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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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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作爲嘉獎的一種形式,大家辛苦一年終於盼到了發年終獎的時刻,你的年終獎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不是令你心痛的一筆支出呢?年終獎又該如何納稅,什麼是個人所得稅?下面小編來給你講解。

2016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佔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個人所得稅免徵額如何確定?

根據官方解釋,最近一次調整中(2011年),免徵額是根據“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指標進行測算,認爲2010年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月消費支出約爲2167元,從而將免徵額定爲3000元,後在最終表決時提高至3500元。

而實際上,但在財政部的依據數據中,城鎮居民居住支出不包括購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虛擬租金,也就是說在目前高昂的房價下,買房費用包括每月爲此所承擔的利息等龐大的支出,沒有統計進個稅免徵額中。

個稅起徵點提高到3500元迄今已實行兩年有餘,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王大樹等 多位財稅專家此前在某財經沙龍上表示,個人所得稅已經成爲“工薪階層稅”,建議改按家庭徵稅,以降低工薪階層的稅負,同時加強對高收入人羣的監管,實現真正的稅負公平。

 年終獎如何納稅?

需要分攤12個月後再定稅率,如何分攤呢?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繳納,與個人月工資收入是否達到個稅免徵額3500元(指已按國家規定扣除了單位爲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後的金額)有直接關係。

月收入不足3500元的職工,需要將工資與全年一次性獎金相加後,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其年終獎個稅金額 =(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小明的年終獎金爲12000元,當月工資爲3000元,則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計算出小明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爲958.33元,根據稅務部門公佈的工資、薪金所得稅率對照表,958.33元對應的適用稅率爲3%,速算扣除數爲0,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爲:11500 ×3%=345(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由於低於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小明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345元。

月收入超過3500元的職工,其年終獎個稅金額= 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小強的年終獎金爲12000元,假如他當月工資爲4000元,則以12000除以12,得出小強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爲1000元,對應的適用稅率爲3%,速算扣除數爲0,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爲:12000×3%=360(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4000-3500)×3%=15(元),小強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360+15=375(元)。

好了,個稅的事情說得差不多了,接着說 開頭讓小編抑鬱的那件事, 事情是這樣的:小編聽說 如果年終獎在1.8萬、5.4萬、10.8萬、42萬、66萬和96萬這幾個臨界點上,會出現年終獎多發1元甚至1分錢,稅後收入反而減少的情況,最極端的是多給1元收入減少8萬多元。比如: 發18001元比18000元多納稅1155.1元;發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納88000.45元。所以,各位網友,請提醒你們的老闆,在發年終獎時,要避開這些雷區。

 企業發放年終獎包含生育補貼怎麼算個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的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爲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因此,在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時,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扣除生育補貼等免稅所得後與費用扣除標準比較計算補差。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應怎樣徵收? 發放實物也徵個稅

時值年末,又到了發年終獎的時候,不少企業會計前來諮詢年終獎個人所得稅應怎樣計徵。年終獎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覈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覈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爲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假如:一個人在2016年1月取得年終一次性獎金24000元,其年終獎應該繳納的所得稅應按以下步驟計算:首先,24000元/12個月得出商數爲2000元,以此來確定稅率10%和速算扣除數105元(適用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新《個人所得稅法》2011年9月1日起實施),該納稅人應繳個人所得稅爲24000×10%-105=2295元。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3500元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假如該納稅人當月工資爲3000元,其計算方法爲[24000-(3500-3000)]×10%-105=2245元。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年終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同時,提醒一下大家,如果單位以年終福利的形式給職工發放實物,也應併入當月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另外,僱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