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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問題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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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問題是事關人民羣衆生存發展的根本問題,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必須關注和解決好的核心問題。爲了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和諧瓜州建設,最近,縣政協組織部分政協委員,在民政、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採取與部門負責人研討,與鄉鎮領導、站所負責人、部分村組(社區)幹部、居民代表座談、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我縣民生情況進行了調研,並就促進民生問題的解決提出了一些意見建議。

民生問題調查報告

一、我縣民生問題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關注並解決民生問題就是要落實社會保障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每個城鄉居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學上、有醫就、平安生活。調研中各界反映,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我縣民生問題,積極落實社會保障的各項制度,不斷健全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城鄉人居環境的建設投入。目前,城鄉居民(四個移民鄉村除外)收入穩中有升,其中,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475元,高於8000元的達到25%以上,低於2000元貧困線的不到15%;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4685元,高於該數值的達到10%以上,低於這一數值的約30%左右,貧困人口不到農村人口的10%;98%以上的居民點水、電、路、電話、閉路電視“五通”,99%的居民擁有穩定的磚混和磚土木私宅,無房戶和危房戶不到居民總戶數的1%;適齡兒童入學率100%、九年義務教育普及率99%;98%的村設有衛生所,90.4%的農民參加了合作醫療保險;13%的非農人口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10%的城市困難居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啓動了農村低保,城鄉弱勢羣體的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城鎮登記失業率穩定在了2%以內;社會治安狀況逐漸好轉,關乎民生的各項事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同時,隨着社會保障的需求增長,我縣關乎民生的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民衆的心理預期也形成了一定的差距,一些影響民生的矛盾問題正在日漸顯現。

(一)基礎設施建設方面

1、設施老化,部分農村居民出現飲水困難。

我縣農村人畜飲水工程大都建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由於受當時自然和經濟條件所限,設施建設規模較小,設備承載能力低下,大部分管線是使用期限較短的再生塑料。目前,這些設施大部分已過使用期限,加之人口自然增長和大量移民遷入,已經老化的設施不堪重負。同時由於水位下降,水質鹽鹼化,供水設施停用的組達50多 個,約佔全縣組數的20%,飲水受到影響的農民9000多 名,供水不足的組80多個,約佔全縣組數的27%,亟待維修和改造的管線約100多公里。目前的設施改造進程遠不能滿足羣衆的生活需要。

2、房價看漲,中低收入居民無力改善住房條件。

縣城7000多戶居民中,約有三分之一住在使用了10年以上的平房內,近200戶城鄉常住居民沒有住房,常年租房居住,近50戶居民還住在危房裏。相當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盼望改善住房條件,不少農戶也想進城購買住房,但面對日益看漲的房價都深表無奈,只能等待觀望。

3、投入窘困,農村公益事業發展難以滿足農民需要。長期以來,受城鄉二元體制影響,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時,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無力對公益事業進行投入,造成了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反差大,城鄉居民不能平等享受諸如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設施的現狀。目前農村公共設施總量少、質量低、農民集資建設負擔重等問題比較突出。各農村鄉鎮普遍反映通組道路的公共部分(十字交叉、文化室、孤寡老人門前、兩個居民點之間)面積較大,佔到硬化面積的一半,由農民負擔太重。

4、管理滯後,農村公共設施作用不能有效發揮。據反映,目前農村基礎設施存在“重建輕管”的問題,建成的公共設施由於權責不明、管理缺位,造成老化失修,人畜機械破壞、被盜無人管理以及後續維護缺乏投入等問題,難以長期發揮作用,給原本不足的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增加了負擔。調查統計,近幾年全縣有50多公里 的瀝青路面被壓壞或劃壞、有 60多臺輸電變壓器被盜、有50多個組文化活動室未向羣衆開放、10多個村組文化室被租賃或挪作他用。

(二)就業方面

目前,全縣城鎮僅登記的失業人員近百名,隱性失業、半失業人員變數較大。

1、就業困難人員仍然是城鎮就業的難點

從再就業情況分析,兩類失業人員就業比較困難。一是“4050”人員就業渠道窄。城鎮40歲以上女性和50歲以上男性(“4050”)人員在我縣約有350多名,他們大多是企業改制中買斷身份的工人和早期進城的農民,這些人員由於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就業技能單一,難以適應企業高素質、技術型、複合型、年輕化用工的要求,因此實現再就業難度較大。二是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乏力。由於多方面原因,我縣城鎮形成“零就業家庭”54戶,總人口149名,具備就業能力的99名。這部分人由於缺乏就業主動性和就業技能,就業資訊不暢通,就業政策不瞭解,因而實現“再就業”比較困難。

