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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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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廠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廠管理制度15篇

工廠管理制度1

總則

第一條爲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髮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覈、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並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正確進行使用並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爲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爲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爲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覈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於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於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爲,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爲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爲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爲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並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爲: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於國際標準的105日,並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爲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並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爲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由人事管理部門監督。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管理制度2

第一條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着裝要求等。

第二條

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髮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籤、檢查考覈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後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4、舊的工作服採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後的回收屬自願行爲。

2、後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製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後勤要本着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後交由後勤保管。

4、辦公室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後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辦公室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後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辦公室審批後由後勤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爲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爲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爲20%;一年以上0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着裝的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着裝要整潔,並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3、員工穿着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爲個人績效考覈的依據之一。

工廠管理制度3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衛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並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並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爲,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

16、每天應搞好廠區內衛生。

工廠管理制度4

1、領導重視,措施完善,把安全工作放在本單位各項工作的首位。

2、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建立安全責任制,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並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3、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對財務室及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4、校辦工廠要有一個獨立封閉的環境,要與教學區和學生活動區分離,一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安全。

5、對校辦工廠的職工要進行崗前培訓,對從事特殊行業的職工要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具體要求參加培訓,並取得從業資格。

6、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定期檢查更換消防器材,配足消防材料,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8、定期檢查電路設備,嚴禁線路私拉亂扯,確保工廠安全執行。

工廠管理制度5

爲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爲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爲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爲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爲5方,用電爲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工廠管理制度6

一、員工個人衛生管理

1、所有進入生產領域的人員須着裝規範,戴好髮網(工作帽)頭髮不允許外露,口罩應遮住口鼻(包括參觀人員);

2、工作服要乾淨、整潔、無破損,冬季兩天一換洗,夏天一天一換洗;

3、所有進入生產區域的人員要洗手消毒(包括中途外出);

4、在生產領域內不允許進食、喝水(喝水可在指定地方)、酗酒、吸菸;

5、手及指甲要乾淨,不允許塗抹指甲油,指甲長度不允許超過0.3mm;

6、任何人在車間內不得玩弄和接聽手機(指定區域除外);

7、工作服及工作鞋要嚴格按照更衣程序進行更換,不可穿出生產領域,不允許穿裙子、短褲、拖鞋進入車間;

8、手部如有破損或包紮,應調換到與食品沒有直接接觸的崗位,並戴上完好的醫用手套;

9、操作人員在車間內,手部接觸到污染物後,要重新清洗消毒;

10、在生產區域內不允許化妝、戴手錶、項鍊、戒指等首飾;

11、所有進入生產區域的人員,要按規定的人行通道出入車間,以防交叉污染;

12、更衣室要安排專人打掃,定時對更衣室進行滅蟲滅菌消毒並做好記錄;

13、任何人不得坐、站、躺在原料、工作臺、容器、產品或墊板上。

二、設施、設備衛生管理

1、生產所需的設備、設施在生產前要用75%的酒精或配好的消毒水消毒;

2、生產所需的設備、設施在生產結束後要清洗乾淨,並歸類存放在指定位置;

3、生產設備在生產過程中出現故障維修時,要先把生產現場用的原料、半成品隔離,再進行維修;維修完畢後要清理現場及設備衛生,與生產無關的東西要清除出去;設備上的油污要及時清理,並保持無異味;

4、在生產過程中,操作者對設備要經常清理點檢,保持設備乾淨整潔;

5、設備上與產品接觸部位所用的潤滑油必須爲食品級潤滑油。

三、工器具衛生管理

1、在生產過程中,各區域工器具管理應責任到人,按指定位置統一存放統一管理;

2、生產區域所有的工器具使用前要及時清洗消毒,使用時要做好標示,放在指定的位置,擺放整齊,使用結束後應歸位;

3、用於裝原料的'器具和裝垃圾的器具要標示區分,不得混用;

4、清洗所用的毛刷地板刷應區分使用、區分存放;

5、生產使用的毛巾和清潔衛生(擦門、窗、門簾、牆壁等)用的毛巾,要嚴格區分,不得混用,以免交叉污染;

6、停產或歇班所有工器具清洗後做好盤點並做好記錄後應加遮蓋。

四、原料、半成品、成品衛生管理

1、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原料不能直接接觸地面和靠牆,要擺放在墊板或專用架上,並與牆壁保持一定距離(30cm);

2、包裝所用的箱、包裝袋必須乾淨,並符合食品要求;

3、生產現場嚴禁擺放與生產無關的原料,以防誤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半成品、成品、原料要區分開,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5、原料應由原料通道進入車間,成品由成品通道運入倉庫,不得混送;

6、原料、半成品在生產過程中需要檢查有無異物、異味等,有無防護遮蓋。

五、生產環境衛生管理

1、車間地面要常清掃,保持地面乾淨無積水;

