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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由分公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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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由分公司繳納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由分公司繳納

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由分公司繳納?

稅法規定,稅收管理是實行屬地管理,加上個稅法規定,工資個稅是實行代扣代繳稅款徵收方式,所以不管你是總公司還是分公司放工資,只要發放工資和與工資相關收入的,都要代扣工資個稅,並在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稅。

因此,總公司發放工資,由總公司代扣個稅,在總公司所在地稅務繳稅,同樣,分公司發放工資,由分公司代扣個稅,在分公司所在地稅務繳稅。

分公司和總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個人所得稅在何地繳納?

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爲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爲扣繳義務人。同時根據《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公司)、事業單位、機關、社團組織、軍隊、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者個人,爲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因此,如果總、分公司統一進行財務覈算,統一發放工資,其個人所得稅應由總公司在支付環節統一扣繳。

如果分公司財務獨立覈算,則分公司員工個人所得稅由分公司代扣代繳,在分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