2、就業幫扶政策的落實不夠到位。

這幾年,國家和省、市各級圍繞推進就業再就業工作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優惠幫扶政策,由於政策具體內容涉及到多個部門的利益,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牽頭單位勞動保障部門的協調與組織能力相對有限,使一些優惠政策在落實上打了折扣。據調查,目前我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復轉軍人安置就業、刑滿釋放人員失業的就業,以及企業吸納失業人員定額減免稅等優惠政策,相關部門落實不夠到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就業和再就業工作。

3、無業人員就業觀念陳舊。

目前在我縣無業人員中,不同程度存在就業靠政府、吃飯依戀鐵飯碗、不願幹個體、小錢不願掙、大錢掙不來、寧可失業也不願從事苦、髒、累、險工種的陳舊觀念和惰性心理。還有一部分失業人員寧可“吃低保”也不願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有事沒人乾和有人沒事幹的現象並存,就業引導、指導和組織工作亟待改進和加強。

(三)教育方面

目前我縣已基本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但是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仍備受人們關注。

1、高中教育質量不高。隨着社會就業壓力的增加,羣衆對教育的期望越來越高,考大學成爲子女就業的集中選擇,由於擴招,造成師資短缺,師資力量薄弱,相當一部分羣衆對當地高中教育質量缺乏信心,學生擇校情況比較普遍。

2、教師隊伍建設滯後。我縣教師隊伍存在編制緊、優勢人力資源補充慢、部分教師素質偏低、教學經驗欠缺、責任心不夠強,年齡偏大教師退出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影響了我縣教育教學提質增效。

3、職業教育檔次偏低。技能型師資緊缺,專業設定不盡合理,專業培訓能力相對較弱,難以培養出緊跟市場需求的技能型人才。

4、素質教育推行緩慢。受教育導向的影響,教育考覈機制偏重“升學率”,淡化了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導致“普九”教育目標貫徹不夠到位。

(四)社會保障方面

目前我縣羣衆關注程度較高的社會保障總體上可以分爲生活保障、養老保障、醫療保障、勞動保障四大類。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面窄。我縣低保金城市發放標準爲173元/月,農村發放標準爲75元/月,城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共有1980戶、4448人。其中:城鎮1048戶、2932人,約佔全縣城市人口的10%;農村502戶、1516人,約佔全縣農村人口的1.5%。據調查,目前城鎮因多種原因部分生活困難羣衆還未能納入低保範圍。主要是常住縣城無地無業生活困難的口袋戶和家庭成員因生病、就學、失業致貧的市民,這兩類人員在淵泉鎮約有300餘戶;農村低保發放標準難執行。農村鄉鎮反映,農村低保線界定在人均純收入900元的標準不好執行。我縣絕大多數農民純收入高於900元,如果按照現行的標準執行,除“五保戶”外,農村幾乎很少有人可以享受低保,但部分農民又確實存在生活困難的現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機制的執行需靈活操作,不斷完善。

2、社會養老保險,城鎮擴面慢,農村待試點。

目前我縣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共3846名,佔全縣城市居民總數的13%。其中:行政事業性單位職工2289名,企業職工1167名,自由職業者390名,暫無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①城鎮養老保險擴面工作進展緩慢。調研中瞭解到,養老保障已經受到了城鄉各類就業人員的普遍關注,尤其是城市自由職業者,他們是城市務工隊伍的主力軍,因爲不少民營企業不給工人繳納養老金,使其養老成爲一個社會問題,這也導致了城鎮社會養老保險擴面進展比較緩慢。由於務工人員的養老問題不能得到有效解決,造成務工不安心、企業用人不穩定。②農民的養老問題日漸突出。農民一直走的是“養兒防老”的路子,但是隨着社會的發展,農村家庭養老問題正逐步發生變化,一孩戶、雙女戶逐步進入老齡階段,父母和兒女分居越來越普遍,農村老人的生活質量不高,養老問題日漸突出已經影響了社會的和諧,他們的養老如何保障亟待探索。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執行和監管缺陷。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自2003年在我縣試點,經過四年多的擴面執行,至目前已經覆蓋全縣90.4%的農村人口,成爲被農民認可的較爲理想的醫療保障措施。調查反映,該項制度在惠農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一是報銷起付線高、比例小,救助能力弱;二是定點治療的門診少,不便於羣衆就近就醫;三是對定點醫療門診的監管不到位。羣衆反映,現行制度存在定點門診受益較大,參保羣衆得實惠較小的問題,即入了合作醫療的羣衆在定點門診看病收費高,不入的羣衆在定點門診看病收費低。

