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定於5月6日~7日、5月13日~14日(相鄰2個週末共4天)進行。具體考試安排如下,歡迎閱讀!
級 別 | 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 |
一級 | 5月 | 8: 00-11: 30(3. 5 小時) | 建築設計 |
13: 30-15: 30(2. 0 小時) | 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 ||
16: 00-18: 00 (2. 0 小時)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 ||
5月 | 8: 00-11: 30 (3. 5 小時) | *場地設計(作圖題) | |
7日 | 13: 30-17: 30(4. 0 小時) | 建築結構 | |
5月 | 8: 00-10: 30 (2. 5 小時) | 建築材料與構造 | |
13日 | 12: 30-18: 30(6. 0 小時) | *建築方案設計(作圖題) | |
5月 | 8: 00-10: 30 (2. 5 小時) | 建築物理與建築設備 | |
14日 | 12: 30-18: 30(6. 0 小時) | *建築技術設計(作圖題) | |
| 5月 | 8: 00-11: 30(3. 5 小時) | *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6日 | 13: 30-16: 30(3. 0 小時) |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 |
5月 | 8: 00-11: 30 (3. 5 小時) | 建築結構與設備 | |
7日 | 12: 30-18: 30(6. 0 小時) | *場地與建築設計(作圖題) |
注:帶*號的5個作圖題考試科目的報考人員於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一)考試科目設定
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設《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建築設計》、《建築結構》、《建築物理與建築設備》、《建築材料與構造》、《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建築方案設計(作圖題)》、《建築技術設計(作圖題)》和《場地設計(作圖題)》9個科目。
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設《建築結構與設備》、《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場地與建築設計(作圖題)》和《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題)》4個科目。
(二)成績滾動管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規〔2016〕1號)檔案精神,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具體實施如下:
1.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爲8年,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爲4年,暫停考試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
2.符合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2015年和2016年不計入),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併合格,方可獲得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符合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2015年和2016年不計入),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併合格,方可獲得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
(三)考場管理
1. 統一進場時間。註冊建築師作圖題科目考試時,爲便於報考人員做好圖板、繪圖筆及其他繪圖儀器等的準備工作,參加作圖題科目考試的`報考人員於考試開始前30分鐘統一進入考場,開考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該作圖題考試科目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其他科目考試時,報考人員統一進入考場的時間爲考試前20分鐘。
2. 作圖題考場要求。在作圖題科目考試時,考點應給每位報考人員提供擺放2號圖板、放置2號圖紙和繪圖儀器、工具的考場環境。
3. 作圖題草稿紙要求。作圖題草稿紙爲A2草圖紙,考點按每科目每位報考人員4張準備,根據報考人員實際需要下發,考後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