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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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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有哪些呢?出臺了哪些優惠政策呢?下面一起來看看!

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有哪些

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之放寬企業註冊限制

1.在個體工商戶取消註冊資金登記基礎上,對個體戶轉型升級爲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實行法定最低註冊資本辦法;轉型升級爲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受出資額限制。

2.註冊資本爲1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因資金暫時緊張無法按期出齊剩餘資本的,在法定期限內,允許其變更註冊資本或股東。

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之減輕創業稅費負擔

3.對新創辦的小微企業,,除涉及的環境保護、資源性收費外,全部取消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小微企業,免收稅務發票工本費。

4.全面推行投資環節“後置”收費制度,參照市政府辦公室《關於推行項目投資後置收費的實施意見》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項目,投資建設環節涉及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新型牆體材料基金、城市綜合開發管理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城市環境衛生費,由發放各環節行政許可證之前繳納,後置到投產運營之日起1年內繳納。

5.對新創辦的小微企業,免費進行稅務登記;對未按規定進行納稅登記的,按照法律規定情形從低處罰。

6.對新創辦的小微企業,第1納稅年度上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和第2、3年度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由同級財政給予等額補助。

7.積極引導和支援科技型、創新型小微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對認定後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指導小微企業嚴格規範項目管理和經費歸集,積極爲企業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8.爲支援研發設計、科技創新、文化創意等中小企業發展,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都要建設1—2處創業孵化器,爲創業者提供平臺服務;進入城區孵化器創業的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人員,在城區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給予一次性補助。

9.小微企業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納稅的,可依法申請3個月內的'延期繳納。

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之完善政策性風險投資體系

10.市級設立註冊資本2.66億元的新業資本投資公司和5000萬元的科技風險投資公司,,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也要積極成立政策性風險投資機構,共同支援各類人才創新創業,促進種子期、初創期中小企業和微型企業發展。

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之完善政策性擔保體系

11.發揮市縣兩級政府政策性小額擔保貸款作用,市級小額貸款擔保基金規模擴大到3500萬元,重點支援全市各類自主創業人員每年獲得貸款總額2億元以上。對自主創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簡化審批程序,給予20萬元以內的小額擔保貸款。小額擔保貸款個人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在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內給予全額貼息,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對於發展潛力大、帶動就業明顯的創新創業企業,貼息期限可適當延長。創業者吸納登記失業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吸納失業人員數,給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12.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已成立的政策性擔保機構,,要增加註冊資本,增強擔保再擔保能力;尚未成立的要抓緊成立,積極面向中小企業和微型企業開展政策性擔保,幫助解決企業融資困難。

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之引導金融機構扶持企業發展

13.參照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援金融產業發展的意見的通知》規定,將微型企業納入貸款風險補償範圍,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按新增貸款額的1%給予補償,對城區的新增貸款,增加1%的補償。

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之充分發揮政府採購功能

14.完善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對小微企業經國家和省、市認定的創新產品實行首購和訂購。以價格爲主的招標項目評標,在滿足採購需求的條件下,優先採購小微企業產品。

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之改善住房保障條件

15.與城區企業簽訂2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務工人員,以及城區新組建家庭,今年內在城區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給予上繳契稅等額補助。

16.自主創業人員因創業需要,今年內在城區購買300平方米以下商用房的,給予上繳契稅等額補助。

17.統籌解決企業低收入務工人員住房難問題,今年內政府分批實施保障性住房集中採購,對政府集中採購的保障性住房,透過房地產開發商降低利潤、補助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最大限度降低採購價格。

18.保障創業、就業人員住房剛性需求,首套房貸款在國家政策範圍內,實行最優惠利率。

濰坊促創新創業優惠政策之鼓勵民間資本投資

19.深入落實市政府《關於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社會事業領域的意見》,堅持“非禁即入”原則,引入各類市場主體,並將社會投資受理和審批透過件數作爲考覈相關部門工作的重要指標。

20.鼓勵引導社會組織發展,逐步放開管理權限、取消主管部門掛靠登記,對作用發揮突出的公益性社會組織,給予活動經費獎勵補助,激勵其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