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爲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上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辦理材料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材料: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
2、參保人醫保卡或社保卡(初次登記繳費可不攜帶)。
3、其他證明居保身份種類的補充材料,詳見以下說明:
⑴本市戶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16週歲以下未領取身份證的人員除外)、戶口簿。
⑵本市引進人才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配偶、子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和)《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⑶本市戶籍人員的外省市戶籍配偶,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本市戶籍配偶的戶口簿、結婚證。
⑷其他有關人員還需提供的材料:
①處於就業年齡段未就業的人員,需提供勞動手冊。
②因殘疾輟學的人員,需提供殘疾證。
③因大病醫療輟學的人員,需提供區縣少兒基金辦公室出具的大病醫療憑證。
④新生兒,需提供戶口簿。
⑤復讀生,需提供復讀學校開具的證明。
⑥在醫保服務點辦理的新增在校學生、在園(所)幼兒,應提供學校或托幼機構的相關就讀證明。
⑦本市留學生的持外籍護照子女,需提供《具有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享受優惠政策證明》。
4、若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供被委託人有效身份證件。
辦理依據:
《關於印發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2〕89號);
《關於2014年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滬府辦發〔2013〕5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