念。可充分利用市內高校資源,邀請那些既有較高理論水平,又有豐富司法實踐經驗的師資力量開展法律職業培訓,努力提高青年幹警政治思想和檢察業務素質,建設一支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的檢察官隊伍,促進檢察機關有效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四)強化基層基礎工作,不斷優化監督環境

進一步廣泛宣傳黨的羣衆路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和檢察機關職能,讓羣衆明白法律監督是什麼、誰來監督、怎樣監督、羣衆如何參與等問題,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法律監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援,爲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奠定堅實的羣衆基礎。進一步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和檢務公開制度,增強法律監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進一步完善檢察權內部監督機制,推行檢務督察制度,細化執法責任查究制度,保障法律監督活動規範進行。進一步健全科學的法律監督工作考覈機制,合理運用考覈結果,充分調動幹警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做到檢力下沉,不斷延伸檢察觸角,開闊監督視野,創新監督思路,拓展監督渠道,推進法律監督工作上臺階、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