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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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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校園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生產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構與羣衆相結合的原則,全面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採取責任合同書的形式,明確責任義務。學校法人代表爲第一防火安全責任人,分管領導爲直接責任人;法人代表授權各單位、各部門主要領導爲本單位、本部門防火安全責任人;各崗位負責人爲管轄工作內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崗位工作人員爲本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第四條 學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教學、科研單位所需經費由學校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由本單位自行解決。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組織滅火工作的義務,都有宣傳、教育、普及消防法規和防火知識的義務。

第六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或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學院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確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體佈局,制定防火安全規劃和工作計劃,決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院職能部門組織分工。學院保衛處爲學院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處爲學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單位,具體負責建築設計消防安全的審覈及管理工作;設備處爲學院安全生產的管理單位,具體負責設備的安裝、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設工作;學院其它部門對自己管轄範圍實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條 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分工管理、督促檢查的工作方式,並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條 各部門主要領導作爲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消防法規,執行安全規程、消防技術規範和標準;

(二)進行消防法規的宣傳、普及和防火滅火知識的教育、培訓;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組織和制度,落實有關經費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五)發生火災時,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組織撲救火災,保護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一條 學院保衛處作爲防火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負責防火安全的綜合管理、檢查協調和督促整改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規和“預防爲主”的方針;

(二)負責建立羣衆義務消防組織;

(三)制定全校防火安全規章和有關管理辦法,督促協助各單位、各部門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經常進行督促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發出通知,並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

(五)熟悉並掌握重點防火部位情況,督促協助有關單位制定重點部位防火預案,建立消防檔案;

(六)採用多種方式進行消防法規和防火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

(七)做好建築設計消防安全的審覈和竣工驗收工作;

(八)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並協助調查火災原因,追查和處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領導交辦的防火安全任務,當好領導的防火安全參謀助手。

第十二條 各單位、各部門作爲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實施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本制度和有關消防法規;

(二)組織進行消防安全法規和防火知識的教育、培訓,確定本單位、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和措施;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持常備有效;

(五)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六)組織火災初起撲救,負責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三條 在校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准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並負責住地和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

第三章 消防安全

第十四條 新建、改建及裝修工程的消防設計必須經有關部門審覈和竣工驗收,未經審覈驗收或經審覈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保護消防設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或破壞消防設施,確因學校總體規劃需要改造時,應先改造後建設,確保消防設施始終處於良好狀態,不準佔用防火間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條 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展覽、演出等羣衆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申報有關部門審批,經同意後,方可舉辦。

第十七條 各種電器設備、線路的安裝、維修和改造,必須由專業人員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規程進行,並正確使用電器,人走必須斷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改接用電線路和違規操作、使用電器設備。

第十八條 特種工種人員,如電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 儲存易燃、易爆物資倉庫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並設定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條 嚴格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管理規定,液化石油氣用戶必須按規定使用氣罐,不得自行處理油氣殘渣;天然氣管道安全範圍內不得堆放易爆危險物品,不得隨意開挖或擅自拆除、改動燃氣管道和有關設施。

第二十一條 招待所、大學生活動中心、學術報告廳、禮堂、室內體育場館要加強電源、火源的管理,設定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標誌,配備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火災都必須迅速報警,並及時組織撲救,鄰近單位及人員要積極支援,待消防監督部門趕赴現場時,方可移交統一組織指揮。

第四章 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必須按照“生產服從安全”的原則落實防火措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規程,接受有關部門的消防監督。

第二十四條 實行防火安全持證上崗制度,重點工種人員和新職工須經教育培訓方可上崗;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職工應懂得本崗位工種的消防常識,會使用本崗位配置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五條 從事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章 防火重點

第二十六條 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單位或部位,應確定爲防火安全重點單位或重點部門,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除應當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外,還必須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防火檔案,設定防火標誌,堅持每日巡查記錄,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八條 重點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業,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並採取相應的消防監護措施。

第二十九條 禁止在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範圍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未釀成火災危害的,將給予批評教育、警告,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取消評比創安全先進資格的處罰。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造成一般火災時,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責任人,按學院責任事故追究制處理。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xxxx年9月1日起執行,原有關規定即行廢止。

校園管理制度2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理條例》,堅持“以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黨支部負責人、分管副校長、德育處、總務處、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爲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爲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江蘇省消理條例》,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時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保管室、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發電房、打印室等列爲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爲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菸,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啓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裏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開啟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爲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裏,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爲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衆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校園管理制度3

