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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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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

爲了構建和諧文明校園,建立學校與學生、學校與家長共享的數據平臺及溝通平臺,同時也爲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生認真上好每一節課。學校購置班級手機存放盒,對學生手機進行統一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生在校按規定使用手機,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二、禁止學生在教學、實習、實訓、集會時間使用手機,上午早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定爲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中午放學時發放。下午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定爲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午放學發放。晚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定爲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晚自習發放。

三、各班級每天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手機盒,發放手機。

四、任課教師負責監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凡是違反規定者,第一次發現上課玩手機,沒收手機一個月;第二次發現玩手機,沒收手機兩個月;第三次發現上課玩手機,學生寫保證書,並由家長來代領手機。

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

爲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後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後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後才能返還,並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遊戲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玩遊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於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籤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爲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於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繫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爲作弊,並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覈。

附:嚴禁教師攜帶手機進入課堂(包括晚輔導)或在辦公室利用手機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否則記入月度績效考覈。

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制度3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爲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制度4

爲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參考兄弟學校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1、學生一律不能帶手機進校園。

2、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政教處。進校後存放到班主任老師處。

二、使用規定:

(一)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資訊;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等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爲,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在學校期間,嚴禁玩手機,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透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凡是出現以上情況的,參照《歸州中學學生行爲規範量化細則》對各班進行量化。

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制度5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資訊。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資訊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遊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爲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爲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爲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爲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爲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資訊,自覺抵制不良資訊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爲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