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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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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

一、設備修理的原則

生產設備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設備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爲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使設備更好地爲生產服務。

二、設備年度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

1、每年第三季度由設備管理部門提出全公司設備普查工作的計劃安排及要求,報設備生產技術部門、總工程師、同意後,在全廠安排進行設備普查工作,具體工作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

2、各車間的普查工作,由各工段主任負責組織有設備技術員、班組長、維修員參加的車間普查小組查清設備存在的問題和使用情況。由設備技術員填寫“設備技術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設備申請項目,同普查表一起報生產技術部。

3、設備主管人員負責組織成立設備普查鑑定小組,由設備管理員、技術員、修理工、機工、電工會同各工段設備技術人員和維修人員對設備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設備逐臺進行技術鑑定。初步確定大、中修項目,並由設備管理部門普查鑑定小組技術人員填寫普查表內的有關部分。

三、計劃的編制

1、爲了保證修前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年度檢修計劃最遲應於年前兩個月編制完成。

2、年度檢修計劃應包括:年度大修計劃(包括精、大、生產主要設備的局部大修)中修、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等部分。

四、檢修計劃的審批及下達

1、年度設備大、中修計劃編制後,中修報生產技術部、總工審批,大修需轉報廠長批准,計劃批准後,由設備管理部門發送各有關部門(生產、計劃、財務等)和設備維修單位以及各有關工段執行。

2、車間維修,有能力承擔中修及二級保養的,則計劃下達到車間,如車間維修只能承擔二級保養而無能力承擔中修的,則中修任務由機修車間承擔,由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合作完成的中修項目,計劃分別下達到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

3、預防性試驗計劃有設備管理部門下達到動力檢修和設備維修單位執行。

五、設備修理的技術準備

1、預檢:在大修前三月左右進行,也可結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級保養同時進行,由設備科編入計劃。主修技術員、大修鉗工及工段設備技術員預檢內容有:

⑴、設備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檢查。

⑵、查清設備存在故障的原因,以便確定修理項目。

⑶、電氣部分檢修。

⑷、根據設備磨損情況和資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瞭解內部情況,確定更換或修復零件,以便編制缺損明細表。

⑸、測繪必要的圖紙,覈對已有修理圖冊和有關資料。

⑹、研究關鍵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製造工藝。

2、複檢:在大修拆機時進行,由主修技術員、修理單位工藝員、維修鉗工及使用工段設備技術員參加,對預檢做覈對和補充。

3、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

在預檢測繪後,由主修技術人員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其主要依據是設備的歷史情況(指歷次大、中修、事故損壞和改裝情況等),修前的設備技術狀況的各種預檢記錄以及修理組織措施方案。修理技術準備書一式三份,經匯籤後分別交使用車間,承修車間和設備管理員存檔。

六、驗收及移交

1、設備大、中修、保養後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設備主修技術員、工段設備負責人、檢驗員、主修鉗工、操作工參加驗收,驗收後,由主修技術員填寫設備修理完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送生產設備管理部門、設備使用工段、財務部、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各一份。

2、驗收後由計劃員將有關的修理資料(包括設備送修移交單、大修技術準備書、缺損件明細表、精度檢修記錄、技術性能試驗記錄、設備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等),收集整理交設備管理員和公司檔案室存檔。

3、驗收運轉三個月內,由於修理質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負責返修,並承擔相應責任。

4、設備修理的移交:安排機修車間大修的設備驗收結束後,由送修車間設備員填寫“設備移交單”(一式三份),設備主管部門、機修車間、送修車間各一份。

七、檢查與考覈

本制度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執行檢查,生產技術部考覈,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財務部監督。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目的

爲加強機器設備的管理,按照科學管理、“預防爲主”的方針,防止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機器設備安全執行,保障樓宇及相關設施正常供水、供電、,並依據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對水、電等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維修與養護,特制定物業小區設備維修及保養管理細則。

第二章原則

以預防爲主,堅持日常維護保養與按計劃維修並重,確保安全、經濟執行。

第三章適應範圍

適應小區內所管轄的所有設備設施。

第四章設備管理組織

一、物業公司設定設備維修執行部,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執行、維修進行集中管理,有利於提高執行服務水平和經營效益。

二、設備維修執行部設副經理一名,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的管理。

三、物業公司區域內配套設備設施類型較多,設備執行維修部下設:強電班、弱電班、水暖班,並分別負責各自分管設備的執行、養護與維修。

第五章職責

一、設備執行部是在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全面負責對所管轄區內設備安全執行及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

二、設備維修執行部協助物業公司經理與設備廠家簽定維修保養服務協議,並對質保金的領取出具主導意見。

三、強電組主要負責(1)發電、配電、供電系統及相應電器的保養和維修;(2)公共區域路燈、草坪燈、應急燈、背景音樂、噴泉泵站等設備的開、關與保養、維修;(3)共用部位的單元對講門系統,樓梯燈等照明系統的維修與保養。

四、弱電組主要負責消防系統、電視監控系統、廣播通訊系統等的線路和相應設備的維護、修理。

五、水暖組主要負責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噴淋系統和相應設備的執行、維護和管理。

第六章設備管理的注意事項

一、設備執行、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

二、結合樓宇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三、維護主要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更換易損零部件等,設備維護時要按規程進行。

四、如果設備出現異常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由設備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五、如屬人爲違章拆修造成的設備事故及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設備維護、維修所需經費由設備執行部據實報告預算,由物業公司批准撥付使用,以保證設備正常安全執行。

七、設備維修執行人員對設備設施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八、爲了降低設備使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避免浪費。

