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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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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範本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

爲切實做好項目部防洪度汛工作,確保本項目部生活和施工區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生產安全及財產安全,根據本項目部施工的地形、環境、氣象等具體情況制定如下制度:

1、項目部成立以項目部經理爲組長的防洪領導小組,並組成防洪搶險隊。

2、組長爲防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防洪領導小組的全面工作,負責在每一年汛期到來之前組織編制《防洪度汛方案》和《防洪度汛應急預案》,親自審定並報送監理部審批,組建防洪度汛應急搶險隊伍,落實防洪度汛設備、物資、器材。

3、副組長全面配合組長的工作,合理安排、控制施工進度,負責防洪度汛設備、防洪物資和救援物資的儲備、管理和發放。

3、防洪度汛領導小組組員負責:

(1)在每一年汛期到來之前根據工程進度及面臨的防洪度汛風險編制《防洪度汛方案》和《防洪度汛應急預案》;

(2)開展防洪度汛安全教育,落實相關安全技術交底;

(3)檢查、落實防洪度汛工作的各項措施;

(4)負責防洪度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和業主、監理單位、地方政府的聯繫,及時收集汛情資訊;

(5)負責防洪度汛資料的整理,記錄防洪度汛臺賬。

4、汛期臨近時,項目部設立專人負責收集氣象動態和地方氣象單位建立密切聯繫,及時瞭解汛情,以便對防洪度汛工作做整體佈置。

5、項目安全員定期巡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設備停放地點、材料儲存場等周圍的防排水情況,保證排水系統暢通。同時進行汛前預警報告,一旦發生險情,立即報告防洪領導小組,趕到現場檢視,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是否啓動《防洪度汛應急預案》,並及時將詳細情況書面報告業主和監理單位。

6、防洪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部營區及施工現場、設備停放地點、材料儲存場等位置進行檢查,主要是查隱患、查險情,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認真對待,採取必要的整改。

7、汛前組織防汛度汛搶險隊及相關施工隊進行演練,確保搶險隊伍熟練執行搶險方案。

8、汛後向公司、業主及監理部彙報損失,對於抗洪不力、失職人員追查責任,對防洪度汛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團體及個人給予獎勵。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2

爲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責任,保護國家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責任目標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領導,嚴格管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任何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生產主要工作目標

(一)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指示、檔案、會議精神,並付諸實施。

(二)水庫安全生產實行責任人負責制,承擔管理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每一項工作具體落實到個人。

(四)加強對工作人員和庫區周邊居民的安全宣傳教育,做好安全預防。要求水庫管理工作人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自查,找準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五)水庫全年安全生產事故控制在零個以內。

三、具體責任要求

水庫管理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

(一)水上安全

1、在庫周顯要處張帖安全警示標語,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庫周居民的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兩次以上。

2、制定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3、如遇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二)汛期安全

1、加強對汛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增強防汛期安全意識。根據管理處制定的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堅持汛期值班24小時值班制度。

2、及時掌握雨情水情。掌握水庫的安全情況,制定有效預防措施,切實落實汛期安全生產責任。

3、汛前必須將水位降到正常水位以下1.5——2米,確保有足夠的防洪庫容。

4、隨時確保溢洪道暢通,經常檢視大壩外坡是否有滲水現象及異常情況。

(三)放水設備管理及安全

定期與不定期的對放水設備進行維護與檢修,確保放水設備的正常開閉。

1、放水應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組織放水。

2、確保放水設施完好,非管理人員嚴禁下井開關水閥。

四、考覈獎懲辦法

(一)對認真完成各項管理措施,全年未出現安全事故的,給予表彰。

(二)年終考覈未完成安全工作目標的,對因管理鬆懈、責任落實不到位、特別是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交司法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防洪防汛管理,汛期能夠做到防大汛搶大險,保障安全生產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級應建立防洪防汛組織機構,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管理,切實做好防洪防汛工作。汛期一旦出現險情各級人員均有參加防洪救災的義務。本制度適用於軋鋼部所屬各管理部室、工段及班組人員。

