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題一
【解析】1.協議書的不妥之處
(1)不妥之處:承包範圍爲該工程施工圖所包括的土建工程。
正確做法:應該爲施工圖所包括的土建、裝飾、水暖電等全部工程。
(2)不妥之處:本工程採用總價合同形式。
正確做法:應採用單價合同。
(3)不妥之處:工程質量標準要求達到承包商最優的工程質量。
正確做法:應以《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中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爲該工程的質量標準。
(4)不妥之處:在項目設計規定的使用年限內承擔全部保修責任。
正確做法: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
(5)不妥之處:在工程基本竣工時,支付全部合同價款。
正確做法:應明確具體的時間。
(6)不妥之處: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正確做法:應說明甲方資金不到位在什麼期限內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
2.補充協議的不妥之處
(1)不妥之處:乙方在施工前不允許將工程分包,只可以轉包。
正確做法:不允許轉包,可以分包。
(2)不妥之處:甲方不負責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主要管線資料。
正確做法:甲方應負責提供工程地質和地下主要管線的資料。
(3)不妥之處:乙方應按項目經理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
正確之處:應按工程師(或業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
3.該工程的合同工期爲223天
4.確定變更合同價款的程序是:
(1)變更發生後的14天內,承包方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
(2)若變更發生後14天內,承包方不提出變更價款報告,則視爲該變更不涉及價款變更;
(3)工程師收到變更價款報告日起14天內應對其予以確認;若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收到報告時算起14天后該報告自動生效。
案例分析題二
正確答案:
1、①該項目應自中標通知書發出後30日內按招標檔案和A投標人的投標檔案簽訂書面合同,雙方不得再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②合同價格應爲8000萬元.
2、F投標人的投標檔案有效.
招標人可以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造成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可以要求其賠償.
3、對投標檔案的有效性判定如下:
①A投標人的投標檔案有效.
②B投標人的投標檔案(或原投標檔案)有效,但補充說明無效.因開標後投標人不能變更(或更改)投標檔案的實質性內容.
③C投標人的投標檔案無效.因投標保函的有效期應超過投標有效期30天(或28天),或在投標有效期滿後的30天(或28天)內繼續有效.
④D投標人投標檔案有效.
⑤E投標人的投標檔案無效.因爲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投標檔案應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
4、對業主對招標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確判斷如下:
①“業主提出招標公告只在本市日報上發佈”不正確.
理由: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必須在指定媒介發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標公告的發佈地點和發佈範圍.
②“業主要求採用邀請招標”不正確.
理由:因該工程項目由政府投資建設,相關法規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招標.如果採用邀請招標方式招標,應由有關部門批准.
③業主提出的僅對潛在投標人的資質條件、業績進行資格審查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