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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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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農業、畜牧、水利、質監、工商、衛生、商務、藥監等部門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開展切實有效,爲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羣衆身體健康作出了應有的貢獻。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具體彙報如下:

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工作總結

一、加大兩個法律法規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是加強農產品監管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規依據。多年來,區農業局把宣傳上述法律法規作爲抓好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的一項基礎工作來抓,尤其是近兩年以來,採取多種形式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

一是在與區電視臺聯辦的《襄州農業》欄目中增加“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欄目,共製作《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省辦法》專題宣傳節目12期,發表電視講話10次,累計循環播放280次。

二是製作宣傳橫(條)幅20條,懸掛在區內各個大型農貿市場、各鎮主要街道和城區主幹道,張貼宣傳標語180條,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萬餘份。

三是在主要商業中心、廣場、超市和農貿市場設立宣傳諮詢臺,向市民面對面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一年來共接待諮詢人員2萬人次。

四是出動宣傳車30臺次,組織宣傳人員180 人次,對初級加工企業、農產品收購企業和大中型農業生產企業實施劃片包乾,包保責任落實宣傳工作。

五是組織行政相對人培訓,每年對農業投入品經營單位和個人舉辦一次農業法律法規培訓班,培訓時間3-5天,培訓的重點內容之一就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省辦法》以及相關的農業投入品管理法規。如2014年 1月,區農業局報請區政府同意,在農技中心舉辦了爲期一週的陽光工程農資經銷員法律培訓班,共培訓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人員385人,並進行了理論測試,測試成績達到80分以上者,簽發《農業投入品上崗經營資格證》;年初,區水利局分別在榮華賓館、襄北農場招待所、區委黨校、朱集四新村培訓基地等地方,舉辦水產品養殖培訓班4期,培訓人員600人(次)。透過以上各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省辦法》,爲全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二、加強農藥市場監管,重拳打擊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農藥

對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銨及其復配製劑等高毒高殘留農藥進行重拳打擊,嚴肅查處劇毒鼠藥和未經登記擅自生產的衛生殺蟲農藥,依法強化轄區內劇毒和高效農藥限用工作的管理,杜絕劇毒、高毒農藥在蔬菜、果樹、茶桑等短期經濟作物上使用。同時,切實加強對調節劑、保鮮劑、防腐劑等系列農藥的監管。在違禁農藥監管上,主要採取了三項措施。

(一)加強農藥批發源頭管理。

認真貫徹落實省農業廳農藥監督管理年活動的有關檔案精神,把農藥批發源頭監管工作作爲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的重點來抓,取得了十分明顯的成效。

一是召開農藥批發源頭市場監管專題會議。今年5月5日,在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會議室召開了鄧城農資市場批發源頭農藥經銷商農藥管理專題會議,對農藥監督管理年的管理工作進行了周密部署和詳細安排。

二是加強農藥產品申報備案工作。要求鄧城市場內所有農藥經銷商將新購進的農藥產品及時攜帶樣品和相關材料到鄧城農資市場管理辦公室進行申報備案,對未申報備案的產品、採取隱蔽方式銷售的產品,依法給予嚴肅查處。截止目前,全區共申報備案農藥產品 128個。

三是開展農藥產品質量抽檢工作。今年已抽取各類農藥樣品27個,全部進行了送檢。

四是依法整治源頭經營門店。在申報備案的基礎上,依法查處申報備案不合法的農藥產品,堅決阻止不合法農藥進入本地銷售,同時嚴厲查處經營假冒僞劣產品行爲。先後對8個違法違規農藥產品給予行政預警,要求限期退出我區市場;依法查處農藥案件7件,其中劣質農藥案件2件,責令退出產品6個,數量達2000公斤。五是加大農藥經營網點的市場檢查力度。先後清查農藥經營門店 28個,全部依法取得了《農藥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農藥經營檔案》全部建立,對《農藥經營檔案》建立不完善的3個門店要求限期整改,同時要求各門店對禁止經營的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及其復配製劑進行公開承諾。六是加強用藥安全指導。要求區內各農藥批發源頭加強售後服務工作,正確指導各個農藥產品的'安全使用,杜絕將高毒農藥使用在短期經濟作物上,杜絕將激素類農藥作爲食品添加劑用於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領域。同時嚴厲督促基層零售商積極引導農民嚴格按農藥產品使用的方法和劑量進行安全、科學使用。

