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中學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學問君 人氣:1.29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中學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學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中學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1

第一章宿舍調配管理

第一條學生宿舍物業管理歸屬於服務公司管理,它是學生宿舍管理與服務的直接部門。

第二條學生住宿由學生處和物業管理部門統一安排調配,學生不準擅自進住及調整宿舍。未經物業管理部同意,擅自進住及調房的同學,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新生入學時,由學生處和物業管理部統一安排住宿,在辦理住宿時,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張,並填寫住宿表格,由物業管理部建立學生住宿檔案。

第四條學生宿舍需調整,由物業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傢俱、電話、熱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準搬動,物業管理部將派管理人員驗收原宿舍的傢俱、門窗及其他設備,如有丟失或人爲損壞,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宿舍調整後要重新覈實並填寫住宿表格。

第二章傢俱設備管理

第五條宿舍的傢俱、門窗和其他設備,先由各寢室按要求填寫,後經物業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員雙方簽名。本宿舍的傢俱、設備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員負責。如屬自然損壞,學院負責維修或更換;如有丟失,照價賠償;如屬人爲損壞,除了照價賠償外,還將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宿舍的傢俱、門窗等有關設備不準擅自拆卸,違者應在限期內把原物修復,否則將按破壞公物論處。

第七條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等有關設備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當事人沒有主動承認錯誤,宿舍成員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違紀人員的情況下,傢俱、門窗等設備維修的費用將由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其經濟賠償,並給予同樣的紀律處分。

第八條學生實習需要搬運宿舍裏的傢俱設備,必須向宿舍管理部門請示,並辦理有關手續。實習歸來後,要將原物歸還,不得擅自調換,否則將按原物予以賠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時,如有傢俱、門窗及有關設備屬人爲破壞或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並限期繳清。

第三章紀律、安全管理

第九條每幢學生宿舍樓設有學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備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正常的安全、紀律衛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條非本院的學生、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生宿舍樓。進入學生宿舍樓的學生需佩帶胸卡方能出入。教師和學校工作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要自覺出示出入證件,說明來訪情況,方可進入。

第十一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男女學生不準進入對方宿舍。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嚴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學),特別禁止留宿異性同學。

第十三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時間,學生必須在上課、晚自修預備前10分鐘離開宿舍。宿舍大門的上鎖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下午14:20;傍晚18:50;晚上22:00關門。凡超過關門時間回宿舍的,一律要在值班室登記,並按遲歸處理。爬牆、爬鐵門或夜不歸宿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分。

第十四條午休時間(中午12:50—14:10),晚上就寢時間(23:00熄燈以後)。不準在宿舍區內打撲克、下棋、開錄音機、彈琴、敲打鐵桶、臉盆、餐具、口盅等,違者沒收其用具並給予紀律處分。如確因學習需要開錄音機的同學必須在不影響其他同學休息的情況下配戴耳機。

第十五條在宿舍區內,嚴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各種營銷活動。

第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搓麻將、賭博、酗酒,不準喧譁起鬨、往樓下砸東西。

第十七條不準在宿舍區內打排球、籃球、足球等,違者沒收其器具,造成財務損壞的照價賠償,並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八條新生宿舍安排後,宿舍鑰匙由宿舍管理部門統一配置,每人一把,並辦理鑰匙領用手續。經物業管理部調整住房的同學必須按時退還原宿舍鑰匙,再辦理新宿舍鑰匙領用手續;畢業生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校手續。本宿舍鑰匙不準轉借他人,鑰匙丟失必須向管理人員彙報並繳納相應的鑰匙配備費用,不準擅自配置鑰匙。凡發現非本宿舍人員持有本宿舍鑰匙時,將追究鑰匙流失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學生必須配合宿舍管理人員做好宿舍安全防範工作,將宿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自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隨處丟放。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鎖好門,避免東西被盜。

第四章水電管理

第二十條自覺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禁止違規用電,杜絕私自拉接電線行爲,凡宿舍的線路有破口接線或線路移動的跡象,將按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力棒、吹風機、排插等大功率電器,不準在宿舍裏煮飯、煮菜。違者沒收用具,並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節約用水、用電,杜絕浪費,人員離開宿舍後,要檢查水電是否全部關好。凡開長流水或破壞供水、供電設施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宿舍裏的水電設備(包括燈泡、燈管)損壞,必須及時向物業服務中心報修,不準擅自維修和處理。

第五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生宿舍區的公共衛生(包括樓梯、走道)由專職保潔人員打掃,宿舍內(含門、窗)的衛生由各宿舍負責。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輪流派人倒進指定垃圾桶內。嚴禁把垃圾倒放在樓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點。

第二十五條嚴禁往窗外丟垃圾、丟雜物、倒水、倒剩飯菜等,必須主動倒進指定的垃圾桶內。

第二十六條爲了保持宿舍的整潔美觀,禁止在宿舍區內張貼各類廣告,不準在宿舍門口和宿舍內亂貼明星像畫,不準亂塗牆壁,保持牆面乾淨。

第二十七條不準在浴室、廁所亂丟雜物。因亂丟雜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況,疏通費用由有關責任人或有關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第六章其他方面

第二十八條因特殊情況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包括家住本市內的),必須經院系相關部門批准並辦理相關證明、手續。

