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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物流公司工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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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制度大體上是透過工資等級表、工資標準表、技術(業務)等級標準及崗位名稱表等具體形式加以規定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物流公司工資制度範文,歡迎閱讀參考!

2017物流公司工資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目的】

第一條、在績效管理體系的支撐之下,以回報員工所創造的價值來牽引員工的個人目標與公司目標一致。 第二條、提倡獎勵貢獻者,鼓勵進取者,帶動觀望者,以不同方式的薪酬來激勵員工,並逐步讓員工認同、接納、

理解並實施公司規劃的組織目標。

第三條、以薪酬爲信用先導,有承諾必兌現,逐步帶動管理團隊,在尊重、認同員工的基礎上,懂得即時獎勵貢獻

者,懂得即時表彰進取者,懂得即時輔導培訓需提升者,並輔以相應的薪酬回報,以此成爲衡量員工價值創造的砝碼。

 第二章 薪酬的價值導向

【原則】

第四條、利益結合原則:

企業發展的利益帶動員工個人利益,薪酬水平不僅順應市場競爭的趨勢,也要順應員工個人能力提升水平。

第五條、合理合時原則:

既要根據個人實際能力及所在崗位的風險、責任、貢獻,結合公司整體效益和個人工作績效,也要結合人才匹配可能短缺所帶來的執行風險,以薪酬政策爲準繩,靈活的使用薪酬砝碼。

第六條、動態平衡原則:

員工每一項薪酬的變動調整都必須在相關依據指導下,形成一個動態的執行鏈,既要牽引員工的努力方向,又要鼓勵推動員工不斷提升業績。(薪酬相關)

第七條、激勵員工原則:

對內,遵循調動員工積極性、激發員工潛能的原理,管理團隊要善於應用薪酬砝碼,以回報搞貢獻者作爲榜樣,引導、倡議是認同員工價值創造的管理風格,在員工內心樹立良好的僱主品牌口碑。

第八條、符合法規原則:

遵照法規法律,完善員工福利,健全相關的契約檔案,建立與員工良好的僱傭關係,降低或減少勞動糾紛所產生的風險。

 第三章 薪酬模式

【職能薪酬的三個維度】

第九條 、職能薪酬的模式,以員工的在企業的貢獻爲核心,以員工所就任的職位所擔負的權益(職責幅度、管理風

險、貢獻程度、工作的難度應匹配的能力)相掛鉤,透過職位評估確定每個職位的等級,以及該等級匹配的薪點來最爲薪資水平的依據。

第十條、 能力數據針對員工擔任某職位的技能評估得出的數據,(能力評估是評估員工能力水平,分析界定可培養

人才和儲備人才一項重要的工具),能力數據爲員工晉升、調薪提供重要的依據。

第十一條、績效數據是指員工按照就任職位的業績指標(KPI)實際達成的分值,是員工每月度獲得業績認同的一項

重要工具。

第十二條、在《職能等級薪點表》上,職位與能力共同對應的薪資稱爲職能等級薪資。

第十三條、公司每年一次確定職位等級,根據年度績效業績評估的結果對於特殊貢獻者進行等級內調整,實現員工

薪資和貢獻之間的動態平衡。(薪酬管理)

【薪點表】

第十四條、按照目前行業薪酬水平及內部鼓勵員工創造更大價值的基本理念,結合職位價值,倡導多勞多得,在整

體薪資水平基礎上,設計《職能等級薪點表》。

第十五條、1、在《職能等級薪點表》上,某職位等級與某任職能力等級共同對應的薪資稱爲職能等級薪資。職能等

級薪資的變化是隨着員工職位的變化和能力等級的變化而變化的。

2、《職能等級薪點表》的縱座標是職位等級,是與《職位等級表》中的各職位名稱相對應的等級數值,

它代表着各職位的高低標準,一般是高數值代表高職位;橫座標是職能級別,是該職位員工的個人實際能力、承擔的責任、作出的貢獻大小等職能的等級數值,即薪級。職位等級與職能級別的'相併點就是該職位的薪點,即實際薪資數額。

3、、《職能等級薪點表》中的起點與頂點之間的範圍,是每個薪級的薪資幅度簡稱薪幅。中位點代表能力

和業績表現都符合該等級上職位的要求的員工價值,中位點應根據公司的薪酬市場定位而定,體現公司

績效數據

能力數據

職位等級

的人力市場競爭能力。薪幅區間應分爲四個區間,區間所對應的員工績能表現的人才的市場狀況標準如下表:

第十六條、職能等級薪資包括固定工資及績效工資兩部分。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

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考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

【新舊薪資切換】

第十七條、套入法:根據員工薪資現有水平和新的薪資體系直接切換。切換依據:

1、 員工所在職位的職位等級; 2、 新的薪點表結合公司的薪酬水平;

第十八條、 薪資微調:原則上薪資切換階段不調整薪資;

