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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推進全民創業工作實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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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推進全民創業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出臺了,大家知道有什麼具體的創業優惠政策呢?

大慶市推進全民創業工作實施方案(全文)

爲貫徹落實市委八屆六次全會和市九屆人大四次會議關於全民創業的重要決策部署,進一步激發全民創業熱情,釋放市場主體活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有效發揮政策推力,打造優良創業環境,切實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加快推進大慶轉型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

1.統一思想認識。創業是大慶的光榮傳統,也是大慶精神的核心內涵。以激發全體市民創業熱情爲根本,堅決破除計劃經濟傳統理念,堅決摒棄過度依賴資源的惰性思維,堅決轉變進機關、進國企、進事業單位吃“皇糧”、端“鐵飯碗”、等“接班”的落後觀念,在全社會大力倡導自信自立自強的創業精神,鮮明樹立創業光榮、創業者偉大的工作導向,掀起全民創業熱潮。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援、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弘揚創業創新創優精神,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創業促進發展,讓創業成爲全體市民的價值取向和自覺行動,全面開創“百姓創家業、能人創企業、企業創大業”的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生動局面。

2.明確目標任務。推進全民創業,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必然要求,也是最大限度挖掘發展潛力、提高非公有制經濟比重、培育壯大創業者羣體的戰略舉措。將2015-2017年確定爲大慶“全民創業年”,力爭3年內開展創業技能培訓4.5萬人,開發徵集創業項目3000個,發放小額貼息貸款6億元,幫助中小微企業融資15億元,扶持創業實體6萬個,帶動18萬人就業。透過3年努力,大慶全民創業共識廣泛凝聚,政策體系成熟健全,創業環境日漸優良,載體建設不斷完善,以創業帶就業的體制機制全面形成,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取得實質性進展。

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

3.優化創業環境。編制調查問卷,採取抽樣調查等方式開展創業環境調查,認真分析調查結果,對照民意優化創業環境、改進創業服務。落實《中共大慶市委關於全面優化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慶發〔2014〕14號),加大簡政放權改革力度,按照國家和省裏要求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公佈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做好部門銜接,推行聯合審批服務。對落實創業相關政策編制辦理流程圖,透過創業網站向公衆發佈。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嚴禁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亂培訓,充分尊重市場主體地位,讓創業者放心、安心、舒心創業興業。推進工商登記前置改後置審批工作,依法依規放寬註冊資本登記和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推動企業“四證合一”登記工作。(牽頭部門:市政府辦公室,配合部門: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編辦、市統計局、市工商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行政服務中心)

4.加強資金扶持。市政府設立全民創業專項扶持資金,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用於政府所屬公益性創業孵化基地建設、補貼經認定的孵化基地、項目資訊徵集費用以及專家團隊的創業指導服務補助費用等創業工作支出。鼓勵本地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參與政府採購項目競爭。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單位,應當安排不低於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採購。在政府採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可視不同行業情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大中型企業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政府採購,小型微型企業佔聯合體份額達到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鼓勵爲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提供投標擔保、履約擔保和融資擔保服務。利用好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新型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幫助企業申報項目,向上爭取資金扶持。對創業的殘疾人,由市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給予最多2000元的資金扶持,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相應資金扶持。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補貼政策。對小型微型企業新錄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企業簽訂1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對培訓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按照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給予企業100%的職業培訓補貼。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市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領取營業執照的,可按規定一次性領取其應該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取消創業者檔案託管費用,免收職稱評定、保險代繳等人事代理服務費用,免收參加公辦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活動費用。以上政策執行期限以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爲準,遇有上級政策調整的,按照新政策執行。(牽頭部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局、團市委、市殘聯、市政府採購中心)

5.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軍隊轉業幹部從事個體經營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爲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凡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佔企業總人數60%(含60%)以上的,經批准,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徵增值稅;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1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分別爲每人每年5200元和每人每年6000元。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按照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20人)以下的小型微型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提供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等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以上政策執行期限以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爲準,遇有上級政策調整時,按照新政策執行,其中涉及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按照國家和省相關工作的安排執行。(牽頭部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物價監管局、市殘聯)