第二十九條每間宿舍選舉舍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紀律、安全、衛生、物品擺放及輪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凡違反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必須配合學校有關執勤人員和宿舍管理人員做好違紀登記工作,凡弄虛作假或干擾、阻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着,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往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爲準。

中學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2

學生宿舍作爲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爲根本、以管理爲手段、以服務爲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爲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爲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審覈、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後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xxx下載。

2.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並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後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週日-週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週五、週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牀,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學生熄燈後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並按規定登記。對於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後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捲髮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錶,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牀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嚴禁出租牀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嚴禁吸菸、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鬥毆等違紀行爲。

8.嚴禁宿舍內停放自行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嚴禁高空拋物。

11.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爲規範

1.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傢俱、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並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裏,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牆面亂塗、亂畫、亂張貼。

4.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爲;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行爲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採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電錶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錶剩餘電量低於20度時,電錶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爲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並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審覈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設備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乾淨整潔。

5.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審覈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範之家”。

2.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並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爲“合格之家”。

5.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爲“優秀之家”。

6.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範之家”的申報評選。

7.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週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數據庫管理,並在宿舍樓內公佈。

8.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項目爲零分。

9.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並彙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凡本年度被評爲“優秀之家”、“模範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爲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內務衛生成績低於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爲的,扣除1分/次。

3.在宿舍內出租牀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鬥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錶、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爲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並抄送學院。

11.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佈一次,以學年爲單位累計。

12.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於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後,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覈准後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並向全校公佈。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住讀學生,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中學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定置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覈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乾淨整潔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範圍: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牀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牀,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爲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藉口不起牀、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後,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髮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藉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後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譁,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牀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後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爲。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牀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並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牀、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牀、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衛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四)宿舍紀律

1、起牀鈴響後,無故不起牀或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跑操時,無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3、打飯不排隊、擁擠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4、打飯時因飯菜數量與伙房人員產生分歧時,找值班人員協調解決,頂撞工作人員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湯菜、饅頭後,要做好發放工作,不聽從舍長或值日生安排、亂搶亂奪飯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到教室學習,無故在宿舍內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7、剩菜剩飯沒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8、就餐時,須在本宿舍內,不在本宿舍內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9、午間休息時,不在本宿舍內,而在外亂逛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0、休息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1、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必要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12、自換牀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1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無班主任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6、帶領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並給與相應處分。

18、沒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員同意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3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19、在宿舍內亂倒垃圾、髒水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0、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1、學生上課,而沒有關閉宿舍內電器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2分。

22、在牀、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每處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3、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24、自己內務整理要求及時、規範,亂擺亂放者扣班級積分1分。

三、宿舍衛生標準(設衛生積分5分)

1、地面(0.5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0.5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0.5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牀下;每人擺的鞋最多不超過一雙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熱水器(0.5分):宿舍內熱水器每天擦試乾淨保證無塵土,不得在宿舍內亂倒熱水器內的水。

7、窗簾(0.5分):宿舍內窗簾懸掛整齊,不得亂扯、亂掛。

8、空氣新鮮(0.5):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

9、衛生區(0.5分):本班衛生區內打掃乾淨,無雜物,污水。

10、牆壁(0.5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紀律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人員檢查完成,並且納入全員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6、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爲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記分。

8、各班宿舍衛生得分爲本班學生所在宿舍得分的總平均分。

9、根據積分情況,每月評尋文明宿舍”,併發放錦旗。

中學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4

1、按時作息,不得提前、推後。下晚自習後,應及時洗漱、歸寢。不準在操場上打球、打鬧、相互追逐,非就寢時間不得在寢室逗留。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

2、起牀後整理好內務。被子疊好,盆子、毛巾、水瓶、碗筷、漱口杯等用品保持整潔,並有序地置放在固定地方。

3、不準在寢室裏洗漱,亂潑髒水,嚴禁往窗臺、室外扔垃圾或其它東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承擔垃圾處理費。

4、不準在寢室裏打鬧,熄燈後不準吃東西、講小話乃至吵鬧,影響別人休息。凡違反者,一律實行紀律處分。

5、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寢室清潔,垃圾、髒水不準存放在垃圾桶裏,更不準將垃圾倒在廁所裏,飲料瓶、快餐麪碗、果皮等不準往廁所裏扔,以免堵塞糞便通道。每天早上必須打掃,特殊情況下適時打掃,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者,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爲止。

6、男女生值周的班,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各自的清潔區,要衝乾淨廁所。值日生要關閉電燈。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爲止。

7、下課十分鐘不準進寢室,鑰匙不準轉交他人。

8、寢室裏不準留宿外人,更不準不假外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9、寢室裏不準點蠟燭,冬季不準燒煤油爐、電爐等燒火烤,嚴防火災。自己的錢、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盜。

10、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更不準打鬧推搡。凡違背此項制度,釀成事故者,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1、不準亂動牀鋪、電路、滅火器等設施。凡有損壞,照價賠償。

12、鋁合金窗開關要仔細,不得向上向外用力,謹防窗扇滑落損壞,乃至傷人,凡亂推亂搡,造成損壞或傷人者自行承擔有關全部責任。

13、嚴格服從寢管老師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