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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就業接收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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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同意接收畢業生而出具的函件。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大學生就業接收函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覺得不錯的話,歡迎分享!

大學生就業接收函是什麼

1、接收函

接收函一般分爲兩種,一種是由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開具的同意該用人單位接收該畢業生的證明材料。落實到中央各部委直屬單位,應以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及部委人事部門蓋章爲準,比較常見的是人事部開具的戶口接收函等;落實在生源省、市、自治區所屬單位的,應以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蓋章爲準;跨省落實就業單位的,必須以接收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的人事部門或主管畢業生就業部門蓋章爲準,比較常見的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的戶口接收函。另一種是用人單位開具的表示接收該畢業生到單位工作的正式的書面證明材料,常見的有用人單位要求學校先在就業協議書上蓋章而開具的接收證明;用人單位開具的正在爲畢業生辦理有關就業手續的證明等。

2、推薦表

畢業生推薦表是由畢業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並透過各高校發放給畢業生的推薦材料,是學校正式向用人單位推薦畢業生的書面材料,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和可信度。以北京地區爲例:《北京地區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是由北京市教委制定,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印製,透過北京地區各高校發放。發放對象是具有派遣資格的畢業生。

一般說來,推薦表有如下作用:

(1)推薦表是畢業生具有就業資格的證明檔案只有國家計劃內招收的.畢業生纔有資格領取畢業生推薦表。定向、委培畢業生、非國家計劃內招收的畢業生沒有推薦表。

(2)推薦表是畢業生申請戶口、報考公務員等的必備資料

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規定,用人單位申報解決畢業生北京市戶口,推薦表是必須要提交的申報材料之一。同時,畢業生如果報考國家公務員,也必須提交推薦表。

(3)推薦表是學校向用人單位推薦畢業生的正式書面材料

推薦表內容需要經過畢業生所在高校審覈並加蓋公章。

3、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全稱《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俗稱“三方協議”,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印製,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的明確三方在就業擇業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協議。在我國當前的就業體制下,就業協議是教育部門制定就業計劃的依據,是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的依據,是確認就業意向和勞動需求的憑證。

就業協議書主要包含三部分內容: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包含畢業生的基本情況和應聘意見,由畢業生本人填寫;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包含用人單位基本資訊,畢業生檔案轉寄單位名稱、地址,畢業生戶口遷移地址和用人單位意見等內容,由用人單位填寫;學校意見,包含學校聯繫人、畢業生培養方式、院(系、所)意見、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等內容,由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填寫。

就業協議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即畢業生按照就業協議的內容,畢業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在畢業生畢業後,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安排畢業生就業;學校按照協議書內容,審覈並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並根據就業協議書內容,辦理就業手續和戶口、檔案遷移手續。

對於就業協議的法律性質及責任承擔尚無立法上的明確規定,但就業協議書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民法的相關理論,民事法律行爲生效的要件是主體合格、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在就業階段透過與用人單位的平等協商自願簽訂的確定單位願意接收、學生願意去此單位工作、學校經審覈同意派遣的協議,就業協議一經簽訂,對三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約束力.

因此,就業協議書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合同效力,需要當事人嚴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