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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安全生產製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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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項目安全生產製度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項目安全生產製度範本

項目安全生產製度1

1、項目部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每週應有一次安全例會,做到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50元,現場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對項目部加罰500元;高空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安全帶,違者每人罰款50元,責任主管部門未提供安全帶的,對責任主管部門加罰300元。

3、參加施工人員,嚴禁酒後作業,如有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工及場區內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違者罰款50元/人次。

5、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等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50元。

6、臨時施工用電,應在電源總開關處設觸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裝置,如發現有一項不符合用電要求的,每項罰款100元;現場架空線路對地距離不低於3米,不允許將電線綁在鋼腳手架上,違者罰款100元。

7、電線、電纜等必須由專職值班電工裝設,不允許私拉亂扯;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保險絲,禁止用鋼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元。

8、使用移動電氣設備,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底鞋,必要時應有輔助拖線,否則罰款50元。

9、嚴禁乘坐捲揚機吊盤或吊藍上、下人,違者對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罰款100元。

10、木工、機械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圓盤機上有防護罩殼,平刨必須有護手裝置,否則罰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拋扔任何物品,否則罰款200元,如出現事故,並追究責任人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燒電爐或燒木材,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建築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於出入口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層間距不小於500mm,非出入口處及通道兩側應嚴密封閉;捲揚機、攪拌機必須設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現場施工機械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

14、禁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若發現經勸阻不改者,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項目安全生產製度2

一、企業經理和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對本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定期向企業職工代表會議報告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措施,制訂企業各級幹部的安全責任制等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組織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貫徹實施,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等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章守紀教育,督促各級領導幹部和職工做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工作,總結與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督促實施。

二、企業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和實施措施,並付諸實現,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三、公司經理、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四、項目經理、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五、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

六、生產部門要合理組織生產,貫徹安全規章制度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加強現場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秩序。

七、技術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編制設計、施工等技術檔案,提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安全技術規程,負責安全設備、儀表等的技術鑑定和安全技術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

八、材料部門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保證供應,對強杆架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要定期檢驗,不合格的要報廢更新。財務部門要按照規定提供實現安全技術措施的經費,並監督其合理使用。

九、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監督檢查工作,其主要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本條例及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

(二)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三)經常深入基層,指導下級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四)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五)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六)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職工、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技術訓練、考覈、以證工作;

(七)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九)對違反本條例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的行爲,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