個別職位的薪資明顯不合理,且會產生較大影響,可作一定調整,但調整面嚴格控制。

起點

表現卓越的、能力遠高於職位要求,可被晉升到上一等級的

優秀的、經驗豐富的任職者,績效和能力都超過職位要求 績效和能力都完全達到職位要求

績效和能力部分達到職位要求,尚有待提高

缺乏經驗的新上崗人員、或績基本具有市場競爭力 效和能力達不到職位要求的

需要支付足夠的薪資以吸引人才進入公司

技能獨特、市場緊缺人才且對公司業務至關重要

頂點

能級別

第四章 薪酬框架

【薪酬框架功能】

第十九條、職能資薪的等級與職位評估結果掛鉤。

第二十條、津貼是因工作延時的補貼,包含在職能薪點表的薪點數額之內; 第二十一條、年終獎發放請參照《年終獎實施辦法》(日後補上)

第三十一條、特別調整:是指因員工做出特別貢獻或突出績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有了突發變化,對部分職位、

部分人員進行的薪資調整。此類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但必須由直接上司填寫《人事處理表》,詳細說明推薦特別調整的理由和事實依據,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審查,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三十二條、 異動調整:指因員工職位發生變化而進行的薪資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由直接上司

填寫《人事處理表》,經行政人事部審覈,總經理導批准後生效。異動調整必須以職位調動、升降爲前提。

【績效工資掛鉤辦法】 績效評估基於薪資掛鉤的係數表

 第六章

【薪資的核算及發放】

第三十三條、 公司實行月薪制。按月結算,給付,是薪酬的主要組成部分。

月薪=(固定工資×40%+績效工資×60%×掛鉤係數)+其它-缺勤扣款-代繳保險費-住宿扣款-財務借款-其它

第三十四條、職能薪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第三十五條、缺勤薪資。請參見公司《考勤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社會保險費。具體實施辦法請另見公司《社會保險參保規定》,或參照國家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公司爲

員工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每月從員工薪資中扣除員工應交部分。

第三十七條、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每月的薪資覈算,填制月工資表,報財務部審覈及總經理批准後,由財務部在每月

24日(遇休息日、法定假日順延)統一發放。

薪資發放

第三十八條、月平均工作日爲26天,日工資額=當月薪資/26。

第三十九條、員工請假、休假、遲到、曠工時薪資標準,按《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七章 福利與補貼

【福利與補貼】

第四十條、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第四十一條、生日禮物爲公司總經理親自贈送的神祕禮物;

第四十二條、按公司標準提供集體宿舍及水電費補貼,參照《宿舍管理辦法》; 第四十三條、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四條、通訊補貼:司機每月補貼200元,業務人員按《銷售部提成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誤餐補貼:每餐5元;

第四十六條、交通差旅補貼:按《出差管理辦法》規定,工齡滿一年員工每年補貼200元回鄉探親費; 第四十七條、伙食補貼:工齡滿一年員工每月補貼100元;

第四十八條、工齡滿三年員工每年15天有薪假期,並可用作沖銷事假和病假;工齡滿一年員工公司報銷制服費用。

第七章 薪酬體系的管理

【薪酬管理責任】 第四十九條、 管理責任者

行政人事部負責薪資報酬制度的擬訂、修改及執行,每年進行一次同行業薪酬調查,及時瞭解公司內、外部薪酬資訊,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討論,並提出相應改善方案和薪酬總體調整方案。

第五十條、 決策者

公司的薪資報酬政策及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和調整的決策者爲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員工薪資管理權限:

1、行政人事部負責薪資及獎金的核算,並統一保管所有薪資資料,發放由財務覈算部承擔。 2、行政人事部經理對全員薪資具有知情權,並對薪資調整、薪資定級(新員工薪資定級和轉正定級)

行使審查權(注:審查權指人力配置部按照相關的人力資源政策進行審覈)。

3、各部門負責人對直接下屬員工薪資具有知情權;對直接下屬薪資定級及薪資調整具有建議權; 4、總經理對薪資調整行使審批權,並對特殊情況行使最終審批權。 5、申訴受理

員工對薪資報酬制度及執行過程、執行結果有異議、爭議或建議時,應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訴。

【薪酬的保密內容界定】

第五十二條、公司的薪資報酬政策、制度、辦法是公開的,行政人事部應主動地作培訓、宣傳,使每一個員工都了

解公司的價值導向和價值評價、價值分配原則。

第五十三條 、公司的薪資薪點(實際薪資數額)是保密的,從部門經理起,對上透明,而對下、對平級都不透明。 第五十四條、不提倡員工打聽、攀比、議論或公開自己的(或他人的)薪資薪點數據的行爲。

第五十五條、每一位員工對公司薪資報酬的申訴,都只能“點到點”地按申訴及處理流程進行,不能私下小“廣播

式”地以口頭、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傳播,造成不良影響。

【薪酬體系管理附則】

第五十六條、 本制度每年底修訂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外部環境變化、公司內部的實施情況提出修訂建議;本

制度的修訂、終止權歸總經理。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發後,自 年 月 日起實施,原有薪資報酬制度及條款同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