6.拓寬融資渠道。構建多渠道融資平臺,發揮政府徵信優勢,鼓勵縣、區政府出資設立或將持有的股權、債權、房產和土地等資源注入融資擔保機構,推進銀行和擔保公司合作。提高市工商業投資擔保公司爲中小微企業的擔保能力,開展再擔保業務,下調擔保費率,鼓勵金融機構擴大抵押擔保物範圍,將訂單、動產、應收賬款、知識產權、股權等資產納入抵押質押範圍。增強財政貼息擔保貸款的融資扶持功能,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原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刑釋解教人員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企業提供最長2年期小額貸款財政貼息資金支援,貸款額度爲:高校畢業生最高貸款額度10萬元,婦女最高貸款額度8萬元,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最高貸款額度5萬元;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婦女最高人均貸款額度爲10萬元;對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15%)的,以及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本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15%)的,提供不超過2年期額度最高爲200萬元貸款。簡化手續,加快審批速度,擴大貸款規模,2015年力爭放貸超過1億元。引導銀行調整優化信貸結構,2015年對小型微型企業信貸投放增長速度不低於18%,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全部各項貸款增速5個百分點。對商業銀行當年扶持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綜合考評前五名的,在財政性存款、結算資源等方面予以傾斜。市人民銀行要充分發揮再貼現在調整信貸結構和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方面的作用,引導金融機構透過辦理再貼現業務降低貼現利率,切實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爭取2015年再貼現限額比2014年年末增加1億元,達到3億元。引入企業聯保貸款機制,充分發揮商會作用,與商業銀行合作單列信貸計劃,爭取充足的貸款配額,切實讓非公企業得到融資支援。開展銀企對接,每月舉辦1次對接洽談會,針對中小微企業開發融資產品,推動參股融資、上市融資。徵集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組織金融機構開展對接活動,協調省科技廳所屬擔保公司到我市開展專利質押擔保融資。召開各產業創新戰略聯盟會議,整合創新資源,在現代農業、石油石化等領域開展科技項目發佈會,依靠高校院所,推動創業者開展科技創業。發揮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的平臺作用,利用市場機制聚集創新資源,吸引風險投資。(牽頭部門:市金融辦,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團市委、市工商聯、市人民銀行、市工商業投資擔保公司、市農業投資公司)

三、提升創業技能,健全服務體系,擴大創業空間

7.大力開展創業技能培訓。整合我市高校、職業院校和民辦培訓機構,以市場爲導向廣泛徵集創業者的培訓意願,面向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高校畢業生等羣體開展創業培訓和技能培訓。2015年,開展大學生創業意識培訓38期1900人,失業人員創辦企業培訓72期1800人,小型微型企業經營者改善企業培訓12期300人,各類羣體技能培訓220期1.1萬人。與淘寶大學等專業機構合作,培訓電子商務創業人員500人。舉辦職業經理人進階培訓4期200人,緩解企業高層次管理人員短缺問題。每月組織1次青年創業大講堂,引導青年樹立創業觀念,開拓創業思路,邀請專家學者講授EMBA工商管理核心課程、創業典型講述創業經歷分享創業經驗、職能部門講解創業政策等內容。(牽頭部門:市人社局,配合部門:市民政局、市工信委、市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農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工商聯、大慶油田教育中心、大慶石化教育中心)

8.建立創業服務組織。集聚職能部門人員、社會團體、民營企業家、專家學者和創業導師等資源,組建150人的專家服務隊伍。圍繞項目開發、企業孵化、經營管理、政策解答等專題內容,在創業網站開闢一對一和多對一交流指導服務。定期和不定期舉辦創業者和專家交流討論會、講座會,對創業項目進行分析論證。藉助商會、協會等社會團體將成功的創業者聯合起來,透過組織聯誼會、懇談會、學習交流會、實地考察等活動,促進創業實體之間的項目、技術和管理上互利共贏,推動二次創業。發揮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作用,面向中小微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提供技術支援、產學研合作、信貸、產品展銷、資訊化平臺等服務。(牽頭部門:市人社局,配合部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聯)