第三條 防洪防汛工作的準備期爲每年3、4月份,5月份開始進入防洪防汛期,6月份開始防洪防汛夜間值班,10月份防洪防汛工作結束。

第四條 本制度中所指防洪物資爲編織袋、塑料布、防洪沙土、手電電池等,工器具爲鐵鍬、手電、潛水泵及膠管等。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實業部成立以部長爲組長,主管副部長(生產、設備)爲副組長,各職能部門主管工程師及工段長爲成員的防洪防汛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實業部防洪防汛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各工段應成立以段長爲組長,副段長爲負組長,班組長爲成員的防洪防汛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防洪防汛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 防洪防汛管理職責:

1、部長爲實業部防洪防汛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實業部的防洪防汛工作。

2、主管副部長爲防洪防汛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實業部防洪防汛的直接管理工作。

3、安全辦爲防洪防汛的常設機構,負責協調各職能部門、工段防洪防汛工作的組織落實和檢查工作;負責防汛期間夜間值班人員的安排工作。

4、設備主管負責汛期動力管網及設備設施有效執行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防洪物資、工器具的準備、儲備工作,並滿足汛期使用;負責車間房頂防漏治漏計劃的實施工作。

5、電氣主管負責汛期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設施有效執行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潛水泵的購置及各重要崗位的配備和送修工作,保證有效使用。

6、現場主管負責防洪沙土的準備工作;負責各區域防洪沙袋配備數量及現場定置擺放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各區域防洪溝的劃分、車間房頂雜物及排水系統的清理、疏通工作的安排工作。

7、調度室負責汛期調度指揮及資訊聯絡工作,調度員負責實業部防洪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及公司總調的聯繫工作;作業長負責抗洪搶險的指揮工作,有權調動各車間一切人力、物力及設備,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8、工會負責防洪防汛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全員職工高度認識防洪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立足防大汛搶大險,確保生產安全順利。

9、工段長爲本單位防洪防汛第一責任人,副段長爲防洪防汛的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防洪防汛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轄區防洪防汛物資、工器具的準備、佈置、落實及檢查工作。

10、班組長爲現場防洪防汛責任人,負責防汛措施的具體實施和搶險工作。

第三章 防洪防汛管理要求

第八條 各單位應成立抗洪搶險突擊隊,做到組織落實、物資落實、人員落實。立足一個“早”字,一個“防”字。

第九條 每年3月份開始,各單位應對轄區的防洪溝進行檢查、清理及疏通,保證排洪溝排水暢通無阻。

第十條 每年3月份開始,各單位對轄區的車間房頂進行檢查,及時清除房頂雜物,保證排水系統的正常。

第十一條 每年3月份開始,各單位要認真檢查轄區關鍵崗位潛水泵的良好狀態,如有問題及時聯繫管理中心電氣主管進行送修或購置。

第十二條 各工段在對本轄區防洪防汛工作檢查中,對於不能排除的險情及時通知安全辦,由安全辦進行協調處理。

第十三條 下雨時,各單位應顧全大局,聽從實業部搶險領導小組或作業長統一調遣參加的防洪搶險工作。

第十四條 雨季中,房頂出現的漏水部位,單位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治理,並及時以書面形式上報管理中心設備主管,由設備主管負責制定和實施補漏計劃。

第十五條 預報有暴雨時,實業部防洪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及各工段領導必須提前到現場檢查、佈置、安排防洪防汛搶險工作。

第四章 防洪防汛區域劃分

第十六條 加熱工段:

