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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安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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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人都應具備的基本安全知識,那麼電氣安全知識有哪些呢?下面,小編爲大家分享電氣安全知識,快來看看吧!

電氣安全知識

  電氣危險因素與事故種類

一、觸電

1、分爲電擊和電傷兩種傷害形式。

2、電擊電流值:感知電流(平均男1.1ma,女0.7ma),擺脫電流(平均男16ma,女10.5ma),室顫電流(50ma左右,與持續時間有關)。人體阻抗:乾燥時約爲1000~3000ω,潮溼時約爲500~800ω。

3、電擊類型:

根據電擊時所觸及的帶電體是否爲正常帶電狀態,分爲直接接觸電擊和間接接觸電擊;

按照人體觸及帶電體的方式,可分爲單相電擊、兩相電擊和跨步電壓電擊三種。單相電擊事故佔全部觸電事故的70%以上。

4、電傷是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機械效應等對人體所造成的傷害。電傷包括電燒傷、電烙印、面板金屬化、機械損傷、電光性眼炎等多種傷害。電燒傷。是最爲常見的電傷。大部分觸電事故都含有電燒傷成分。電燒傷可分爲電流灼傷和電弧燒傷。

二、電氣火災與爆炸

1、電氣火災爆炸是由電氣引燃源引起的火災和爆炸。電氣裝置在執行中產生的危險溫度、電火花和電弧是電氣引燃源主要形式。

(1)危險溫度:短路、過載、漏電、接觸不良、鐵心過熱、散熱不良、機械故障、電壓異常、電熱器具和照明器具、電磁輻射能量。

(2)電火花和電弧:電火花是電極間的擊穿放電,電弧是大量電火花彙集而成的。分爲工作電火花及電弧、事故電火花及電弧。

2、電氣裝置及電氣線路發生爆燃

包括油浸式變壓器火災爆炸、電動機着火、電纜火災爆炸。

三、雷電危害

1、雷電的種類、危害形式和事故後果

(1)雷電的種類:直擊雷(直擊雷的每次放電過程包括先導放電、主放電、餘光三個階段)、閃電感應(包括閃電靜電感應和閃電電磁感應)、球雷。

(2)雷電的危害形式

具有雷電流幅值大、雷電流陡度大、衝擊性強、衝擊過電壓高的特點;

具有電性質、熱性質和機械性質等3方面的破壞作用。

(3)雷電危害的事故後果:火災和爆炸、觸電、設備和設施毀壞、大規模停電。

2、雷電參數:雷暴日、雷電流幅值、雷電流陡度、雷電衝擊過電壓。

四、靜電危害

1、靜電的危害形式和事故後果

造成爆炸和火災事故、可能引發二次事故、對生產產生妨礙。

2、靜電的特性

(1)靜電的產生

起電方式(接觸-分離起電、破斷起電、感應起電、電荷遷移)、固體靜電、人體靜電(可達10000 V以上)、粉體靜電、液體靜電、蒸氣和氣體靜電。

(2)靜電的消散:中和、泄漏。

(3)靜電的影響因素:材質和雜質、工業設備和工業參數。

五、射頻電磁場危害

泛指頻率100khz以上的電磁波。危害:

1、人體吸收輻射能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

2、生產感應放電造成引爆器件發生意外引爆。

六、電氣裝置故障危害

類別:斷路、短路、異常接地、漏電、誤合閘、電氣設備或電氣元件損壞等。

危害:引起火災和爆炸、異常帶電、異常停電、安全相關係統失效。

  電氣裝置安全技術

一、變配電站安全

1、變配電站位置避開易燃易爆環境,宜設在企業的上風側,有足夠的消防通道並暢通。

2、建築結構:耐火建築;門的開啓及設定:兩面都有配電裝置時應兩邊開啓,超7m的高配和超10m的低配至少應有兩個門。

3、間距、屏護和隔離:室內充油設備油量60kg以下者允許安裝在兩側有隔板的間隔內,60—600kg裝在有防爆隔牆的間隔內,600kg以上裝在單獨的間隔內。

4、通道:高配裝置>6m時,通道設兩出口;低配裝置兩出口>15m時增加出口。

7、標誌:重要部位有“止步,高壓危險!”標誌。

二、主要變配電設備安全

1、電力變壓器

(1)變壓器的安裝:防火門;居住建築物內安裝的油浸式變壓器,單臺容量不得超過400kV·A;10kV變壓器殼體距門不應小於1m,距牆不應小於0.8m(裝有操作開關時不應小於1.2m);自然通風的變壓器室地面應高出室外地面1.1m;室外變壓器容量不超過315kV·A者可柱上安裝,315kV·A以上者應在臺上安裝;—二次引線均應採用絕緣導線;柱上變壓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應小於2.5m,裸導體距地面高度不應小於3.5m;變壓器臺高度一般不應低於0.5m,其圍欄高度不應低於1.7m,殼體距圍欄不應小於1m,操作面距圍欄不應小於2m。

(2)變壓器的執行:執行中變壓器高壓側電壓偏差不得超過額定值的±5%,低壓最大不平衡電流不得超過額定電流的25%,上層油溫一般不應超過85℃;呼吸器內吸潮劑的顏色爲淡藍色;乾式變壓器的安裝場所空氣相對溼度不得超過70%。

