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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州市欽南區2016年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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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的規定,爲適應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2017年欽南區事業單位登記中心等24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32名工作人員。爲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公告:

欽州市欽南區2016年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爲18週歲以上,35週歲及以下(1980年12月12日-1998年12月12日期間出生)。對因工作需要放寬報考年齡的崗位,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5週歲(1971年12月12日以後出生),放寬年齡的具體崗位詳見崗位表。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亂紀行爲。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7.在編在崗人員,須經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8.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資格證書。

9.報考人員獲得國家承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報考人員獲得國家承認大學專科學歷的,考生戶口所在地只限於廣西區範圍內;報考人員爲中專(含高中)學歷的,考生戶口所在地只限於欽州市範圍內;欽南區駐軍隨軍家屬報考的,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服役、辭職、辭退、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6年12月12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爲,受到禁止報考未到期的人員;

5.原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管理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聘)未滿2年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未滿新錄用(或聘用)試用期的和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7.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8.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9.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考試方式

綜合類崗位29個,名額32名(詳見崗位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需要參加筆試和麪試。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採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中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學位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複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進行報名。透過資格初審後,由報考人員如實填寫並提交《欽南區2017年度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報名材料根據崗位要求還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有工作單位的要提供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2017年應屆畢業生要出具所在畢業院校能夠按時畢業的全部學科成績合格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應屆畢業生的全部學科成績合格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覈前提供。考覈前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應屆畢業生的全部學科成績合格證明的,視爲放棄聘用資格。

2.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0日-12月23日(8:30-11:30、14:30-17:30)。

3.報名地點: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力資源市場服務大廳(欽州市南珠東大街90號)。

4.聯繫電話:0777-2823181、2838867。

(二)繳費標準

對透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取考試費用,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檔案標準,每人繳交考試費100元(50元/科,共兩科),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複審

報名結束後,由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監察局、編辦、財政局指導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基本資訊、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復審,專業審覈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提供虛假資訊、材料的,取消報考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退還報考者所交考試費(自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款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作放棄處理)。

(四)准考證製作的發放時間

《准考證》由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製作。考生參加考試時,若發現考生身份資訊與准考證上個人資訊、粘貼的照片(應與報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試資格。如准考證出現打印錯誤、資訊模糊等問題,請及時與製作單位聯繫。

准考證發放時間:2017年1月9日-1月12日,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收據憑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准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考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直到招考工作結束。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必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麪試,由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科目

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

9:00-11: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5:00-17:00 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的分值各100分。

2.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3.筆試開考規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透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透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的比例爲1:2及以上1:3以下的崗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根據崗位實際需求向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報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批准後方可開考。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透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比例爲1:1的崗位不得開考。對不予開考的崗位,由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欽南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發佈公告,通知報考者並退還報考者所交考試費(自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款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作放棄處理)。

4.附加分: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計入筆試總成績。少數民族考生的'認定以居民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資訊記載爲準。

5.公佈筆試成績:2017年2月20日前考生可撥打168聲訊臺按語音提示操作查詢筆試成績;或持本人身份證或准考證到報名地點查詢。

6.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情況,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並在欽南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佈。

(二)面試

1.面試方式及合格分數線。面試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面試規則(試行)》(桂人社發〔2012〕79號)的有關規定進行。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分值爲100分,合格分數線爲60分。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覈准面試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爲合格。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分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爲考覈人選。

2.確定面試人選。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報考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但經覈准開考的崗位除外),對進入面試比例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但又確需補充工作人員的,可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向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報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覈准同意後才能進行面試。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並列時,同時確定爲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名單由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欽州人才網及欽南區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告。面試公告發布後,如有考生自願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面試規則(試行)》(桂人社發〔2012〕79號)的有關規定,由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結構化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4.結構化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凡進入結構化面試的人員須按規定攜帶身份證、准考證,經驗證無誤後才能進入考場。因提供的證件與應試人員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資格,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5.成績公佈。當天結構化面試結束後,在考點書面公佈當天全部考生的成績。

五、考覈、體檢

(一)確定考覈和體檢人選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覈、體檢人選,同等條件下,優先確定欽南區駐軍隨軍家屬。確定人選時,出現總成績相同,以結構化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爲考覈、體檢人選。確定人選後,如有考生自願放棄考覈、體檢資格的,不再遞補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考覈、體檢。

(二)考覈工作

考覈工作由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部署,具體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覈參照《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考覈時,要採取多種形式,着重瞭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學籍資訊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應聘人員應按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供相關紙質材料,由招聘單位複查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經複查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考者的資格。考覈時要對考覈人選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覈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覈結束後要形成書面考覈材料,考覈小組成員簽名,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考覈分合格與不合格等次。考覈中出現不合格者或資格複查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覈。考覈環節考生自願放棄考覈資格的,不再遞補考覈人選。

考覈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工作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須到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除衛生部覈准並予以公佈的特殊職業外,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中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的檢測。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複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複檢申請,經體檢實施機關批准後進行復檢。實施機關應對複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複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爲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確定考覈、體檢人選,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六、公示、聘用管理

1.根據考覈、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欽州人才網及欽南區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爲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由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報欽南區人民政府審批,經批准聘用後,按有關程序辦理入編、定崗、工資等手續。本次招聘將按招聘單位指定的空缺崗位進行聘用,按崗定薪,聘用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爲放棄並取消其聘用資格。

2.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確定人事關係,試用期按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覈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按照桂人社發〔2011〕155號等檔案規定,採取迴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近姻親關係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祕書、人事、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迴避。出現其他違紀情形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僞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聘用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考覈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覈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並在五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的招考。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予辦理審批手續;已聘用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給予清退。

八、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的專業審查以《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爲依據。在報考人員出現所學專業超出《目錄(2016年版)》範圍,與報考單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但其專業名稱與《目錄(2016年版)》所列專業名稱相比,從字面的理解是相近相關的,且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能夠提供由畢業院校出具所學核心課程與招聘單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舉證材料(加蓋公章),可予以報考。

九、有關說明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關注和了解欽州人才網及欽南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發佈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資訊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二)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桂人社發〔2011〕155號等檔案執行。

聯繫方式:

1.諮詢電話:0777-2823181、2838867

2.監督電話:0777-210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