9.拓寬創業項目徵集渠道。建立公益性和商業合作機制,廣泛徵集投資小、見效快、市場前景好的創業項目,形成全市統一的創業項目資訊庫,在創業網站上提供給創業者。按照每年1000個創業項目進行徵集,主要包括:圍繞發展現代農業、綠色養殖、生態養殖、農產品加工、冷鏈儲運、網上營銷、觀光采摘等新型服務業態,開發創業項目200個;圍繞地方石化企業與中直石油石化大企業深化合作,沃爾沃配套產業園、忠旺鋁材等重點項目,延伸產業鏈條,開發服務和配套創業項目300個;圍繞物流業、商貿業、資訊諮詢業、旅遊業、文化傳媒業、服務外包業、金融業、商業服務業、公共服務業、文化創意業、健康服務業、電子商務業、家政服務業、社區服務業、特色餐飲業、商業連鎖店、租賃服務業,開發行、遊、住、食、購、娛等創業項目300個;圍繞生態城市建設,完善城市功能,開發物業管理、植樹綠化、公共設施管護、廣告經營創業項目100個;舉辦由政府主辦、媒體協辦、全民參與、專家評審、資金資助、導師指導的創業大賽,由專家評委選拔評定100個創業項目。舉辦創業項目推介會,設立創業項目展示廳,開展各類形式的創業項目對接洽談活動,促進項目所有人和創業者交流合作。(牽頭部門:市人社局,配合部門:市農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局、市工商聯、團市委、市民政局、市經合局、市商務局、市旅遊局、市文廣新局、大慶新聞傳媒集團)

10.創建“大慶全民創業網站”。申請政府機關專用域名,包含創業政策、創業培訓、創業項目、創業融資、創業孵化、創業服務、創業典型和創業論壇8個專題欄目,結構清晰,層次分明,並擴展到移動終端用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途徑服務創業者。建成之後成爲政府支援創業的政策資訊權威發佈平臺,創業者參加培訓、尋找項目、獲取專家指導的服務平臺,投資機構與創業項目之間的融資對接平臺,創業者與市場、政府相關部門互動的問政平臺。(牽頭部門:市人社局,配合部門:市政府各相關部門、大慶新聞傳媒集團)

11.建立孵化基地。透過政建政營、政建企營、企建企營三種模式,由專業運營機構按照市場化方式運營,政府透過財政補貼、購買服務或運營補助給予支援,引導各縣區結合自身實際,至少新增1箇中小微企業創業基地,提高創業基地功能覆蓋,逐步將小型微型企業和零散創業者納入服務範圍,其中生產加工型新增2個、科技孵化型新增3個、龍頭帶動型新增2個、商貿物流型新增2個、市場牽動型新增2個,總數達到30個,涵蓋石油化工、裝備製造、新材料、食品加工和現代服務業等五大主導產業和生物醫藥、光伏發電兩大重點關注產業,入駐企業達到2000戶。鼓勵各縣區和有條件企業,利用自身條件或閒置資產創辦或聯合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完善孵化鏈條,提升服務水平,開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認定工作,支援孵化器申報各類扶持項目,幫扶700家科技型企業創業。構建衆創空間,鼓勵科技孵化型創業基地利用一切有利條件和要素資源,引入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努力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衆創空間,激發創業者靈感,提升創業能力。新建青年創業孵化基地2個,扶持創業項目20個。積極引導電子商務創業者入駐電商產業園區,採取統一組織、聯合團購的模式與供貨商和物流企業進行價格談判,獲得最優的價格和較長的帳期,爲電子商務創業者提供集中倉儲,降低物流成本。(牽頭部門:市科技局,配合部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團市委、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開區管委會)

12.統籌規劃創業示範場地。在統籌考慮社會需求、生活習慣、交通運輸、物流配送、生態環境、經濟發展等因素的基礎上,結合各區域特點,合理規劃便民特色商貿網點。制定露天市場管理辦法,對歷史形成的自然市場規範管理。在各縣區規劃建設一批各具特色的創業示範園、示範街,爲各層次的創業者提供創業場地,拓寬創業渠道。(牽頭部門:市城鄉規劃局,配合部門: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委、各縣區政府)

