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器,提供詳細的年終獎個稅計算過程,支援年終獎稅後反推,以及年終獎稅後反算。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一)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平均每月收入),參照下面的個稅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僱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上述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級數 | 平均每月收入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
1 | 不超過15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說明:本表平均每月收入爲年終獎收入金額除以12的商。
年終獎怎麼算?
一、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計算公式:
1.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適用公式爲: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適用公式: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果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工資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計算公式爲: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而當月工資低於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計算公式爲: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與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而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的確定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12(一年12個月)後得出的商數,對照工薪所得個稅稅率表即可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