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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施工塔吊安全監理控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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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塔身5米內設定供單臺塔吊的帶漏電開關功能的標準電箱。要求內能提供380伏與220伏的接、插裝置、斷電裝置、電流過載裝置。其中380伏線路可承載的額定電流爲77安培,供電電壓正常。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分享最新施工塔吊安全監理控制要素,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最新施工塔吊安全監理控制要素

審查施工承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塔吊安裝與拆卸方案,審查的要求有:

①. 塔機的基礎方案中對地基與基礎要求;

②. 塔機安裝拆除的安全措施;

③. 塔機使用中的檢查、維修管理;

④. 塔機駕駛員的從業資格;

⑤. 塔機使用中的班前檢查制度;

⑥. 起重機的安全使用制度;

⑦. 塔機按拆方案的審批等。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施工過程中安全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①.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違章施工指揮、施工作業;

②. 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作業等進行巡視檢查,每天不少於一次;

③. 發現嚴重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整改,並檢查整改結果,簽署複查意見;情況嚴重的,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並報告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④.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進行安全自檢工作;

⑤. 參加或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

⑥. 檢查施工承包單位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並簽署意見;未經安全監理人員簽署認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⑦. 監理人員對高危作業的關鍵工序實施跟班旁站監督檢查;

⑧. 塔吊基礎驗收:

a) 按承包單位提供的已經審批的塔吊專項施工方案驗收。

b) 挖土深度,確保挖至中風化。

c) C35、C30鋼筋混凝土澆搗密實。

d) 按 “施工方案”提供的基礎圖安置預埋件和澆搗混凝土,並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和提供該驗收單。

e) 基礎砼澆搗前,必須同時做好塔吊的避雷接地措施。

f) 嚴格控制預埋標準節的垂直度和頂面的標高。

g) 沿塔吊基礎四周設排水,表面硬化,保證塔基不受雨水侵泡。

h) 防止不均勻沉降,會同施工單位定期觀察沉降量。

⑨. 安裝和拆卸:

a) 參加安裝、加節、拆卸施工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格證,必須全面理解本“施工方案”所包含的內容。

b) 參加施工的主要人員,必須熟悉該塔吊安裝、加節、拆卸施工的有關性能要求。

c) 督促施工單位對現場安拆人員進行“裝、升、拆工作交底書”的交底,並須由參加安拆人員在理解“工作交底書”內容的基礎上由每個人進行簽註。

d) 現場作業區域內場地必須清理平整,道路必須堅實、無礙大型、重噸位運輸車輛和汽車吊25噸)的正常行駛。

e) 在塔身5米內設定供單臺塔吊的`帶漏電開關功能的標準電箱。要求內能提供380伏與220伏的接、插裝置、斷電裝置、電流過載裝置。其中380伏線路可承載的額定電流爲77安培,供電電壓正常。

f) 施工區域設定安全禁戒線,在塔吊拆裝、加節或設定附着裝置時,必須有專人看管。

g) 安全監理人員必須全面檢查安拆方和總包方方的“施工前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確保安裝、加節、拆卸工作的順利進行。

h) 督促施工單位對所拆裝塔吊的各機構、各部位、機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捲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於拆裝作業之前。

i) 督促施工單位對塔吊頂升液壓系統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導向輪、卡爪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j) 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k) 塔吊拆裝的程序詳見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塔式起重機部件安拆順序表”。

l) 塔吊拆裝程序中如遇到塔吊加(減)標準節或塔吊附着錨固的事項,則詳見有關“塔吊加(減)節施工工藝及安全要求”、“塔吊的附着錨固施工工藝及安全要求”的章節。

m) 塔吊的拆裝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

n) 所有拆裝作業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待聯繫清楚後再進行作業。

o) 在拆裝由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塔吊拆裝程序圖”說明的拆裝要求進行,嚴格把握好吊點位置。

p) 在拆裝作業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到達穩定狀態並固定牢靠,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後,方可停止作業。

q) 安裝塔吊地,必須將大車行走、小車變幅的緩衝止擋器和限位開關碰撞安裝牢固可靠,並應將各部位的欄杆、走臺、扶杆、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r) 塔吊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後,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製造靈敏有效。在塔吊非工作狀態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爲4/1000。

s) 安裝驗收合格後,報“所在地建設機械檢測中心”檢測合格掛牌後投入使用。

t) 塔吊拆裝時,須在現場清點塔吊全部拆散附件數量,檢查其損壞情況,併合理堆放和保管,分批裝車運輸堆場至公司指定地點,並覈銷回場數量。

u) 拆卸塔吊時,應隨着降落塔身的進程拆卸相應的附着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卸附着裝置。

v) 遇到五級及五級以上大風,嚴禁安裝或拆卸附着錨固裝置。

⑩. 塔吊加(減)節施工:

a) 升降作業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套架的操作平臺。操作室內應只准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b) 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應有充分的照明。

c) 風力在四級有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並應緊固上、下塔身每個連接螺栓。

d) 頂升前應預先放鬆電纜,其長度宜大於頂升總高度,並應緊固電纜捲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e) 首次加節不宜過多,總高度應控制獨立的75%以下。

f) 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標準節的間隙,並應按規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處於平衡狀態,並將迴轉機構制動住,當下支座與標準節之間的最後一處連接螺栓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的螺栓銷子重新插入,再採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鬆動螺栓。

g) 升降時,頂升卡爪就位後,應插上插銷,方可繼續下一步動作。

h) 頂升完畢後,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並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

i) 塔吊作業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附着錨固裝置,發現鬆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使用。

11. 吊裝作業:

a) 操作人員必須執證上崗,巡視抽查駕駛員、起重指揮的上崗證;

b) 巡視檢查是否有未執行“十不弔”和其他違章吊裝情況;

c) 檢查多臺塔吊作業時有否防碰撞措施;

d) 抽查施工單位的例行維修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