2、高壓開關:高壓斷路器、高壓隔離開關和高壓負荷開關

(1)高壓斷路器:高壓開關設備中最重要、最複雜的開關設備。有強力滅弧裝置,既能在正常情況下接通和分斷負荷電流,又能借助繼電保護裝置在故障情況下切斷過載電流和短路電流。高壓斷路器必須與高壓隔離開關或隔離插頭串聯使用,由斷路器接通和分斷電流,由隔離開關或隔離插頭隔斷電源。因此,切斷電路時必須先拉開斷路器,後拉開隔離開關;接通電路時必須先合上隔離開關,後合上斷路器。10kV系統中常安裝機械式或電磁式聯鎖裝置。

(2)高壓隔離開關:高壓隔離開關簡稱刀閘。隔離開關沒有專門的滅弧裝置,不能用來接通和分斷負荷電流,更不能用來切斷短路電流。隔離開關主要用來隔斷電源,以保證檢修和倒閘操作的安全;銅、鋁導體連接須採用銅鋁過渡接頭;執行中的高壓隔離開關連接部位溫度不得超過75℃,機構應保持靈活。

(3)高壓負荷開關:有比較簡單的滅弧裝置,用來接通和斷開負荷電流;必須與高壓熔斷器配合使用,由熔斷器切斷短路電流;前方不得有可燃物。

三、配電櫃(箱)

1、配電櫃(箱)安裝

分動力和照明;開啓式的配電板、封閉式箱櫃、密閉式或防爆型的電氣設施。

觸電危險性大或作業環境較差的加工車間等封閉式箱櫃,易燃易爆氣體的危險作業場所密閉式或防爆型的電氣設施;落地安裝的櫃(箱)底面應高出地面50-100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爲1.2-1.5m,櫃(箱)前方0.8-1.2m的範圍內無障礙物。

2、配電櫃(箱)執行

配電櫃(箱)內各電氣元件及線路接觸良好,連接可靠;不得有嚴重發熱、燒損現象;

配電櫃(箱)的門應完好,門鎖應有專人保管。

四、用電設備和低壓電器

1、電氣設備外殼防護

外殼防護:固體異物進入殼內設備、人體觸及內部危險部件、水進入內部的防護。

2、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7點)

手持電動工具包括手電鑽、手砂輪、衝擊電鑽、電錘、手電鋸等工具。移動式設備包括蛙夯、振搗器、水磨石磨平機等電氣設備。

I類設備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措施,Ⅱ類、Ⅲ類設備沒有必須。

一般場所,手持電動工具應採用Ⅱ類設備;如使用I類,採用額定剩餘動作電流不大於30mA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在潮溼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應使用Ⅱ類或Ⅲ類設備。在鍋爐內、金屬容器內、管道內等狹窄的特別危險場所,應使用Ⅲ類設備。如果使用Ⅱ類設備,則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動作時間不大於0.1s的漏電保護器。

帶電部分與可觸及導體之間的絕緣電阻I類不低於2MΩ,Ⅱ類不低於7MΩ。

3、電焊設備:觸電、火災。空載自停裝置,一次絕緣電阻不應低於1MΩ、二次絕緣電阻不應低於0.5MΩ,移動焊機時必須停電。

4、低壓保護電器

(1)熔斷器 :短路、過載;

(2)熱繼電器:過載。

  觸電防護技術

一、直接接觸電擊防護措施

1、絕緣:工程上應用的絕緣材料電阻率一般都不低於107Ω·m。絕緣材料的電阻通常用兆歐表(搖表)測量。任何情況下絕緣電阻不得低於每伏工作電壓1000ω。

2、屏護和間距:

1)屏護裝置應有足夠的尺寸,與帶電體之間應保持必要的距離。

2)遮欄高度不應低於l.7 m,下部邊緣離地不應超過0.1 m。柵遮欄的高度戶內不應小於l.2 m、戶外不應小於l.5 m,欄條間距離不應大於0.2 m;對於低壓設備,遮欄與裸導體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0.8 m。戶外變配電裝置圍牆的高度一般不應小於2.5 m。遮欄、柵欄等屏護裝置上,應有“止步,高壓危險!”等標誌。

3)用電設備間距:明裝的車間低壓配電箱底口距地面的高度可取1.2 m,暗裝的可取l.4 m。明裝電度表板底口距地面的高度可取1.8 m。常用開關電器的安裝高度爲l.3—l.5 m;開關手柄與建築物之間應保留150mm的距離,以便於操作。牆用平開關離地面高度可取1.4 m。明裝插座離地面高度可取1.3—l.8 m,暗裝的可取0.2—0.3m。室內燈具高度應大於2.5 m;受實際條件約束達不到時,可減爲2.2 m;低於2.2 m時,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當燈具位於桌面上方等人碰不到的地方時,高度可減爲1 5m。

戶外燈具高度應大於3 m;安裝在牆上時可減爲2.5 m。起重機具至線路導線間的最小距離,l kV及1 kV以下者不應小於1.5 m,10kv者不應小於2 m。

4)檢修間距:低壓操作中,人體及其所攜帶工具與帶電體的距離不應小於0.1m。

高壓作業,10 kv無遮攔作業人體及其所攜帶工具與帶電體的距離不應小於0.7m;線路作業,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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