2、牆壁要經常擦洗,保持不發黴、無積垢、無破損;

3、天花板及牆角乾淨無蜘蛛網,無發黴及塗層脫落;

4、生產區域所有的門、窗要經常擦洗,保持乾淨明亮;

5、生產區域的垃圾要及時清除,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6、生產現場嚴禁玻璃製品、瓷器進入(實驗除外);

7、生產結束後,清潔衛生要徹底,不留衛生死角,並由班長檢查後,填寫清洗記錄表;

8、工作臺及周邊衛生要及時清理,保持乾淨;

9、落地的半成品要隨時撿起,或清洗或做次品廢品處理;

10、設備、工具、不得纏繞膠帶、線繩、鐵絲等物件,以防止脫落造成產品異物污染;

11、生產區域應對滅蟲蠅防鼠設備進行定期清理。

六、檢查評比

1、品控部成立衛生檢查小組,每週對各班組生產區域進行衛生大檢查一次;

2、在檢查過程中對常規性工作不合格項按車間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七、衛生區域劃分

各生產區域衛生歸各班組清潔整理,直接責任人是各班長。

工廠管理制度7

一、廚房工作人員以及後勤、採購人員上崗前,必須到婦幼保健院接受一年一次的健康檢查。有檢查單位簽發證明書,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廚房工作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方可從事食品加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症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五、凡廚房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要嚴密包紮,並戴手套後方可上崗工作。

工廠管理制度8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爲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於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設備重要參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設備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設備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小加工廠管理制度

一、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並於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二、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三、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四、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採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五、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採伐許可證;

六、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採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並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八、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衝抵、借用,各採伐點之間的採伐指標不得相互衝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並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十、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爲1天,出縣運輸從辦證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新疆、遼寧、內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餘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覆印件;

十一、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小加工廠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爲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審覈、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爲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爲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工廠管理制度9

01、車間工作人員應堅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換衣、理髮、不得留長指甲和塗指甲油。

02、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工作服(無鈕釦,無口袋)、工作帽、工作鞋;頭髮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須堅持清潔且每一天必須更換了。

03、不得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品(如手錶,首飾等)帶入車間。

04、進入車間應洗手消毒,工作過程中按規程洗手;車間內嚴禁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和生產無關的雜物。

05、車間內嚴禁飲食、吸菸和隨地吐痰。

06、未經允許非加工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必須到達加工人員的要求後方可進入。

07、新參加工作的生產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生產人員患有有礙食品的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等),或手有外傷等情景,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加工崗位並妥善治療。

08、車間生產人員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情景之一時必須洗手:

⑴、開始工作之前;

⑵、上廁所以後;

⑶、處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後;

⑷、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後;

⑸、在從事操作期間也應勤洗手;

09、生產車間內接觸食品的設備、工器具、操作檯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縫隙。車間內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車間內必須有用於工器具和固定設備消毒的設施,並堅持齊全有效,設施本身及使用過程中不得對食品產生不良影響。

11、在工作前後及工作中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要有記錄)。所用的清潔消毒方法應有效又不影響食品的衛生。用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時,檢查消毒劑的配製記錄及使用條件,連續使用的消毒劑,定期檢查其濃度。用熱水消毒時,水溫應到達80℃以上。

12、加工操作檯、機械設備、工器具應經常清洗,不得有鏽蝕,並堅持清潔,經消毒處理後的設備、工器具、操作檯必須再用飲用水徹底沖洗乾淨,除去殘留物後方可接觸產品。

13、生產車間和其它場所的廢棄物,必須隨時清除,並及時清理出廠,廢棄物存放的容器及場地應及時清洗消毒。

14、車間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15、同一生產現場內不得同時生產兩種類別的產品,也不得同時加工影響車間衛生或產品質量的副產品。

16、車間內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將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裝填產品,任何時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誤入生產線造成質量事故。清洗車間時,必須移開或遮蔽好生產線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工廠管理制度10

一、辦公區公共衛生管理

1、環境衛生由清潔員負全責,並保證公共區域環境清潔、整齊;

2、每一天至少打掃一次,特殊情景應視情景增加打掃次數,確保衛生質量;

3、公共區域衛生應每一天例行檢查,發現問題,應責令清潔員及時清理;

4、牆上除車間或者上級機關指示張貼、懸掛必要的畫報、標語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區域內物品擺放應做到規範整齊,擺放有序,安排合理;

6、衛生標準應做到無塵土、無積水、無雜物。

二、辦公室環境衛生管理

1、辦公室衛生由所在辦公室人員自行負責,並堅持每一天打掃地面、牆面及辦公設備衛生;

2、辦公桌面擺放的物品除電腦顯示屏、電話、檔案架、水杯和辦公時間用的檔案、紙筆外,不得堆放其它無關物品。下班後,檔案、紙筆應放入櫃內;

