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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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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建設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設管理制度(通用5篇)

建設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規範專職消防隊的建設和管理,提高專職消防隊滅火救援和火災預防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專職消防隊的建設和管理。

本規定所稱專職消防隊包括政府專職消防隊和單位專職消防隊。政府專職消防隊是指除公安消防隊以外,由地方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類園區管理委員會組建的專職從事火災撲救、應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隊伍;單位專職消防隊是指由企業事業單位組建的專職從事火災撲救、應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隊伍。

森林火災消防隊伍的建設和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專職消防隊由地方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理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需要和財力水平組建。

專職消防隊應當接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調度指揮。

第四條政府專職消防隊的建設和管理,應當堅持政府主導、專羣結合、統籌發展、覆蓋城鄉的方針,並遵循以下原則:

(一)單位依法登記;

(二)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

(三)經費由財政負責保障;

(四)管理主體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爲主。

第五條地方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鄉鎮消防隊標準》、《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和《消防監督技術裝備配備標準》等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發展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安排政府專職消防隊的日常執行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保障政府專職消防員參加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需經費。

單位專職消防隊所需經費由組建單位自行負責。

第二章建設規則

第六條下列地區應當組建政府專職消防隊:

(一)消防站數量未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規定的城市(包括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和東莞、中山市的鄉鎮、街道,下同);

(二)建成區面積超過2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區內常住人口達2萬人以上的鄉鎮、街道;

(三)全國重點鎮、省級重點鎮和中心鎮、歷史文化名鎮;

(四)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轉移工業園區,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

(五)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的鄉鎮、街道和園區;

(六)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鄉鎮、街道和園區。

下列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組建單位專職消防隊:

(一)大型核設施單位、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主要港口;

(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

(三)儲備可燃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基地;

(四)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

(五)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被列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築羣的管理單位。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理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單獨組建或者聯合組建專職消防隊。

第七條城市政府專職消防隊的建設,包括規劃選址、建築標準、裝備標準和人員配置等參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執行;其他鄉鎮、街道和園區政府專職消防隊的建設參照《鄉鎮消防隊標準》執行。

第八條單位專職消防隊的建設應當與本單位防火滅火、應急救援的實際需要和能力相適應,按照建設規模可以分爲支隊、大隊、中隊三級。設定2個以上專職消防中隊或者人數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可以成立專職消防大隊;設定5個以上專職消防中隊或者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可以成立專職消防支隊。專職消防支隊、大隊下屬的專職消防隊稱爲專職消防中隊。

第九條專職消防隊的設立或者撤銷,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在設立後10個工作日內、撤銷前10至20個工作日報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條政府專職消防隊應當具備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條件,並依法申辦事業單位法人登記。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實際,將政府專職消防員逐步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第三章管理規範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管理;鄉鎮、街道、園區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由當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園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亦可委託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管理。

單位專職消防隊由組建單位自行管理。

第十二條專職消防員的招錄工作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其中,政府專職消防員由其所在政府專職消防隊的組建或者管理機關(機構)負責招錄;單位專職消防員由其所在單位專職消防隊的組建單位或者主管單位負責招錄,並報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政府專職消防隊聘用事業編制崗位工作人員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專職消防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滿18週歲;

(二)符合《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規定的健康標準;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主要承擔消防宣傳培訓、協助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監督管理等工作的消防文員,還應當具有建築學類或者消防工程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第十四條專職消防員必須經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業務培訓並經考覈合格方可上崗,其定級、晉級、任職、續任等應當取得相應的消防職業技能等級資格。

專職消防隊實行隊長負責制,隊長應當經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培訓考覈。

第十五條專職消防隊實行準軍事化管理,應當建立健全學習、訓練、執勤、考覈、獎懲等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積極開展技術、戰術、體能訓練和遵紀守法教育,並按照規定對消防車(艇)和消防器材裝備進行維護保養,保證人員裝備隨時處於良好的應急狀態。消防車(艇)和消防器材裝備不得用於非消防工作。

