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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入駐創新創業基地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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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入駐創新創業基地承諾書
  賀州學院入駐創新創業基地承諾書
  
  本人及創新創業團隊全體同學申請在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開展創新業活動,促進創新創業基地健康發展,特向創新創業管理服務中心作如下承諾:
  
  珍惜學校提供給我們良好的創新創業條件和機會,虛心學習,努力工作,不斷提高自身職業素質和創業能力,爲其他同學樹立榜樣;自覺服從創新創業管理中心的.統一管理和指導,嚴格遵守管理中心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一、自籌資金,自負盈虧,獨立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在領取經營場地鑰匙後一週內完成場所裝修並正常開展工作;
  
  三、在經營服務活動中,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法規,合法經營,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創業基地良好的公衆形象;
  
  四、發生經營範圍、管理人員等的變更,提前向管理中心報批,在變更後3日內到管理中心備案;
  
  五、每學期按時向管理中心提供各類財務報表;
  
  六、積極幫助其他有創業願望的同學一起參與相關的創業活動;
  
  七、在經營期間確保學院資產完好無損,確保經營環境整潔有序;
  
  八、按時向學院或有關部門交納水電、網費等相關費用;
  
  九、經營期結束後,立即交還經營場地,讓給其他有創新創業需求的同學,同時按照有關部門規定,及時處理好庫存物品和工商等證照的變更或註銷手續。
  
  十、在出現以下情況時自願接受管理中心的處理直至被清退出創業基地,如同時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願意承擔經濟責任:
  
  1、未在規定時間內入駐創新創業基地並開展工作;
  
  2、團隊連續一個月未進行任經營活動;
  
  3、未按管理中心要求提交各類報表和報告,()或虛報報告、資料及報表;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和管理服務中心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5、損壞、浪費學校財產,未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6、未經管理中心同意擅自裝修房屋和更改經營項目;
  
  7、將經營用房轉租他人使用;
  
  8、經營期結束後沒有按時交還經營用房。
  
  承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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