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營養師是國家勞動部頒佈的第4批新職業之一。是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產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透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勞部發199498號檔案第六條規定“勞動部負責以技能爲主的職業資格鑑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從事營養諮詢、營養測評、營養指導、營養宣教、營養管理以及從事營養教學與科研工作、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的特殊職業者,是促進社會公衆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
目前,我國的營養專業人才十分緊缺,公共營養師的就業前景非常廣闊。
【適用人羣】
無專業限制。針對食品專業、護理學專業、運動康復專業、心理學專業,以及對營養學感興趣的有志之士,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也尤爲重要。
【考試時間】
5月和11月中旬
【級別】
全國統一鑑定考試
【考試內容】
①理論知識爲選擇題(滿分100分)
②專業能力爲技能選擇題+案例問答題(滿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