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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稅收宣傳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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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稅收宣傳工作總結

國稅局稅收宣傳工作總結

一、考覈對象:縣局各股室、中心、各徵收單位。
二、考覈要求:
(一)、成立我局稅收宣傳和資訊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局辦公室,XXX任辦公室主任,負責《XX國稅簡報》的編輯,指導全局資訊報導和資訊採寫工作。
(二)、爲確保稿源和稿件質量,現重新確定兼職通訊員,人員如下:
XXX,XXX ,等
(三)通訊員要善於捕捉資訊,及時報道國稅系統重大新舉措和好人好事,報道黨政部門支援、重視國稅工作的典型事例及納稅人爲國創造財富的典型經驗等一系列活動,每位資訊員每月至少要向縣局資訊組提供2-4篇300字以上的資訊稿件,其他人員每月提供一篇以上。所有稿件由辦公室核後編成本局簡訊,並統一推薦到各級報刊、雜誌社以及市、區局資訊組。
(四)各股室、中心、徵收單位的正副領導,年內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撰寫調研文章一篇以上(嚴禁抄襲,發現抄襲他人作品視爲不完成任務),並要求被《XX國稅調研》採用一篇以上。
(五)本辦法列入崗位責任制考覈的重要內容,希望各股室、各徵收單位要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積極組織人員寫稿投稿,堅持不懈地抓好稅收宣傳報道工作,確保超額完成市局分配給我局的上稿任務。

三、獎勵辦法:
爲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鼓勵廣大國稅幹部職工積極組稿、寫稿,多出精品佳作,根據市國稅局資訊考覈辦法,並結合實際,制定本局資訊工作激勵機制:
(一)採寫的稿件在《XX國稅簡訊》採用的,每篇給予5元的稿費獎勵。
(二)在《XX國稅快訊、簡訊》、《XX國稅調研》、《XX國稅紀檢監察動態》等採用的,除按稿酬給予3倍獎勵外,另每篇給予50元的獎勵;在市級其他刊物採用除給予稿酬3倍獎勵外,另每篇給予100元的獎勵。
(三)在省級報刊、雜誌、電視臺、電臺、《區局國稅簡訊(快訊)》、《區局國稅調研》、《區局黨風廉政簡報》等採用的除給4倍稿酬獎勵外,另每篇給予150元的獎勵。
(四)被國家級報刊、雜誌、電視臺、電臺、總局資訊等採用的,除給予稿酬5倍的獎勵外,另給予每篇200元的獎勵。
以上獎勵憑稿酬匯款單或有效證件領取。

四、先進通訊單位和個人評比條件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