1、組織成立主管體衛的領導和教師、學生的衛生領導小組,做到衛生工作佈置有檢查、有批評,使學院的衛生經常化、制度化,校園衛生管理。

2、全院衛生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劃分包乾區,各班級所管轄範圍要接受有關主管衛生的老師和值日學生的檢查和監督。

3、各班要建立每日有清掃,每週有大掃除制度,所負責的包乾區、教室範圍區域要包清潔衛生,每天進行全面檢查,保持無果皮、無紙屑、無塵土、無雜物。

4、加強對廁所、垃圾桶、下水道管理,廁所天天實行清潔,防止蚊蠅孽生,及時清運校園垃圾。

5、各處、室要保持整潔、乾淨,作業簿和教學用具要合理擺放,教室整潔衛生,門窗玻璃明淨,桌椅整齊,張貼美觀規範,嚴禁亂堆亂放雜物,桌、椅、牆上亂塗亂畫。

6、師生衣着裝束要整潔樸素大方,不留長頭髮,不穿奇裝異服,不塗口紅、指甲油,不帶戒指、項鍊、耳環,個人衛生良好。

7、嚴禁在校園內亂砍、亂攀和採摘花木,嚴禁往花壇及綠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垃圾統一倒入學院指定地點。

8、熄燈鈴響後,學生必須自行返回宿舍休息,並保持肅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9、進入校園單車、摩托車、汽車、統一停放整齊,不準停放在宿舍、教學樓的走道或校道,以免影響校容美觀。不得在球場、綠化區亂曬被服、拖把,掃把不得放在陽臺牆面上。

10、堅持每週清潔衛生流動紅旗評比制度,並將其作爲學院每學期先進班級評選的重要依據。

校園管理制度4

根據新中進階中學學生日常行爲規範要求,爲貫徹學校“以學生爲本”的精神,增強學生自治自理意識,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內外遇到老師、職工必須立正、鞠躬、問好,不講髒話粗話,教學區內不準大聲喧譁。

2、愛護綠化,不損壞公物,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吃零食,不亂吐殘渣,嚴禁吃口香糖。

3、不採摘花草樹木,養草期間不要踩踏草地。不準攀越校園圍牆欄杆,未經許可不能進入學校各類場館。

4、遠離高壓電線,嚴禁攀登高壓鐵塔。

5、各種球類不能帶入教學區和生活區內。

6、嚴禁玩弄、損壞校園內各種消防設施和照明設施。

7、自行車按規定地點有序停放整齊。

8、校園內各種牆面均不能塗抹刻劃,嚴禁損壞各種宣傳物品。

9、不能在學校各幢大樓的露天陽臺上追逐打鬧,更不能進行各種球類活動,以免出現意外。

10、校園內物品須愛護使用,不能損壞,凡違反者,必須按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教育或校紀處分。

校園管理制度5

校園是學校工作、學習的重要場所,加強校園建設和管理,使之達到美化、淨化、綠化的要求,爲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學校實際,應對校園進行全面合理的規劃、佈局。

二、一般基建(大型除外)、維修應放在假期中進行,加強管理,嚴格時間界限,保證教學活動正常進行。

三、合理安排校園綠化、常青、灌木、綠籬景點、花卉佈局合理,搭配適當,並加強管理與修剪。

四、據校根園特點,在適當的位置設立宣傳欄、標語牌、櫥窗等,創造一個良好的精神文明陣地,宜人的學習環境。

五、清潔衛生,校園應堅持一日三清掃制度,特別應重視死角及廁所的清理,門窗做到兩週一大清洗一次,使校園保持經常乾淨、整潔、無蚊蠅無鼠害。

六、用電線路架規範、負載可靠,各種開關完好、隱蔽,安全可靠。

七、消防設備及器材應擺放在明顯的部位,便於應付突發事件,消防設備、器材應按規定配足。年度檢修,保持完好,辦公室、庫房不得存放液化氣瓶、應專地存放。

八、自行車應在固定存放,擺放整齊,不得在辦公室、教室、樓道、宿舍等處亂停亂放。校園內不準騎車,以保證安全。

九、校園給排水管道設計合理暢通,遇到問題應及時疏通、排除,確保學校安全和正常的教學活動。

十、經常檢查房屋及有關設施的使用和變化情況,發現問題細查原因,本校能解決處理的應及時解決處理,問題較大的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嚴防發生重大事故。

十一、安全、重點部位應安裝防盜門。放學後好門窗、電燈,經檢查後應及時鎖好各部門樓門,門衛應加強巡視,並嚴格執行門衛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各種檔案資料,做到有據可查,遇事能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