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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非公有制企業工會工作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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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企業工會工作水平促進非公經濟和諧發展

推進非公有制企業工會工作的調研報告

加強企業工會工作是工會推動經濟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着力點,是工會應對企業出現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迫切需要。當前,隨着中國經濟迅猛發展,新生企業如雨後春筍,市場競爭越演越烈,人力資源緊缺且工資和保險福利要求較高,原材料能源價格也不斷上漲,爲加強新形勢下的工會工作,進一步探討新形勢工會工作的思路方法和途徑,深入瞭解了情況,摸清底數,特別是進一步掌握了廣大職工羣衆的思想動態,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以及工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分析研究相關情況變得至關重要,成爲奠定今後工會工作的基礎。近期,我就推進非公企業工會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街道工會聯合會新組建工會組織9家,完成任務的90%,發展會員1080人,完成任務的150%。現在,街道轄區共組建有工會47家,其中,單獨建會的39家,區域性聯合工會6家,行業性工會聯合會1家,區域性工會聯合會1家,共涵蓋非公企業和個體戶327戶,佔應建會單位總數的.96%,會員總數爲1.968人,佔職工總數的96%。本次調研活動中,我抽選了39家生產經營正常的重點非公有制企業進行調查。200份調查問卷顯示:70%的職工願意加入工會組織,有5%職工持不願意或無所謂態度;職工對本企業工會評價滿意的佔10%,比較滿意佔35%,一般化不滿意佔55%;希望工會組織爲職工維護權益,替職工說話辦實事的佔60%,組織開展文體活動和勞動競賽的各佔5%。在簽訂勞動合同方面40%職工認爲只簽訂了工集體勞動合同,60%職工表示不清楚。工資是否正常增長85%認爲不定期增長,50%認爲增長幅度太小;權益方面95%認爲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60%認爲按照法律規定時間工作,10%認爲經常加班,10%認爲嚴重超時工作;針對權益受到侵害時首先找誰調查顯示40%職工直接找企業領導,5%職工表示先找單位工會,3%採用其他途徑解決。文體生活方面30%職工表示有文體活動,70%職工表示文體娛樂活動開展得少。

調查表明:一是街道轄區內重點非公企業已全部組建了工會組織,有效地把職工團結在黨領導下的工會組織,擴大了黨的羣衆基礎;二是非公企業職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定、工資協商、安全生產、勞動時間、文體活動等在各非公企業均有不同程度的落實和開展,非公企業工會組織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上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作用還是不大;三是目前非公企業工會主席均爲兼職,因以企業其它工作爲主,無精力來思考和推進工會工作,工會影響力不大,職工滿意率低;四是非公企業基本未有建立專門的工會帳戶,開展工會工作的經費支出需經企業主同意方可進行,制約了工會工作的自身發展;五是非公企業職工對其工會還寄予更多願望,非公企業工會必須要有所作爲才能滿足職工羣衆需求。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工會組織不規範,工會幹部兼職是非公企業工會形同虛設的根本原因。近年來,各鄉鎮工會按照《企業工會工作條例》,本着“先組建、後規範”的工會組建工作辦法,對新建非公企業及時組建了工會組織。由於一味的追求完成工會組建任務,重組建,輕管理,造成一些非公企業工會組織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成爲名副其實的“牌子”工會;還一些非公企業工會班子的產生缺少民主程序,職工知曉率低,使一些職工對工會組織認識模糊;一些企業工會有牌子,有人員,但沒有具體辦公地點和工會經費,使工會幹部難以開展工作;非公企業工會主席普遍由企業行政人員兼任,工會工作行政上以包代攬,使職工很少聽到工會的聲音。

(二)工會主席處境尷尬是非公企業工會職能作用難以發揮的關鍵原因。目前非公企業工會主席具有兩重身份。一種是員工身份,與企業主存在租傭關係,端着老闆的“碗”;一種是發言人身份,是職工羣衆的代言者,替職工說話;身份尷尬是目前這種機制產生的工會主席無法發揮職能作用的關鍵。一些企業不給非公企業工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造成非公企業工會主席參與決策難和平等協商難。非公企業兼職工會主席無報酬,參與維權風險大,企業工會受企業行政或企業主左右,工會工作缺乏主動權和監督權。

(三)思想認識不到位,是企業工會工作難以開展的內在原因。“維護企業依法經營,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企業業主、工會組織和以及員工應當共同樹立的工作理念。但一些企業主只注重生產經營,追求利潤,對員工的一些權益沒有給予保障,甚至認爲工會是組織員工和自己搞對立,開展工會工作增大企業成本,影響企業生產,對工會工作採取推拖甚至阻止;另一方面企業工會和員工往往只考慮滿足自身的要求和權益,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生死存亡認爲是企業主個人的事,與已無關,表現在不履行合同、不願參加保險、不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等廠規廠紀。同時,大部分非企業工會幹部任職前沒有工會工作經歷和業務培訓,缺乏政策法律知識,缺乏方法和技巧,缺乏解決複雜問題的能力,難以處理好企業和員工之間的矛盾,工作有顧慮,工會作用難以發揮。