四、重點扶持,推進大學生創新創業

13.貫徹落實《黑龍江省級政府關於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黑政發〔2015〕16號)要求,扶持高校在校生、畢業五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出國(境)留學回國的大學生創新創業。

14.積極爭取省級財政大學生創業“種子資金”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扶持資金撥付額度,市、縣區政府要根據財政情況預算一定額度的資金用於扶持大學生創業。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對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給予補貼,對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無息借款。除按照第4條中鼓勵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參與政府採購項目競爭的政策外,對大學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在政府採購評審中,以營業執照註冊地爲準,供貨100公里以內的加5分,200公里以內的加4分,300公里以內的加3分。(牽頭部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政府採購中心)

15.建立大學生創業見習基地和實訓基地。透過闢建和認定的方式,整合各類現有教育、科技、工信、人社等部門所屬的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擴大大學生創業見習規模,幫助大學生積累經驗、提高創業能力。依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骨幹企業,建立化工、汽車、新材料、生物、裝備製造、軟件和雲服務、電子商務、大數據、金融、現代服務實訓基地。力爭3年內全市建立大學生創業見習基地50個,大學生實訓基地12個。(牽頭部門:市人社局,配合部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團市委、高新區管委會、經開區管委會)

16.充分利用全市各類創業服務中心、軟件園、服務外包產業園、創業廣場、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城市配套商業設施、閒置廠房等現有資源,構建針對大學生的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衆創空間。政府單位(含國有企業)所屬或出資建立的實驗平臺、試製平臺和3D打印平臺(涉密除外),要制定管理細則向申請使用的大學生創業者開放,免費或者最低收費使用,消耗材料由創業者自備。(牽頭部門:市科技局,配合部門:團市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開區管委會)

17.鼓勵各縣區、各部門和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自身條件或閒置資產建設大學生孵化基地,各級政府清理出來的非辦公類用房優先用於科技園、孵化器和政府主導新建的科技園、孵化器,並留出一定的空間用於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初創的成功率。2015-2017年新建或認定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5個、縣區級10個,提供第一年、第二年免費,第三年按50%繳費的優惠政策。(牽頭部門:市人社局,配合部門:團市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開區管委會)

18.取消大學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戶籍限制。各級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機構要取消反擔保條件,允許符合條件的自然人作爲大學生小額擔保貸款的保證人,一年期擔保費率不得超過1.5%。鼓勵商業銀行按照利率市場化的原則,實行大學生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優惠,適當放寬本息還款期限。(牽頭部門:市金融辦,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人民銀行)

19.鼓勵引導科力天使股權投資基金、東方匯富創業投資基金等創業投資基金對我市種子期、初創期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給予重點投資傾斜。(牽頭部門:市科技局)

20.各級人社部門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司法部門所屬法律援助機構,要將創業大學生的人事代理、檔案保管、職稱評定、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權益保障、法務諮詢和法律援助等納入服務範圍,提供免費或者最低收費服務。(牽頭部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

21.繼續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市直機關各部門要推薦處級領導幹部聯繫大學生創業者。在1-2年的時間裏,透過政策協調、能力培養等方式,切實幫助大學生創業者解決困難,提高創業的成功率。(牽頭部門:市人社局,配合部門:市直機關各部門)

五、開展專項活動,拓展創業載體

22.開展“城鎮失業人員和大學生創業”專項活動。對有創業意願的人員,提供一次創業培訓、推薦一個創業項目、辦理一筆小額擔保貸款,從培訓、資金、孵化、服務等多方面引導和幫助,力爭每年幫助2000人投身創業。(牽頭部門:市人社局,配合部門:各縣區政府)

23.開展“農民創業”專項活動。從農民羣體實際出發,突出新型經營主體、務工有成人員、農村經紀人、農村專長人員等重點人羣,在規模種養業、農產品加工銷售、休閒觀光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外出辦實體等領域搭建平臺、傾斜政策、強化服務,優化農民創業環境,拓展農民創業渠道,力爭每年新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各類企業和經營業戶等農民創業實體3000個。(牽頭部門:市農委,配合部門:各縣區政府)