專職消防員執行任務時應當統一穿着制式服裝,佩戴明顯標誌。

第十六條專職消防隊隊長的任免和力量配備、裝備配置的變動等情況,應當及時報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建立資訊共享機制,加強對有關政府專職消防隊的日常監管。

第四章職責任務

第十八條專職消防隊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承擔本地區或者本單位的滅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培訓工作;

(二)參加危險化學品事故、建築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突發事故和自然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接受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調度指揮,參與其他地區、單位的滅火救援。

第十九條專職消防隊應當結合工作實際開展防火巡查,及時發現並督促有關單位、有關人員消除火災隱患。經督促仍不改正的,應當按照消防監督管理權限及時報告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

第二十條專職消防隊應當加強消防宣傳培訓工作,利用各種途徑宣傳普及消防常識和消防法律法規,培訓志願消防隊員和職工羣衆,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一條專職消防隊接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滅火救援指令後,應當迅速出動並接受其指揮。

第二十二條專職消防隊執行滅火救援任務應當貫徹救人優先、科學施救的原則,及時救人和轉移物資,並向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開展災害事故原因調查與統計工作。

第五章保障機制

第二十三條政府專職消防隊所需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納入預算管理,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單位專職消防隊的基礎建設、營房建設、裝備建設、業務建設和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由組建單位提供保障。

第二十四條專職消防隊的執勤消防車(艇)納入特種車(艇)管理,按照特種車(艇)辦理牌照,可以安裝、使用警報器和標誌燈具;符合國家免徵車輛購置稅規定的,可以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執行滅火救援任務的消防車(艇)免繳車輛通行費、泊車(岸)費。

第二十五條專職消防隊參加撲救外地或者外單位火災所損耗燃料、滅火劑和損壞消防器材裝備的費用,經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覈准,由火災責任單位負責補償;撲救居民住宅火災所消耗的費用,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補償;撲救參加保險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住宅火災所消耗的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保險公司償付的施救費中予以補償,償額不足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園區管理委員會給予補足。

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專職消防員簽訂勞動合同。條件具備的,對骨幹人員可以按照規定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本單位的實際,合理確定專職消防員的工資待遇。政府專職消防隊中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的專職消防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政策規定執行;尚未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的專職消防員,其工資標準應當不低於本地區事業單位職工的平均工資水平,並享受與事業單位職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單位專職消防員的工資標準應當不低於本單位一線生產職工的平均工資水平,並享受與生產職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用人單位還應當根據消防職業高危險性的特點,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專職消防隊員高危補貼制度。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爲專職消防員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併爲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必要的商業保險。

第二十九條專職消防員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享有假期和相關待遇。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消防職業公益性、高危險性的實際,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在積分入戶、子女入學入托、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面給予專職消防員適當的優惠和照顧。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在不影響滅火救援和執勤訓練的前提下,有計劃地組織專職消防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爲其離隊再就業創造有利條件。

第三十二條專職消防隊和專職消防員在防火滅火、應急救援等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三條專職消防員在滅火救援或者執勤訓練中受傷、致殘、死亡的,按照規定享受工傷、醫療、撫卹待遇;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按照《烈士褒揚條例》規定申報烈士。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情節輕重追究紀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地方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理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未按照本規定組建專職消防隊,致使火災發生後得不到有效撲救,造成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

(二)專職消防隊接到火災報警後出動遲緩,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三)專職消防隊不接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滅火救援調度指揮的;

(四)其他依法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將消防車(艇)或者消防器材裝備用於非消防工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專職消防員與用人單位發生權益爭議的,按照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所稱專職消防員,包括專職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政府20xx年12月31日發佈的《廣東省專職消防隊建設管理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29號)同時廢止。

建設管理制度2

爲提高教師素質,塑造教師形象,造就一支“思想堅定、業務精通,精於奉獻、富於創新”的適應新時期教育發展需要的高素質教師隊伍,學校特建立個人師德檔案,以監督教師行爲,培養教師美德,促進師德行風建設,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師德師風建設個人檔案。

