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範本一】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爲)自20xx年x月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月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範本二】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年月日
xx年xx月xx日
【範本三】
離職證明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身份證號:乙方原爲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於2008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爲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甲方代表簽字:
xx年xx月xx日
【範本四】
離職證明
王某某自xx年12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某某部門某某崗位,至xx年12月12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期間曾被授予“某某”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日期: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