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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班級衛生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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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2021年班級衛生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班級衛生管理制度(通用5篇)

班級衛生管理制度1

爲了確保學校教育的有效開展,促進學生健康幸福地生活,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班級安全公約:

1、上學、放學一定要跟路隊,不準在馬路上玩耍、逗留。路上靠右行,過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透過”。

2、禁騎車,也不準乘坐他人的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等。

3、學校裏不準拿刀、棍等尖銳的器械。課間活動要文明禮貌,嚴禁相互追逐打鬧,不做危險的遊戲。

4、無事不準隨便走出學校,有事要向老師請假,經老師允許後方可。

5、空堂自習嚴禁嬉笑打鬧,上課不準吃東西。

6、午休要求全部回家,如有特殊原因不回家,嚴禁隨便離校,嚴禁在校園內追逐嬉鬧。課間活動時只能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

7、午休鈴響後,全部進教室,不準在校園內玩耍。

8、課外活動活動由班主任或班幹部組織,活動應該有趣,安全,不能讓學生放任自流,更不準到田野、河壩、馬路上去玩耍。

9、午、晚上放學,一定要排好路隊,不能在路隊上打鬧。

10、不準在學校門口和學校周圍的護坡上玩耍。

11、防火、防水、防觸電、防盜、防騙。不準帶火具(打火機、火柴等),也不準帶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保管好自己的東西。

12、愛護公物,愛護學校財產,不損害公物。不在校園的`牆上亂塗亂畫,嚴禁小內外打架。

13、特殊天氣,可以遲來學校,並由家長親自接送。

14、不爬電杆,不爬樹,不能在有警示語的電杆和變壓器下玩耍。

15、不亂吃零食,不購買小攤,無營業執照等商店的食品。

16、不在枯井,深山溝,水面上,懸崖邊等危險地點玩耍。

班級衛生管理制度2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

2、班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室內的電源開關、電線、門窗、照明燈具是否安全、牢固,發生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維修,並告之學生注意安全。

3、班主任要組織好班級各項活動,對安全隱患要有預見性,並採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每天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及時與無故未到校的學生家長取得聯繫。

5、學生要做到:不打架罵人、不看色情、兇殺的書刊、不做損人利己的事、不吸菸喝酒、不損害公物、不在教室內打鬧。

6、嚴禁學生攜帶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進入學校。

7、學生在校期間因特殊情況離校,需聯繫家長到校並持班主任簽發的請假條,方可出校門。

8、學生出入教室,上、下樓梯要有禮、有序,嚴防混亂、擁擠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得在課室、走廊、樓梯上追逐打鬧,學生嚴禁進入網吧、電子遊戲機室。

9、教育學生不要玩火,不要亂拉電器開關,以免發生火災和人身事故。

10、學生上學,回家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騎單車時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扶肩而行,嚴禁學生騎摩托車。

以上條例,望全體師生員工自覺遵守。

盜搶匪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班級衛生管理制度3

爲了維護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我班每個老師和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貫徹以預防爲主的方針,堅持教育先行,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特制定本班級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如下:

1、班主任及班委要做好班級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

2、班委要經常檢查教室內的電源開關、電線、門窗、燈具是否安全、牢固,發生問題要及時報告班主任並調查原因及責任人,並報總務處維修,並告之學生注意安全。

3、學生出入教室,上、下樓梯要有禮、有序,嚴防混亂、擁擠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4、體育課、實驗課、走班課及學校放學後,務必鎖好門、關好窗。生活委員及電教委員要定期檢查班級的公共設施,發現門鎖及把手不牢固及時報學生處修理,防止盜竊案件的發生。

5、班委要及時檢查統計學生的出勤情況,及時將統計結果反映給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時與無故未到校的學生家長取得聯繫。

6、學生要做到:不打架罵人、不看沒有意義的雜誌書刊、不做損人利己的事、不吸菸喝酒、不損害公物、不在教室、走廊內打鬧、不在教室、宿舍內使用任何電器。

7、遵紀守法,不得糾集社會閒散人員或外校學生聚衆鬧事,不得打架鬥毆和進行不法侵害,對破壞公共財產及財物的學生要按校規校紀從嚴處理。

8、加強電教設備的管理,愛護公物、愛護電教設備,保護室內各種設施的安全無損。電教設備由電教委員負責,防止損壞、丟失和被盜,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對有意破壞電教設備的要嚴肅查處。

9、班長及生活委員負責本班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掌握學生中的思想動態,發現不良跡象,要立即制止,並及時向班主任或學生處反映。

10、嚴禁學生攜帶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進入學校。

11、學生在校期間因特殊情況離校,需家長到校並持班主任簽發的請假條方可離校。

12、對在班級安全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學生予以表彰,對違反班級安全規定或因責任事故造成火災、公共財務被盜或其他安全事故者,進行批評教育及相應的懲罰。

班級衛生管理制度4

爲進一步增強班級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班級公物和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及班級安全委員要時常做好班級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班主任、安全委員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災、交通、中毒、防汛、防溺水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

3、班主任、安全委員要經常檢查教室內的電源開關、電線、門窗、照明燈具是否安全、牢固,發生問題要及時報告並調查原因及責任人,上報學校管理教師處維修,並告之學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及安全委員要組織好班級各項活動,對安全隱患要有預見性,並採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

5、班主任及班級值周班幹部要每天檢查學生的出勤、請假情況,及時與無故未到校的學生家長取得聯繫,追蹤其去向。

6、教育學生要做到:不打架罵人、不看色情、兇殺的書刊、不做損人利己的事、不吸菸喝酒、不損害公物、不在教室內和門口陽臺及樓梯道內追逐打鬧。

7、嚴禁學生攜帶棍棒、利器、管制刀具等不安全物品進入學校和教室。

8、學生在校期間因特殊情況(因病、因事)離校,需持班主任批准的請假條,經校警同意後方可出校門。

9、上課期間禁止學生會客。如遇公安機關來校約見學生,一般情況下,必須班主任或校級領導在場,陪同詢問。公安機關要將學生帶離學校,必須向校領導彙報,並通知學生家長,方可將學生帶離學校。

10、學生下課出入教室,上、下樓梯要有禮、有序,嚴防混亂、擁擠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11、對在班級安全工作中優秀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班級安全規定或因責任事故造成火災、公共財務被盜或其他安全事故者,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與相應的懲罰。

班級衛生管理制度5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師生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學生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不準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應向班主任報告,不得隱瞞。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教導處備案並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七、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並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八、學生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班主任及學校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九、走讀生應按時到校、離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放學後自己回家者,應向班主任遞交由家長簽字同意該生放學後自己回家的條子。

十、已滿十二週歲,離校2012年網絡公約,不瀏覽不良資訊。學生不得上營業性網吧,違者嚴格處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處或爬上窗臺擦教室、樓道的窗戶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氣設備。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六、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生家長來校要講文明,不得大聲喧譁,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七、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

十八、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並報校長批准。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禁止帶社會人員來校,造成不良後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當發生應急事故時不得造謠,誇大事實造成恐慌,要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保證校園正常秩序。

二十、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平時不得隨意撥打,否則要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十一、加強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嚴禁體罰辱罵、諷刺、挖苦學生,避免出現因體罰而使學生髮生意外,否則後果由責任人自負。罰站一次罰款5元,超過30分鐘者,罰款50元。教師打學生一掌,踢一腳,擰耳朵等,一次罰款50元。

二十二、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依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執行。

二十三、課間安全管理依照《課間監護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