3、辦公室物品應擺放有序,有利於安全和工作需要;

4、牆上適宜位置只能掛必要的登記本,待辦件、跟進件、協辦件和必要的辦結件,其它檔案應當入檔入櫃,涉密檔案必須入櫃妥善管理;

5、辦公室衛生每週應由車間牽頭組織開展例行檢查,必要時,應不定期開展抽查。

三、辦公區公共衛生間管理

落實衛生間“七無七有一開放”要求,即無紙屑、無煙蒂、無便跡、無尿垢、無污水、無臭味、無蚊蠅,有標識牌、有沖水閥、有照明燈、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衛生紙、有管理制度,並免費對外來人員開放。

1、愛護廁所設備,不得損壞、挪移標識、照明燈具和衛生配套裝具;

2、堅持衛生間清潔,堅持每一天清掃,不留污垢和殘物;

3、樹立居家意識,大小便後及時沖洗;

4、保障衛生間內用紙和潔廁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據季節變化,調整日常衛生用品,堅持衛生間空氣質量。

四、辦公區周邊環境管理

1、堅持樓道、車庫進出通道暢通,無雜物堆積;

2、堅持辦公區外圍屬地的環境整潔,無暴露垃圾和衛生死角。

工廠管理制度11

1、所有原輔料加工前務必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加工。

2、加工工藝流程務必合理,各工序務必嚴格按照加工工藝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產品不受污染,貼合衛生標準。

3、直接入口食品應有專用包裝間,使用貼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設備務必經常擦洗,持續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務必消毒。

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務必有與其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宣傳品,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經常持續環境整潔,班前、班後務必清掃,不得堆放雜物、垃圾。

6、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7、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無積水。

8、加工場所整潔,無積灰,牆壁及天花板無黴斑,無脫落。

9、食品從業人員務必取得健康證,每年體檢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崗。

10、務必穿戴淺色工作服、帽,頭髮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不戴戒指,不塗指甲油。

11、食品從業人員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後,應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進入廁所。

12、操作食品時不吸菸,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對着食品打噴嚏。

14、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工廠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爲了規範公司員工行爲,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爲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於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儘早完成,以保證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必須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爲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爲事假。事假爲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爲婚假。婚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覈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爲產假。產假爲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請假,爲喪假。喪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覈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爲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爲有薪假。

4.3請假程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爲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爲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半天,經部門經理批准;請假一天,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批准;請假一天以上,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批准;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5員工在外請假的,回公司一個工作日內須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備案。沒有請假單或假期到期沒有按時出勤者,有薪假按無薪假論,無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情況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爲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情況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返回公司後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遊戲等;

6.2不允許藉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必須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並且公司郵箱管理員可以瀏覽相關工作內容。

6.4下班後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爲舉止

7.1在辦公區要着裝整潔、得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菸、喝酒及大聲喧譁;

7.3保持周圍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爲每臺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己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爲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況,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儘快接起;

4.總檯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爲:“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佔線,說“電話佔線,請稍後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爲:“您好,總檯!”,其他內容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範、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爲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並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爲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爲了使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能夠規範、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週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後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進階辦公用品,必須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籤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設備的管理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後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瞭解的情況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於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工廠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爲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審覈、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簽到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簽到,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爲兩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工廠管理制度14

爲加強公司宿舍區的文明建設,使職工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特制訂職工宿舍文明守則如下:

熄燈時間: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長:

1、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菸頭等。

2、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養三鳥和其它寵物,不允許養狗。

3、講文明禮貌,不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準弄髒和劃花牆壁。

4、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垃圾、雜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內。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預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7、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等、晚上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聲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8、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一切公共設施。

9、各住戶生活區的衛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10、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

11、尊老愛幼,尊敬他人就息習慣,學會互相幫助、互相體諒,共創和諧就息空間。

12、遇到他人行爲看不慣或他人影響自己休息的,聽從舍長安排,調配工作,不能發生過激行爲,否則肇事方的,按開除出廠處理,造成他人傷害的,工廠追究肇事方的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

13、得不到被訪方、全休宿舍員工的同意,來訪方一律不允許進入被訪方宿舍區域,非本廠員工一律不能進入和留宿,否則視事態的性質對當事人按“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等廠規處理。

14、其它未述,請自覺執行,有需要幫助的,請與廠長或技術員、前臺聯繫。

以上規定希望廣大職工自覺遵守,違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規定的條款給予處理。

工廠管理制度15

一、食品及原料採購要儘可能做到定點採購。

二、食品及原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相應的衛生許可證複印件,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

三、採購的食品及其原料標籤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

四、不採購無生產日期、無批號、超過保質期,發黴、變質、生蟲等感官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五、要有食品原料採購登記、驗收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