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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村官創業的困境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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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村官雖然作爲高知識分子,但是在創業的道路上依然存在着不少的困境,那麼有哪些問題存在呢?解決問題的對策又有哪些呢?下面就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大學生村官創業的困境與對策

大學生村官創業的困境與對策

從2006年開始,我國連續4年選聘優秀大學畢業生充實到農村和社區任職,目前,共有20餘萬名大學生“村官”投身新農村建設。大學生“村官”任職期滿後的出路問題,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除了繼續留村任職、考錄公務員、另行擇業、學習深造等“傳統”的再就業途徑之外,鼓勵大學生“村官”自主創業是一條切實可行的路子,這樣既可以使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又能留得住,從而逐步建立起大學畢業生真正紮根基層、服務農村的長效機制。綜觀當前大學生“村官”創業的現狀,

依然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其一,創業扶持政策的執行與落實有待規範。雖然部分地區已頒佈了針對大學生“村官”創業的優惠政策,但很多優惠政策仍只停留在政策層面。原因是相關部門缺乏對扶持政策的宣傳,導致政策資訊傳遞不對稱,執行與落實途徑不暢通,致使很多大學生“村官”創業者不清楚如何獲得優惠政策,不知道扶持政策的申請程序、辦理部門。

其二,相關配套服務體系不夠健全。從各地對創業政策的實際執行實際情況來看,相應配套措施的出臺滯後。比如,大學生“村官”常常面臨農村基層工作佔用大量時間與創業所需的時間和精力投入不足的矛盾。但在創業援助政策中,雖然允許大學生“村官”佔用一定工作時間用於創業,但沒有明確的可操作的規定,致使大學生“村官”創業的時間和精力投入仍然缺乏政策保證。

其三,創業者自身創業技能亟待提高。由於受專業、經歷等方面的制約,大學生“村官”有知識缺創業技能、有熱情缺創業經驗的現象較爲普遍。存在專業限制明顯、工作經歷單一、創業知識侷限等現實困境。

其四,缺乏合適的創業項目。許多大學生“村官”有創業的美好願望,但由於客觀條件的制約,找準一個符合農村實際和大學生“村官”自身特點的、切實可行的創業項目較爲困難。大學生“村官”在農村和社區的工作條件、環境與資源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們找到合適的創業項目,加之農村基層的資訊來源渠道狹窄,對外界創業資訊、創業項目等了解十分有限。

其五,基層創業環境有待改善。一部分基層黨委政府擔心大學生“村官”創業失敗,要鎮村“埋單”,在引導幫扶工作中放不開手腳;有些基層幹部羣衆認爲大學生“村官”工資由財政撥款,再對他們進行創業扶持,會引起一些人特別是失業大學生的不滿;大學生“村官”的父母、親友等由於受傳統就業觀念的束縛,也不希望他們長期留在農村。

具體的對策建議有:

第一,簡化項目審批程序,降低准入門檻,落實稅收優惠。成立專門機構統籌辦理大學生“村官”創業涉及的各項手續,聯合工商、稅務、銀行、教育、勞動保障、街道等相關職能部門透過簡化審批手續,提供有針對性的政策支援,開通大學生“村官”自主創業綠色通道。可採用適當降低創業項目註冊資本或分期繳付註冊資本的辦法,降低大學生“村官”創業的門檻;在稅收方面,可對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在2至3年內進行稅收減免或全額退稅,以減輕大學生“村官”創業初期的負擔。

第二,健全創業服務配套體系。梳理已出臺的相關政策,研究細化具體操作辦法。如大學生“村官”創辦的對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羣衆致富有較強帶動效應的項目,允許其在任期內佔用一半工作時間用於創業,其他類型創業的大學生“村官”允許佔用1/3以內工作時間用於創業,以滿足大學生“村官”創業的時間和精力所需。

第三,開展創業培訓,注重創業能力的培養。要探索推行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特別是加強創業技能與創業風險意識培訓。同時,免費提供創業風險預警資訊,提升規避風險的能力。加強創業政策培訓,就創業實踐中涉及到的金融、稅務、環保等方面相關的法律政策進行分析宣教;加強創業管理培訓,對稅務政策、小額貸款如何申請等一系列問題進行解讀;加強創業導向培訓,邀請農業專家講解發展生態觀光農業、莊園農業、立體農業等現代農業的前景與途徑。

第四,建立創業項目資訊庫,向大學生“村官”推介創業項目。創業項目的.選擇是大學生“村官”創業的短板。大學生“村官”創業應該圍繞自身專業優勢選項目,圍繞任職村(社區)的區位優勢、產業優勢選項目,圍繞市場選項目,鼓勵其發揮自身優勢帶動農村產業升級,在創業的同時帶領羣衆共同致富。如在農業資源豐富、傳統農業比重大的地區,有一定涉農技能的大學生“村官”可以選擇一些具有較強引領和帶動效應的種養殖項目,發展現代農業;對當地塊狀經濟比較明顯、市場資源比較豐富的地區,可以引導大學生“村官”合資創辦實體企業;對大學生“村官”自選的創業項目,要從農林、經貿、科技等相關部門抽調一批專業人士組成項目論證組,對其申報的創業項目進行風險評估。

第五,整合優質資源,形成大學生“村官”創業合力。要整合政府職能部門資源,充分利用省市相關項目扶持政策,積極與稅務、農林、水利等部門協調,爭取上級的項目資金、物資、技術向大學生“村官”創業項目傾斜。整合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智囊型”力量與資源,組建大學生“村官”創業服務團,加強對創業的技術指導、諮詢與服務,提高創業的成功率,等等。

第六,營造良好創業氛圍,促進大學生“村官”創業可持續發展。要加強政策宣傳,注重宣傳大學生“村官”創業典型和創業事蹟,激發大學生“村官”創業的信心和決心,增強基層廣大幹部羣衆對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的認同感。同時,在規避創業風險方面,要避免因任職期滿人員流動而影響創業項目發展,鼓勵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官”創業者繼續創業,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三年內逐步實現創業項目的社會化,讓大學生“村官”創業項目發揮更大、更好的示範引領作用,逐步使大學生“村官”創業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