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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規章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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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公司規章制度(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公司規章制度(精選5篇)

小公司規章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爲規範中小企業和職工的行爲,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定。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包括適用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爲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 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並且必須年滿16週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6條 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已於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必須如實爭取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並簽字承諾,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 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失業證和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僞造證件欺騙企業。

企業錄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擔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 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位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 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進行專業技術脫產培訓的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 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 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並報勞動部門備案。

第11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 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

第13條 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使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限滿3年以上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14條 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