一、爲切實加強對教師師德檔案的建設、管理,確保教師師德檔案制度建設的長期化、管理的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師師德檔案的管理由學校黨政辦公室負責,歸入學校綜合檔案室設專櫃管理。

三、教師師德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收集如下資料,並裝入教師師德檔案:

1、教師師德總結;

2、師德考評自測評分表;

3、教師互評評分表;

4、領導打分表;

5、家長打分表;

6、學生打分表等相關資料。

四、按教師獎懲情況,根據教師行爲和業績,在教師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時如實作好記載。

五、加強庫房管理,做好防盜、避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蟲等工作。

六、嚴格履行檔案移交、接收等手續。

七、認真做好檔案的鑑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銷燬檔案。如需修改或銷燬,必須首先填寫修改或銷燬情況記載,並由考評小組全體成員簽名方可。

建設管理制度3

第一條爲促使全系統統計資訊化建設工作的規範化和系統化,充分發揮統計資訊在重大項目管理與決策中的資訊、諮詢與監督作用,更好地爲全縣重大項目管理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統計管理條例》等有關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上級機關關於統計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科室統計資訊化建設由局辦公室負責統一規劃、建設和維護。

第三條計算機及網絡系統統一安裝防病毒軟件並確保及時更新。

第四條定期進行系統軟件、硬件檢查維護,做好維護記錄。對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可能出現的故障,應有防範、補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條禁止在局域網設備上安裝執行與工作無關的任何軟件。

第六條嚴格執行保密法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國家互聯網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在網絡上進行任何非法活動。

第七條各科室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硬件和操作系統方面出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局辦公室,並由局辦公室與相關軟、硬件維護單位聯繫,取得技術支援,及時排除出現的問題。

第八條資訊化培訓應將統計內容列入年度專業培訓計劃,資訊化管理員要鑽研業務技能,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業務培訓;每年至少組織本部門及系統內統計人員開展一次資訊化業務技能培訓。

第九條涉密計算機禁止上外網,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上儲存、處理涉密資訊。

第十條做好統計數據定期備份資料,保障統計資料的延續性和聯貫性。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發改局負責解釋。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施行。

建設管理制度4

爲了使我校的校園文化建設能真正達到環境育人的目的,給師生營造一個優美、舒適、和諧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我校校園文化建設的實際及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總體規劃必須符合實際,劃出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綠化區。

二、分片區承包到班級綠化、美化,並由該班級負責管理。使綠化覆蓋面積逐年增加。

三、校園內的主要通道、走廊等處的裝飾必須具有思想性、知識性、藝術性,突出教育性。

四、班級財產、門窗、牆壁等設施承包到班,由班主任負責管理,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建立衛生值日製度,每日有衛生檢查記錄,由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共同評分,學期結束進行評比;同時教育師生養成講究衛生的優良習慣,不在校園內亂扔果皮、紙屑等污物。

六、校園每週至少進行二次大掃除,教室做到天天打掃,做到地面、牆面“四無”。班主任爲該班的直接責任人。若大掃除時班主任不在場的一次扣取班主任津貼5元。

七、嚴禁師生攀折花草樹木,班主任要加強教育,如有損壞、攀折花草樹木的,給予嚴厲批評,同時扣取班主任津貼2元。情節嚴重的必須補栽。

八、嚴禁在牆壁等設施上亂塗亂畫。如有塗畫的,責令其進行粉刷,學生不掃行的由班主任承擔責任。一次扣取班主任津貼2元。

九、執行《國旗法》,每週舉行升降旗儀式,並組織國旗下的講話活動。主要由少先隊輔導員負責。

十、圖書、儀器管理員必須制定出圖書、儀器借、領、用管理制度,實行規範化管理。

十一、本制度規定的內容,學期結束時進行檢查評比,對優秀的給予適當獎勵;對存在問題的給予批評。

建設管理制度5

一、爲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爲,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製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盛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採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嘗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爲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准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並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