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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住房保障資格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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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保障性住房申請的必要條件,同時還要提交申請材料。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煙臺住房保障資格申請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煙臺住房保障資格申請指南

煙臺住房保障資格申請指南

經民政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申請住房保障的,應當以家庭爲單位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每個家庭應當確定一名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爲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原則上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申請人如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由監護人代爲申請,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申請住房保障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房保障申請書》;

(二)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戶口簿以及婚姻狀況材料;

(三)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出具的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市區範圍內的住房狀況證明材料;

(四)由民政部門出具的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覈對報告;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應當對所申報資訊的真實性負責。按照規定需要由有關單位出具證明材料的,有關單位應當出具,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受理單位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申請材料。

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鎮政府)應當設立受理視窗,在工作日內常態化受理申請人的申請,並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準確性、完整性等情況進行初審。初審符合條件的,應當錄入住房保障資訊系統,並按月在本轄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公示期滿後,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經覈實不成立的申請家庭資訊和材料,應當每月定期上報本區住房保障部門進行審覈。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家庭是否具有住房保障資格進行審覈認定。芝罘區、萊山區申請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由區住房保障部門報市住房保障中心進行審批。

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審覈部門覈實其申請資訊。審覈部門可以透過查檔取證、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家庭的申報資訊進行審覈。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被調查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拒不配合調查的,應當退回其申請。對經審覈不符合條件的,審覈部門應當退回申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經認定具有住房保障資格的申請家庭,住房保障部門應當登記爲住房保障對象,並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透過受理單位發放《住房保障資格證》。《住房保障資格證》有效期爲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