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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維穩調研報告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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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維穩工作,直接關係到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關係到黨和政府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關係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縣委、縣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信訪維穩工作,特別是近年來,圍繞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解決羣衆信訪問題下發了一系列檔案,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長效機制,全縣各級各部門在信訪維穩工作中能夠堅持爲人民服務、爲社會穩定服務的工作宗旨,正確把握信訪形勢,努力創新工作思路,不斷改進工作措施,化解了一大批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爲改革發展穩定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信訪維穩調研報告推薦

隨着改革的深入和發展速度的不斷加快,體制的轉換和利益格局的調整,舊的矛盾解決了,大量新的矛盾又凸顯出來,困擾着經濟社會的發展,甚至對局部地方的社會穩定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爲了進一步解放思想,切實抓好新時期的信訪維穩工作,我們就“如何加強信訪維穩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綜合如下。

一、當前我縣信訪維穩工作形勢

今年1-3月份,我縣的信訪維穩工作形勢總體比較平穩,呈現出“三降二無一升” 特點。“三降”:即赴京訪大幅度下降,共2批5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7%、13%;赴省訪下降,共12批19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44%、52%,未出現赴省集體訪;赴市訪下降,共3批11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25%、8%。“二無”:即全國“兩會”、全省“兩會”期間無一人赴京赴省上訪。“一升”:即羣衆來縣上訪大幅度上升,共276批31

34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上升27%、34%。

但4月份以來,我縣信訪維穩形勢有所反彈,呈現“五個增多”趨向:一是赴京訪增多。4月份共發生赴京上訪3批9人次,其中赴京集體訪1批5人次,赴京非正常訪1批

2人次,赴京正常訪1批2人次。二是來縣訪增多。1-5月全縣羣衆來縣上訪共276批3134人次,每月接待627人次,每天27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上升27%、34%。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突出表現在企業改制、城市建設規劃、管理及土地問題、社會養老、最低生活保障問題、涉法涉訴、行政執法問題、山林糾紛、計劃生育等方面。三是集體訪增多。少則十幾多則五六十。四是無理鬧訪纏訪甚至極端訪增多。喝農藥,拿刀自殘,長期滯留接訪中心甚至過夜不走,嚴重擾亂信訪秩序。五是組織串聯訪增多。如民辦老師,原下放知青,鄉鎮農技員,上保林場臨川70年代臨聘人員等,都是提前組織串聯,相約上訪,人數多,調解難度大。

二、引發羣衆信訪的主要原因

引發羣衆信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改革力度的不斷加大和深化是引發羣衆信訪的主要因素。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經濟社會的加速轉型以及社會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不斷暴露出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當前和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人民羣衆透過信訪渠道,向黨和政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要求幫助解決具體困難的數量將不斷增多,信訪任務將不斷加重,對信訪工作要求將不斷提高。當前,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一個新的關鍵時期,各種利益矛盾相互衝突,現實問題和歷史遺留問題相互交織,特別是在土地徵收租用、企業改制、社會治安、勞資糾紛、經濟糾紛等方面存在大量羣衆反應強烈的信訪問題。這些問題必然會隨着我縣改革進程的

推進而逐漸顯露出來,我們必須予以重視,加以引導,大力化解,才能確保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穩定局面。

(二)法制不完善、政策落實不到位是引發羣衆信訪的客觀因素。部分法律、法規和政策本身還不夠完善,不夠配套,甚至有些政策、法規之間相互牴牾,使羣衆反映合理訴求或一些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長期得不到徹底解決。個別部門在執行法律、法規和落實政策方面存在偏差,沒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辦事,政策落實不到位,損害了羣衆的利益;還有一些單位和部門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一些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直接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方針政策時,由於執行者認識上的偏差和方法簡單粗暴等原因,執行不到位,使部分羣衆因利益受到損害而產生不滿,以致引發羣衆上訪,甚至是羣體性糾紛。