1、負責一軋加熱鋼坯庫與上料臺架西側、爐後西側和北側的防洪管理;負責一軋轄區排水溝、區域車間房頂及排水系統的管理;負責一軋原18米跨西門的防洪管理。

2、負責二軋加熱區域南門和西門的防洪管理;負責二軋南門外排洪溝、西門外排洪溝、區域車間房頂及排水系統的管理。

第十七條 一軋鋼工段:負責調度室樓下東門、穿水冷卻處東門、裝配間西門、連軋3處油泵房等區域的防洪管理;負責轄區車間房頂及排水系統的管理。

第十八條 一軋精整工段:負責副跨南側東門、北側東門、北頭鐵路進口、主跨西北門、飛剪地下稀油站、冷牀區域的防洪管理;負責轄區車間房頂及排水系統的管理。

第十九條 二軋鋼工段:負責二軋粗軋區東大門、西大門、油泵房、裝配間東門、精整副跨南門的防洪管理;負責轄區車間房頂及排水系統的管理;負責實業部庫房門口的防洪管理。

第二十條 二軋精整工段:負責車間東大門及鋼材庫連接處和馬路排水溝、冷牀西門、冷牀北門的防洪管理;負責轄區車間房頂及排水系統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 加工工段:負責清理一軋加工車間西門,機加西門的防洪管理;負責轄區車間房頂及排水系統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電氣工段:負責一、二軋車間供電設備、線路安全有效執行的直接管理;負責防洪防汛用電設備、設施的安裝、維護工作;負責轄區車間房頂及排水系統的管理。

第五章 檢查與考覈

第二十二條 凡違反以下相關條款的,一次考覈單位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各100—500元。

1、防洪搶險中,因指揮不利或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車間防洪部位進水的;

2、各防洪大門防洪沙袋未備齊或未定置碼放的;

3、遇暴雨防洪防汛組織成員未到現場的;

4、防洪溝、房頂及排水系統未疏通清理或疏通清理不徹底的;

5、未按要求進行防洪防汛夜間值班的;

6、未成立汛期防洪防汛組織的;

7、防洪防汛中未服從統一安排、指揮、調遣的。

第二十三條 防洪搶險中,因防洪工具、設施、人員準備不足、防洪設備損壞、組織不利影響生產或造成事故的扣單位第一責任人或管理部門主管500—1000元,其他相關部室管理人員或工段領導、作業長、班組長各300—800元。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實業部安全辦。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日期起施行。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強化我局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防汛工作要堅持“預防爲主,防重於搶”的防洪工作方針,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災,確保員工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和工程順利進行。

第三條 認真貫徹《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統一規劃,服從當地人民政府對防汛工作的統一安排和領導,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單位防汛的各項準備工作。

第四條 工程局所屬各單位要齊心協力、切實擔負起防汛的責任,所有員工都應自覺履行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第五條 防汛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實行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管理。防汛工作的責任由各單位、項目的正職承擔(正職外出期間由主管生產的副職承擔)。

第六條 本制度適應於局屬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及廠、處、生活基地單位和各協作隊伍(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七條 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機構,工程局成立以局主管領導爲組長的防汛領導小組,各單位應成立由第一責任人擔任指揮長的防汛指揮部,組織搶險隊伍等,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八條 各單位必須根據施工項目實際進展情況編制當年的防汛規劃,突出防汛重點,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條 各單位要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認識,增強防汛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認識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條 各單位要充分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做到早抓、早檢查、早落實,把好汛前檢查關,消滅防汛“死角”,切忌走過場。汛前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防汛組織機構(即:防汛領導小組、防汛辦公室、搶險隊伍)是否健全、指揮調度是否靈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應急預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築物(即:施工圍堰、防洪牆等)強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動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設施,是否狀況良好,使用可靠;搶險物資是否準備到位。

5、對有可能誘發山體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災害的施工作業點,是否制定預防應急措施和組織有搶險隊伍。

6、對受洪水影響範圍內的居住點和建築物以及大型設備是否搬遷、撤退或已採取其他防洪措施。

7、對會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標誌。

第十一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內容應包括:防汛崗位責任制;汛前檢查大綱與消缺管理;汛期值班、汛期巡視、檢查、彙報制度;防汛物資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災情的彙報;防汛工作的獎懲;年度防汛工作總結等。

第十二條 各單位在防汛期間,必須保證“思想、組織、人力、物資、經費、措施、工作”的落實和到位,確保安全渡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