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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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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我市人口老齡化速度不斷加快,老齡問題與老齡事業發展已成爲人們高度關注的一個社會問題。爲了解我市人口老齡化發展狀況,解決老年人的需求問題,促進老齡事業發展,市政協於近期組織調查組,就人口老齡化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調查報告

一、我市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形勢嚴峻

國際人口學會編著的《人口學詞典》定義: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達到7%、或60歲以上人口比例達到10%的人口結構稱爲“老齡化社會”,65歲以上人口比例超過14%、或60歲以上人口比例達到20%,稱爲“老齡社會”。

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顯示,2000年11月,我國65歲以上人口達到了8811萬人,佔總人口比例超過7%,已步入老齡化國家行列。截止到2010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到1.78億,佔總人口的13.26%,其中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到8.87%。我市相對全國大部分地區而言,人口老齡化發生時間更早,發展速度更快,最近十幾年,本市人口總量連續負增長,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有60歲以上老年人49.05萬人,佔全市總人口的19.3%,高出全國平均水平6個百分點。

老年人口規模的不斷擴大,而且老年人口的高齡化速度持續加快,勢必對經濟、社會、家庭等各方面產生深遠影響。這些影響主要表現在:一是老年撫養比上升,加重了勞動年齡人口的負擔,老年人養老金支出總額將不斷增大;二是人口老齡化改變了消費人口和生產人口之間的比例關係,而消費結構的變化必然影響到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就業結構、投資結構等的變化,從而引起整個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變化,催生老齡產業的興起與蓬勃發展;三是老年階段慢性病取代了急性病和傳染病,成爲健康的主要威脅,醫療模式向側重長期保健和疾病預防方面轉變,高齡人口的增加將導致醫療保障資金的迅速增加;四是“空巢”老人、獨居老人和高齡老人不斷增加,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逐步弱化,將引起代際關係在供養方式、居住方式、照料方式、交往和溝通方式等方面的變化,家庭養老功能部分向社區和社會養老轉移已成爲必然,導致社會化養老服務需求不斷加大;五是在老年人佔總人口比例不斷攀升的情況下,老年人羣體對社會穩定的影響越來越大。

二、我市老齡事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面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一系列影響,市委、市國家行政機關以及民政、社保等職能部門未雨綢繆,積極應對,制定了一系列的老齡政策,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提高老年人社會福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近幾年,我市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各項政策不斷得到調整、補充和規範,已漸成體系,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得到了較大發展,也取得了較好成績。但總的說來,該體系尚不完善,與人口老齡化的發展形勢、老齡事業的總體要求和老年人的期盼與需求還不盡適應。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基本養老保險“空賬”執行。我國基本養老保險試行的是現收現付加部分積累的“統帳結合”制度,由於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時,國家行政機關沒有承擔相應的轉製成本,個人帳戶中的資金被挪用去發放當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十幾年來一直處於“空帳”執行狀態,財政承受的現收現付運營方式的壓力很大。

二是老年社保總體水平不高。我市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已基本覆蓋了城鄉全體居民。儘管能夠將沒有社會養老保障的老年人全部納入在內,但當前能夠實行的只是廣覆蓋、保基本的低水平保障,與城鎮居民收入水平相比,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相比,城鄉居民養老金基數太低,僅能起到最低生活保障的作用。

三是養老設施不能滿足需要。目前,我市有各種養老機構82處,總牀位1.3萬張,佔老年人口總數不足2.7%。該比例離歐美地區5%—7%的水平相距較遠,現有養老設施在數量上還無法滿足老年人的需要。另外,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積極性不高,這也是與先進國家和地區存在較大差距的重要原因。

四是老年社會救助能力偏低。當前,嚴格的城鄉低保準入制度,將部分處於貧困線邊緣的老年人排除在外,且由於老年醫療保障整體水平較低,少數老年人家庭還存在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而在社會慈善事業還沒有完善的社會捐贈法規、未形成穩定的善款籌集和增值渠道,在老年社會救助方面的能力還偏低。

五是公共服務力度仍需加大。我市實行老年社會優待政策以來,受到了廣大老年朋友的普遍歡迎。但由於受當前公共服務能力的制約,再有,由於部分服務場所屬於非國家行政機關投資主辦或控股,在對老年人提供免費、優惠服務方面,還缺少必要的財政資金支援,因此對老年人的優待力度還比較小。

三、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幾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