(三)信訪工作機制不完善是信訪問題增多的體制因素。現有的信訪工作機制與當前信訪工作形勢不相適應,制度設計上的缺陷是導致信訪問題增多的原因所在。主要表現在:信訪渠道不夠暢通,有的地方和部門對羣衆反映的問題層層轉送、推諉塞責,致使矛盾激化。如《信訪條例》規定的信訪問題“三級終結制”存在缺陷,羣衆對鎮政府或縣直職能部門的答覆意見不服時,要求複查的責任主體不明確,致使複查時不知該從何入手。此外,信訪工作責任制還沒有真正落實,對侵犯羣衆利益引發信訪問題的行政行爲的責任追究缺乏制度規定,對新出現的破壞信訪秩序的行爲缺乏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制裁手段。

(四)部分羣衆對信訪工作的誤解是引發羣衆信訪的內在因素。一方面,一些羣衆對信訪工作存在片面認識,有的認爲只有越級上訪、集體上訪、圍堵各級領導機關辦公場所,才能解決問題;有的法制觀念淡薄,存在“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和“法不責衆”的錯誤認識;有的受到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教唆和利用,出現串聯上訪甚至無

理鬧訪纏訪的現象。另一方面,在經濟全球化、社會資訊化的條件下,人們受到各種思想觀念影響的渠道明顯增多、程度明顯加深,行爲方式和社會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差異性明顯增強,經濟上、政治上、文化上的訴求也越來越多,這在客觀上對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對信訪工作不夠重視是信訪問題增多的外部誘因。一些地方、部門和基層幹部對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還沒有完全到位,地區之間、部門之間信訪工作開展不平衡。解決信訪問題的措施不夠有力,該落實的沒有落實,該解決的沒有解決好,導致羣衆重複上訪和越級上訪。一些鎮或部門由於受編制限制,無法安排專職的`信訪工作人員,多數信訪工作人員身兼多職,如大部分鎮的信訪辦主任由黨政辦主任兼任,有的甚至還同時兼任紀委書記、團委書記或婦聯主任;有的由綜治辦主任兼任。兼職信訪辦主任由於事務太多,無法將主要精神放在處理信訪問題上。同時,基層信訪辦裝備缺乏,車輛、經費沒有保障,使一些信訪問題沒有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小事拖成大事,簡單問題轉化成複雜問題。

三、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維穩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做好我縣新時期信訪維穩工作,必須認真貫徹落實黨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工作,緊緊圍繞實現宜黃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目標,理清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機制,把信訪維穩工作作爲構建和諧宜黃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和改進信訪維穩工作,使全縣信訪維穩工作在鞏固中提高、在整合中加強、在創新中發展。

(一)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營造和諧的信訪維穩工作環境。做好新時期信訪維穩工作,必須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三者之間的關係。一是要

有正確認識。各級各部門一定要認識到,發展是第一要務,深化改革、促進發展,必須要有穩定的社會環境作保證。信訪維穩工作是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保障,要透過改革發展促進信訪問題的解決,透過信訪問題的解決更好地爲改革發展服務。二是要正確處理好信訪維穩與發展的關係。用發展的眼光來分析和看待羣衆信訪問題,用發展的辦法來解決信訪問題。在改革發展的進程中,由於利益格局的調整,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要解決好這些問題,歸根到底,還是靠發展,還是要用發展的辦法、發展的思路、發展的成果來解決。三是要用發展的觀點指導信訪維穩工作。要認真研究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及時發現機制體制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信訪渠道作用,理順羣衆情緒,關心羣衆疾苦,爲困難羣衆排憂解難,切實解決羣衆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努力做到從政策層面上、從源頭上減少信訪問題的產生,爲宜黃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二)創新信訪維穩工作機制,整合各方面力量齊抓共管。要圍繞建立信訪維穩工作新秩序的目標,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手段,建立方便快捷、運轉有序、高效透明的信訪維穩工作新機制。一是進一步完善領導接訪工作制度。公示接訪領導的時間安排、接訪領導的分工安排,電話號碼;同時嘗試增加局長接待日。二是實行每週信訪調度分析制度,着力化解信訪難題。縣聯席會議每週召開一次信訪穩定調度會,主持召集相關鄉鎮、單位負責人就每週梳理和排查當前重大信訪問題爲重點的案件進行分析“會診”,研究措施,明確職責,落實責任,解決問題;三是實行每日信訪督查督辦制度,着力促進“事要解決”。縣督查組對中央、省、市、縣交辦的信訪問題以及縣級領導接訪的批示件及時進行督查督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四是實行信訪問題分級包案責任制,着力提高基層化解信訪能力。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