24.開展“巾幗創業”專項活動。在全市培植“巾幗創業示範基地”和“巾幗創業實訓基地”10個,培育30名巾幗創業帶頭人,培植家政、餐飲、美容美髮、醫療衛生、草編工藝、商貿流通等六大創業項目,開展女性創業培訓,每年幫扶1000名城鄉婦女創業。(牽頭部門:市婦聯)

25.開展“民營企業創大業”專項活動。發揮商會作用,引進企業聯保貸款項目,爭取充足的貸款配額指標,幫助企業投融資。組織企業到發達地區、一帶一路等地尋找項目及發展機會。深入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解決企業用工問題。每年培育營業收入不低於30萬元的中小企業100家,吸納就業3000人。(牽頭部門:市工商聯,配合部門:市工信委、各縣區政府)

26.開展“青年就業創業”專項活動。藉助青年職介中心、青年商會每年舉辦“創業大講堂”典型事蹟報告會和專家講座10場,開展技能培訓1000人,引導青年創業觀念,開拓創業思路。舉辦360行青年創業大賽,提升創業本領,篩選行業先鋒,對優秀創業項目予以資金扶持。建立共青團微信創業平臺,發佈扶持青年創業資訊及相關創業諮詢,提供“創客”服務,及時提供創業服務資訊。組建青年創業導師團,爲創業青年提供項目開發、企業孵化、經營管理、政策解答等服務。協調金融機構,在辦理程序、利率浮動、擔保抵押等方面予以扶持,幫助創業青年申請創業貸款。每年幫扶500名青年創業。(牽頭部門:團市委)

27.開展“殘疾人創業”專項活動。舉辦適合殘疾人創業的技能培訓,選擇一批適合殘疾人的計件加工、手工編織、健康按摩等服務業創業項目,每年幫助至少100名殘疾人創業。(牽頭部門:市殘聯,配合部門:各縣區政府)

28.開展“退役士兵創業”專項活動。組織開展退役士兵專項創業服務活動,爲退役士兵搭建創業平臺,提供政策、培訓等一系列服務,每年扶持至少100名退役士兵實現創業。(牽頭部門:市民政局,配合部門:各縣區政府)

六、培育創業典型,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29.是評選創業典型。每年在不同的創業羣體、行業和領域評選100名有特色、有創新、有影響力、有說服力,帶動效果明顯、示範作用較強的創業典型,用典型的精神激勵人,用有益的經驗啓迪人,進一步激發大衆創業夢想、點燃創業激情。以“全民創業成就夢想”爲主題,評選“大學生創業之星”“巾幗建功標兵”“百強創業企業”“百名創業先鋒”等創業典型。利用廣播、電視和報紙等媒體深入宣傳創業典型成功創業經歷、經營理念和項目。(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配合部門:市工信委、市農委、市人社局、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局、市工商局、大慶新聞傳媒集團、各縣區政府)

30.宣傳創業工作。透過報刊、網絡、廣播電視等媒體,大力宣傳鼓勵自主創業政策,普及創業知識,介紹創業成功案例。在大慶電視臺開設“創業英雄”、“全民創業訪談”等欄目,在大慶人民廣播電臺、大慶晚報、大慶全民創業網站開設“創業故事”和“創業解答熱線”等欄目。組織創業典型、專家學者深入大中專院校、社區等地巡迴演講,爲創業者學習借鑑創造條件,提升創業能力。(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配合部門:市人社局、大慶新聞傳媒集團)

七、加強組織領導,保障工作穩步推進

31.強化組織保障。建立大慶市全民創業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各縣區政府、中直省直市直相關部門、人民團體、有關高校和技工學校組成。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市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爲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意見,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定期召開例會,分析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解決政策落實難點,統籌推進全市創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溝通、協調各成員單位,及時通報各部門任務落實情況,定期不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彙報創業工作開展情況。各成員單位要選派專人擔任創業工作聯絡員,按時整理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