(二)開展“五查”,加大農藥零售網點市場整治力度。

對鄧城農資市場以外的零售網點,區農業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組織兩個工作專班加大市場整治力度。

一查經營資質。先後檢查農藥經營門店272家,全都取得了《農藥經營許可證》。

二查產品來源。對轄區內經營鄧城農資市場以外的產品,認真開展排查工作,摸清產品的來源渠道,掌握產品的質量狀況,對違法違規產品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三查經營檔案。對經營檔案建立不完善的18家門店加強指導,幫助其填寫完善。對未建立經營檔案的2家門店依法予以查處。

四查農藥標籤。按照《農藥標籤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檢查各個門店經營農藥產品的標籤,對12個存在標籤問題的農藥產品依法給予查處,確保全區農藥市場標籤合格率達到80%以上。

五查隱蔽銷售農藥活動。對基層村組隱蔽銷售的農藥產品加大查處力度,對無證經營鄧城農資市場銷售的農藥產品依法從重查處;對經營轄區外經銷的產品嚴格加強管理,直至取諦其經營活動。

(三)層層建立責任制,加強用藥安全指導

明確要求鄧城農資批發市場對自己經營的農資產品安全用藥問題負主要責任,與農業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簽定用藥安全責任狀,同時與基層零售網點簽定用藥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各自的用藥安全責任,並加強技術指導;轄區外的農藥產品在轄區內本着“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也必須簽定用藥安全責任狀,確保各層次的用藥安全責任落到實處,爲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三、強化協調配合,積極履職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1)區農業部門按照上級主管業務部門要求,對轄區內15家大型農業生產企業,從投入到產出進行全方位規範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生產記錄。第一,購入的農業投入品要有發票、產地證明、合格證明、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及具體時間、經辦人簽名、領導批字、入庫手續等。第二,領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投入品,要有具體時間、具體地點面積、具體用量比例及具體經辦人等。第三,對產出的農產品,要登記入庫。外銷的農產品要註明時間、品種、數量、去向等相關情況。第四,要求各農業生產企業,按照各自業務需要,建立自己的化驗室,配備必要的設備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自律性檢測,以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五,從嚴從緊開發 “三品一標”品牌。截止目前,全區2014年6家企業,透過認證和複查換證共獲得農業“三品一標”證明商標13個。其中無公害農產品8個、綠色食品4個、有機食品1個。同時加強對流通領域農產品質量監管。今年4月份以來,配合區創衛工作每天對城區內所有農貿市場,開展農產品抽樣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及時進行公示。

(2)區畜牧獸醫部門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自身業務特點,抓好了五個方面的“把關”工作:一是嚴格把好投入品監督管理關。二是嚴格把好養殖環節監督管理關。三是嚴格把好飼料生產環節監督管理關。四是嚴格把好產地檢驗檢疫關。五是嚴格把好屠宰上市檢驗檢疫關。

(3)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爲加強對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成立了工作專班,並積極開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依法從重懲處農產品生產企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爲。二是依法查處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爲。

(4)區商務、水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都按照各自職能職責,積極開展工作,保障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農業投入品的管理法規不夠完善。具體表現在《農藥管理條例》規定的處罰條款銜接不緊,不便操作;《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賦予農業部門的責任較重,但缺乏具體的法律依據,如含量在40%以上的複合肥農業部門不能管理。

二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經費短缺。區農業行政執法部門是我區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承擔保障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職責,單位現有工作人員51名,但全年工作經費還不到30萬元。

三是農產品檢測體系不健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項目國家批准投資興建,主體工程已於2013年完工。相應的農產品質量檢測儀器和設備已基本安置完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機構編制、人員還未審批到位,制約了我區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工作的有效開展。

四是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隊伍需要加強。區農業局雖然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但僅有2名工作人員,滿足不了全區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業務需要。各鎮(街道辦事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任然是個空白,沒有個真正達到要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

五是區委、區政府對我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有待進一步加強。

五、今後的打算和建議

一是繼續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的宣傳及貫徹實施,繼續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加大力度對各農業企業規範農產品生產監督管理。

二是積極協調配合區直各農產品質量管理部門,把我區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抓得更牢更實,確保不出任何問題。

三是建議區政府幫助呼籲儘快完善農業投入品監管的相關的法律法規,爲農業部門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據。

四是建議區政府儘快解決區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人員編制、經費預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