九、設備維修應按維修與保養、中修與保養、大修與保養等程序進行。

十、設備執行維護人員要認真及時填寫有關設備執行、維修和保養記錄,即《交接班記錄》、《設備執行記錄》、《設備維修保養記錄》等。

第七章設備管理檔案

一、對物業公司接管的小區的設備應及時建立設備臺帳和編制檔案並有專人保管存檔。

二、按設備執行的要求建立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準確和完整。

四、特種設備執行註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後方可執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設備採購合同或協議,建立售後服務檔案。

第八章設備的安全使用及維護要求

一、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後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剛接管的小區設備要有廠家的'操作、維修、保養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使用操作。

四、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第九章設備報廢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業規定淘汰的及不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設施實行淘汰制度。

二、對一些經常壞、維修成本大的設備設施,報領導批准後,及時淘汰。

第十章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一、以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種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二、新員工入廠,由班組長牽頭進行安全教育後,方能上崗工作。

三、工作前應檢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設備和工作場地,確認安全後,方能開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裝置不得拆卸,都應保證其完好有效、靈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關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關心他人的安全,如遇違章及冒險作業,有權勸阻。

六、加強設備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安全工作。

七、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並應做好記錄,否則責任人在當月考覈中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八、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該項不做扣2分。

九、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需班組長批准,並採取安全絕緣防護措施,且要有監護人在現場。該項不做扣2分。

十、工作時間嚴禁喝酒上崗作業,輕者給於警告,並在當月考覈中扣2分,重者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並應定期檢查、校驗。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十二、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着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後,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砂滅火。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覈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十三、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

第十一章消防設備及維修保養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和煙/溫感控頭一般委託廠家進行維護保養,配合維保單位檢查和試驗消防系統/設備的功能,並應填寫登記表。該項不填扣2分。

二、對各種消防報警裝置需做好定期的檢查、試驗和保養維修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修,並詳細登記,一般要求一週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否則每發現一次在當月考覈中扣2分。

三、消防弱電機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間有保安進行值班,白天有專業人員值班,對設備每次報警多要到現場察看,確定是否有火情發生,並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和單位,絕對不能隨意消除報警信號,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覈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第十二章電器設備、配電室及發電機房的管理

一、高壓開關櫃停送電操作應填寫好工作單,並檢查各項操作機械完好,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單填寫程序進行操作。該項不填扣2分。

二、配電室值班員應熟悉配電房開關櫃的各項操作細則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準確無誤。

三、每週一次對所有配電房巡檢一次,並做好記錄,檢查設備執行狀況,包括外觀、聲音、氣味、溫度、電壓、電流及開關和指示燈狀態,以及機房照明和附屬設施狀況。該項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統計用電量及電壓變化。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對每層配電箱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該項不做扣2分。

六、爲保障本物業小區緊急情況下正常配電,技術員必須每月進行後備發電機執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電停止後,仍能保持消防系統及污水泵系統的正常運作。該項不做扣2分。

七、定期檢視機油、柴油是否滿足使用,出現不足填報申請後及時購買(附發電機檢查表)。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公共區域照明燈具

一、每兩週一次對公共區域、走廊各照明燈具、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進行檢查,出現損壞及時更換。該項不做扣2分。

二、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四章消防水泵、排污泵

一、每週一次巡視各水泵執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該項不做扣2分。

三、每月對消防泵進行試機至少一次,時間不低10分鐘。該項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水池浮球裝置、進/出水閥門及放水閥。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週一次巡視污水泵執行狀況,檢查控制箱、液位報警裝置工作狀況,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檢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狀況(包括手動、自動和控制箱指示燈),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五章無負壓水泵

一、每週一次巡視各水泵執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三、負責小區內生活用水,若要維修要提前通知住戶,避免影響住戶用水,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十六章弱電監控系統

一、每週一次檢查電視監控設備的執行情況,包括攝像機、鏡頭、放錄機、傳輸信號、接收圖像的清潔和調校,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若維修不了,則報請專業公司修理,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弱電監控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並填寫值班記錄,由保安部負責具體實施。該項不做扣2分。

三、弱電監控室的工作人員除例行保安監控外,還要對小區內的電梯進行監控,遇緊急情況要及時通知設備維修人員,並及時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四、值班人員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壞電梯等設備設施要及時通知保安進行制止或報警,並對破壞的設備依法賠償。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3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設備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幹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

(1)設備出廠資料:設計檔案、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設備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檔案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執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執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並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後,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或存在問題的設備,已經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並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週期的特種設備,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4

1、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以維護爲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設備包機制,確保在用設備每臺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透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並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設備;未採取防範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設備,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採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液標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班後、月未、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定期維護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保養。

4、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啓動前認真準備,啓動中反覆檢查,停車後妥善處理,執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執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設備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車間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第三條車間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車間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車間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覈對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車間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並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八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十九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條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設備執行情況

第二十一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第二十二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四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五條對特種設備車間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透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

第二十九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第三十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一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爲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三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執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執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八條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三十九條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6

有關特種設備的事故基本都發生在使用過程中,因此,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種設備的管理重點。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和運營的安全負責。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使用過程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一、特種設備的選購

特種設備的選購,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有關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出廠標準,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設備。購置的特種設備必須附有以下相關檔案:

(1)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二、特種設備的安裝

1、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必須經省、直轄市、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並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等工作。

(1)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後方可施工。

3、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設備維護部。設備維護部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覈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應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設備維護部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應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

4、設備維護部應組織維修人員對在用特種設備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好檢查記錄。

5、在對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7、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工段)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