三、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非公企業工會規範化建設。當前非公制企業工會大多數是按照“先組建,後規範”而成立起來的,作用發揮與職工期望還不相適應,因此加強非公企業工會規範化建設是非公企業工會發揮作用的基礎性保障。一是要有具體辦公地點。非公企業要爲企業工會幹部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設備,有條件的企業要爲工會配置職工信訪接待室和調解室,便於企業工會開展工作。二是要有“獨立”的工會主席和民主產生的工會班子,確保有人員依法開展工會工作。三是要有工會經費,單獨設立工會經費帳戶,採用先徵後返辦法,依據工會經費收繳有關規定,由地稅足額代徵上繳非公企業工會經費,將收繳經費總額60%返非公企業工會,保證非公企業工會工作正常運轉。四是要有一套管用的工會工作制度,使企業工會工作有章可循;透過加強規範化建設使非公企業工會達到“四有”,最終實現“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按章理事”。

(二)推行非公企業工會幹部選聘派駐制度。選聘專職工會幹部派駐到非公企業開展工作,這是非公企業工會發揮作用關鍵所在。採用“社會化招聘、派遣式用人、契約式管理”的方式,從社會招聘具有一定羣衆工作經驗和工會工作知識,能夠勝任企業工會工作人員。透過先培訓,後派駐到非公企業工會或者中小非公有制企業聯合會開展工作。也可聯合組織部門選聘專職人員“一肩挑”企業工會主席和黨組織書記,派駐企業開展黨建和工會工作,真正實現“黨工共建”。工資報酬採用企業工會經費拿一點,上級黨工組織補一點,本級財政撥一點“多個一點”方式予以解決,使企業工會專職幹部工資不再依附企業。實行雙重管理,以聘任方垂直管理爲主,明確工作職責,按照“維護企業依法經營,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原則,建立派駐工會幹部量化考評機制。採用選聘派駐非公企業專職工會幹部做法,將有力解決目前非公企業工會主席“端老闆碗受老闆管”怕丟掉飯碗不敢作爲;兼職沒報酬,出力不討好,兩頭受氣,不願作爲;沒經過專業培訓,工會知識匱乏,開展工作辦法少,不會作爲的尷尬局面。

(三)積極爲促進企業發展貢獻力量。非公企業工會要緊扣新時代工運工作主題,發揮職能,找準切一點,積極爲企業發展貢獻力量。做好“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文章,多做一些鼓勁的事,凝聚職工人心的事,堅決杜絕企業工會組織與企業方“兩張皮”搞對立。企業工會組織既要做企業職工“維護者”,也要做企業與職工矛盾的“調解員”;既要替職工說話辦事,又要幫助企業參與職工管理;既要維護職工勞動生活工資基本權益,又要教育職工愛崗敬業,認真完成崗位任務。兩者都要兼顧,一個都不能偏廢。真正讓企業與職工共謀發展,共促發展,共享企業發展成果。

(四)落實集體協商維權機制,保障職工合法權益。落實集體協商維權機制是非公企業工會發揮作用有效手段。非公企業工會必須強化源頭參與,就職工工資,勞動時間、福利待遇等方面與企業方進行平等協商後達成一致鑑定集體合同。在簽訂集體合同時,非公企業工會要在廣泛收集職工和企業方的意見或建議基礎上,與雙方反覆協商後,擬定協商議題和合同草案。可推行綜合性集體合同,也可推行專項集體協議;上級工會組織要聯合勞動、社保、安監部門開展集體合同簽訂及履約情況檢查,對沒簽訂集體合同的企業要責令要及時簽訂;對照合同條款落實不到位的,運用勞動法律監督整改意見書、勞動法律監督處理建議書制度,對不履行合同的行爲,及時督促糾正。組織開展“要約承諾活動”企業方就保障職工合法權益進行承諾,企業職工就遵守企業規章制度,超額完成工作任務進行承諾。

(五)紮實推進非公企業“職工之家”建設。非公企業工會要以“建家”活動爲載體,積極爲職工羣衆辦實事辦好事,爲企業打造先進企業文化。當前新生代農民工不再光是爲了掙錢,還追求精神文化生活,根據這一特點,非公企業工會要督促企業爲職工提供必要的娛樂活動場所和設備,開展豐富多采的羣衆活動。以活動增強活力,以活動促進維護,以活動擴大影響,在營造文明和諧、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中充分發揮導向作用,激發企業的團隊意識和職工的能動精神,實現企業以人爲本、職工以企爲家的高度融合。企業工會要把建家與開展“雙愛雙評”、“創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不斷豐富建家內容,拓寬建家領域。摸清職工家庭生活狀況,建立困難職工動態管理檔案,積極開展扶貧濟困、結對幫扶、金秋助學、職工互助等多種形式的工會送溫暖活動;加強與地方政府和工會的聯繫,協助企業做好特困職工最低生活保障、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大病重病職工醫療救助、困難職工子女上學等工作,幫助他們渡過生活難關,當好睏難職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報告人和第一幫助人。有條件的企業要建立困難幫扶基金。真正把企業工會建成職工“溫暖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