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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際工程諮詢工程師認識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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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際慣例,以國際招投標方式選擇承包商後,在工程實施的過程中,業主大都聘請諮詢工程師來直接從事工程項目建設的日常管理,從而形成業主、諮詢和承包商間的三角關係,承包商不可避免地要與諮詢工程師打交道。

對國際工程諮詢工程師認識的誤區

由於國際工程地處國外,其政治、經濟、文化、地理狀況、施工條件等商務環境和項目執行環境與國內大不相同,中資企業失去了在國內的“天時”、“地利”、“人和”三大有利條件,使得初涉國際工程市場的國內公司普遍感覺國際工程比國內工程難以建設,甚至對國際工程市場比較熟悉的企業,有時也難免要以工程的工期或部分利潤爲代價來摸索並積累經驗。

本文主要從初涉國際工程的承包商的角度,對一些可能的、容易產生的認識誤區進行簡要論述,並列舉了一些工程案例,以求有助於初涉國際土木工程市場的國內工程企業在工程建設中少走彎路,少受損失。

誤區一 諮詢工程師的水平比承包商高

衆所周知,諮詢工程師單位是受業主委託、依照工程項目的標書檔案對業主的工程項目進行諮詢、監理和管理的單位,與業主的關係爲合同關係。依照合同規定,對工程項目設計期和施工期擁有審批設計圖紙、簽發開工令、監督管理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簽署工程價款的支付等重要權力。因此,初涉國際工程的國內承包商往往認爲,諮詢工程師能行使如此多的權力,應該在各方面都是專家。

一個人涉獵幾個專業是有可能的,但一般情況下在幾個專業都成爲專家的可能性不大。國際土木工程項目的諮詢工程師一般都是土木工程師,其所專長的領域一般也就是土木工程本行。諮詢工程師本人一般都由其公司總部僱傭,並被派遣駐紮在所服務國各方面條件都較爲便利的中心城市,往往一個人管理一項或幾項工程,一般很少到工地現場。

在諮詢工程師之下設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一般駐紮在工地現場,負責行使諮詢工程師單位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權利,對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合同、計量和支付等進行管理,並負責技術諮詢。一般來說,大中型工程,在工地除工程師代表外,還有相應各專業的工程師;而中小型工程,在工地只有工程師代表和材料工程師負責工程的技術工作,其內部設測量部、監理部和實驗室。檢查員均是在所在國僱傭的一般技術人員,中等學歷者居多。

另外,前文有述,諮詢工程師受僱於業主,爲業主管理工程項目,他們之間是合同關係;承包商在國際工程招標中中標,與業主簽訂承包合同,也是合同關係。前者應該爲業主提供滿意的管理服務,後者應該爲業主提供滿意的產品,應該說兩者沒有水平之比。

對於施工總承包項目,一般由諮詢工程師單位負責設計工作。但對於“交鑰匙”工程,則既由承包商負責項目設計,又由承包商負責項目施工。對於國際大中型工程,由於歷史的原因,國內一般較少有既能設計又能施工的土木工程企業,通常都是由設計企業與施工企業組成聯營體聯合投標或由其中一方出面總承包。

在全球水利水電工程領域,隨着我國一些世界著名水利水電工程的相繼設計和建成,我國已掌握和擁有當今世界一流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技術和建設人才,有與國際知名企業同場競技的技術實力,能夠勝任水利水電建設的技術需要。換言之,我國土木工程企業在設計和施工水平上已居世界前列,工程技術人員的受教育程度和能力水平完全可以與國外知名諮詢公司的工程師就技術問題進行同等對話,這裏試舉幾例:

在工程A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某國外諮詢公司對大壩消力池的水力計算有誤;設計的導流方案,既增加工期,又不經濟,而且一期導流和二期導流的水力計算都有嚴重錯誤。在下一階段的設計由中國土木工程企業設計時發現其有錯,此點隨後也得到業主國水力學模型試驗的有力證實,最後導致導流方案完全修改、消力池加深加長;

在工程B的施工中,某國外諮詢公司在不符合工程實際情況的條件下,試驗確定某開挖土料可以用於土方填築,但施工中的實際情況是該土料根本就不適合當地的施工條件,致使開挖土料全部被棄至棄土場,重新換料填築,證實了中國承包商事先根據經驗對此土料的正確判斷。

不難看出,工程師本人可能是在土木工程方面有工程經驗的工程師,但不可能是各專業的專家。即使是一個有經驗的、高水平的土木工程師,對於技術問題,在其不太熟悉的情況下,要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才能與承包商統一認識。

與諮詢工程師交往的經驗證明,不應該有怕“得罪”對方而退縮的思想。對於技術問題,以科學的態度據理力爭不僅不會“得罪”對方,反而會贏得對方的敬佩和尊重;相反,不尊重科學才容易被鄙視。

初涉國際土木工程領域的中國土木工程企業,完全不必因爲自己是新手或因爲有些語言障礙而膽怯,也不必爲設計水平和施工水平而憂慮。在與諮詢工程師的交往中,要想獲得信任,要想提高信譽和地位,有禮有節、有理有據、樹立自信、尊重科學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