4、用工單位貫徹勞動保障法規不到位。一是勞動用工合同制、最低工資制的推行進展緩慢。由於勞動合同制和最低工資制約束了用工方的部分行爲,所以雖經各級的督促落實,但仍然見效甚微。2006年我縣合同用工率僅爲27.4%,2006年以來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是400元,用工單位以算伙食費、住宿費、獎金、勞保品、效益差、做工時間短、工作量輕等爲由打折扣執行,致使務工人員收入很低,甚至出現務工不如“吃低保”的現象。二是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的情況仍然嚴重。很多企業採用月工資“隔月發”、“季度發”,甚至是剋扣工資,套牢務工人員,保證企業工源。這些違法現象的長期存在,將工人置於一種艱難的處境中。僅2006年有關部門受理處理拖欠工資投訴案件62起,涉及務工人員387名,追討欠薪129萬元。三是勞動保護法規得不到有效落實。多數民營企業和個體戶普遍沒有給僱用人員繳納“三金”,僱工沒有完整的休息日,加班沒有加班費,防暑、防塵、防潮、防毒、防輻射等《勞動法》規定的基本勞動保護設施短缺。例如個別企業廠房內粉塵超標,工人工作期間缺乏防護,多次受到有關方面的除塵建議,但仍未做有效整改。

(五)醫療衛生方面

雖然我縣的醫療衛生事業有了重大發展,但是隨着人民羣衆生活水平的提高,看病貴、病痛解除難仍在影響民生。較爲突出的是:

1、藥品進入渠道不夠規範。調研中,羣衆反映醫院和各種藥店均存在藥品進入渠道不夠公開透明,價格混亂,質量良莠混雜、藥效不佳的問題,影響了安全、有效、廉價藥品的正常供應和使用。

2、公共醫療衛生事業執行市場化傾向,弱化了衛生服務的公益性保障功能。由於投入不足,公立醫療機構的執行經費和發展資金基本上依靠服務收費,“以藥養醫”創收執行,導致醫療機構偏重追求經濟效益,一些醫療機構推行“承包制”,醫務人員收入與服務收入掛鉤、“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致使其公益性質淡化,加重了患者的負擔。“以藥養醫”是造成羣衆看病貴、病痛解除難的重要原因。

(六)社會安全方面

1、農資漲價過快嚴重影響了農民增收。農民羣衆反映,農業稅減免所帶來的實惠被持續上漲的水費、農藥化肥、種子地膜等農資價格所抵消,農民種地的成本較免稅前增大,相當一部分農民種地靠貸款,導致生活困難。2006、2007兩年農資價格比較:2007年水費每立方上漲了25%,種子上漲了20%,化肥上漲了2%,地膜上漲了10%,每畝地成本較上年增加100元左右。

2、物價過高影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由於我縣糧食、肉食、蔬菜等基本生活資料不能自給,從縣外調進各種費用增大,加之經營環節存在的欺行霸市現象,導致生活資料價格一直居高不下,與周邊縣市相比,肉、菜、蛋等生活資料價格高出10%以上,一些居民因此儘可能壓縮肉、菜、蛋的消費,部分生活困難的羣衆撿菜販扔棄的蔬菜吃。物價過高帶來的負面效應已經影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

3、供暖服務不能滿足城市居民需要。羣衆反映,縣城部分住宅區供暖質量差,縣上制定的《供暖監管暫行辦法》落實不夠到位,沒有真正發揮出調解供需矛盾,有效管理城市供暖的作用。用戶拖欠取暖費要收滯納金,但室內溫度長期低於規定標準卻得不到有效解決,部分老人和孩子因受凍經常生病。據瞭解,去冬縣城有部分樓房居民因暖氣不熱,又在室內生煤爐或用其他方式取暖。

4、盜竊案件突出,影響了人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由於我縣流動人口和移民增加,相關部門對居民區的管理職責不清,存在扯皮現象,導致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縣城盜竊案件突出。據社區反映,縣城居民區有安全死角,部分樓房經常處於無門房、無物業、無管理制度的“三無”狀態,給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機,盜竊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等案件頻發,嚴重侵害了居民的財產安全,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生活。

(七)大規模開荒和移民,嚴重影響了全縣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