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同意接收畢業生而出具的`函件。人事關係轉移的一種,計劃經濟制度時期極其重要的個人人事轉移手續。
大學生就業單位接收函1
_______________學院:
你校會計學院xxxx屆會計學(或財務管理)專業畢業生XXX同學,現已接收到我單位工作。
特此證明
單位地址:XX省(市、區)XX市(縣)XXX街XXX號
聯繫電話:XXXXXXX
聯繫人:XXX
單位:XXX公司(蓋章)
xxx年X月X日
大學生就業單位接收函2
xx學院:
經考覈合格,同意接收 同學爲我單位實習生,實習部門是 ,崗位爲 ,實習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爲期 個月。(另可約定實習期間待遇、工作時間等)報到時間爲 年 月 日。
特此函告。
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接收函的作用:
1. 是把你學校的集體戶口跳轉成社會戶口。
2. 同時保留你的“幹部身份”,可以考取公務員等。
3. 轉移成功後一年定級,從此後你就有了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