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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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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停車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停車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停車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爲加強機動車和機動車停車場、停車庫(以下簡稱停車場、停車庫)的防火安全管理,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和停車場、停車庫的防火安全管理,均須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機動車和停車場,停車庫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把停車場、停車庫列爲防火重點部位,建立防火安全制度,逐級落實防火責任,加強防火安全管理。單位停車場、停車庫的防火安全管理,由本單位負責;公共停車場(包括臨時停車場)、停車庫由停車場、停車庫的設定或收費管理單位負責。

第四條機動車須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一、電源火線絕緣套管不被擠壓,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二、駕駛室、車廂的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開啓靈活,門鎖完好。

三、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在排氣管上安裝火星消除器。

四、車上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第五條機動車使用管理單位和司機(包括私人機動車所有者,下同),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格執行機動車安全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車輛機件油路,防止漏油。

二、機動車行駛中嚴禁往汽化器內直接注油。

三、機動車電瓶充電,須將電瓶送至充電間進行,嚴禁在機動車上充電。

四、給機動車加油時,不得吸菸和靠近明火。

五、檢修機動車應在修理間或安全地點進行。爲發動機保潔時必須切斷電源,禁止煙火。嚴禁用明火烘烤發動機。焊補油箱、機件時,須將被焊補件拆下後,按操作規程進行。嚴禁在車上進行焊補作業。

六、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庫後,司機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七、車輛發生火災時,應及時撲救並採取應急措施。

八、客運機動車不得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六條建設停車場、停車庫,必須執行建築防火設計規範和有關管理規定。現有停車場、停車庫的建築不符合防火設計要求的,應予改建。舉辦大型會議、活動等設定臨時停車場,主辦單位應事前將停車數量、消防安全措施報當地公安消防機關備案。

第七條停車場、停車庫的防火安全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車輛按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壓消火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二、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

三、停車庫內不準人員留宿;不準用易燃材料搭建設施。

四、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機動車在停車場、停車庫停放。

五、嚴禁在停車場、停車庫內加油、修車。

六、嚴禁在停車場、停車庫內吸菸和動用明火。

七、嚴禁在停車場、停車庫內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停車庫內。

第八條違反本規定的,按消防條例和《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予以處罰。屬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本規定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准,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停車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汽車庫(場)是專供停放、修理和保養汽車的專業用建築物,汽車庫一旦發生火災,不但會打亂正常德運輸秩序,而且會造成衆多的人員傷亡和車輛損壞。這主要是由於汽車庫內的火災因素決定的。一是汽車庫油品多,停放汽車數量大、密度大,一旦着火,大量油品將猛烈燃燒並迅速擴大蔓延到附近車輛;二是車庫內大量使用可燃建築構件,缺乏必要的防火隔離,佈局不合理,也容易導致火勢迅速蔓延;三是汽車庫發生火災後,司機往往不在現場,使停放的車輛很難疏散。

(一)汽車庫(場)火災的常見原因

汽車庫(場)發生火災的原因有很多種,歸納起來主要有以方面:

1、建築不符合設計規範或防火要求

沒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進行建築防火設計,使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舊車庫,沒有按照消防監督部門的意見進行整改,以致容易發生火災。

2、電氣設備安裝使用不當

車庫內的電氣線路因老化而是絕緣層失去絕緣作用時,易發生短路引起火災;燈泡等電熱器庫內可燃物品長時間接觸時產生高溫,使可燃物受高溫燒烤而着火。

3、維修等操作不慎

主要指當用汽油清洗零件組建、用鋼絲刷或其他金屬工具刷零件時等維修工作時因操作不慎產生火花引燃汽油,或者在汽車庫內進行焊接、切割、噴漆等工作時,由於不慎引起火災。

4、違反火源管理規定

違反火源管理規定,在車庫內吸菸或亂扔菸頭,引燃汽油或庫內的可燃物發生火災;或者私自從汽油箱內取用汽油,用打火機或火柴照明引燃汽油;或者修理時油紗布等易燃、自燃物質處理不當,遇明火發生燃燒或自燃起火。

5、其他原因

大型車庫、地下車庫停車多、轉彎多、光線差,易發生汽車碰撞事故而引起火災。較大汽車庫、停車場一般都有小型油庫或堆放一些裝有燃料油的油桶,或有人違章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進入車庫乘車,這些都給汽車庫(場)帶來一定程度的火災隱患。

二、汽車庫(場)的防火措施

(一)汽車庫(場)防火設計要求

1997年,公安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原《汽車庫設計防火規範》進行了修訂,並於1997年10月經建設部批准發佈新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50067-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規範》根據停放車輛的數量,將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分爲四類,對各類車庫(場)的耐火等級、總平面佈局、平面佈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道、防火隔離、消防給水和固定滅火系統、採暖通風和排煙系統等各方面的防火設計提出了要求。具體防火要求克參考《規範》。

(二)汽車庫(場)防火管理要求

1、嚴格按照《規範》設計、施工,並經審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對舊車庫應制定嚴密的防火安全補充措施。

2、庫內應設醒目的嚴禁煙火標誌,汽車庫內嚴禁吸菸。

3、當汽車油箱漏油或汽車上裝有桶裝汽油、柴油時,不準在庫內存放。必須存放時,要將油桶取下放入危險物品倉庫,並放掉漏油油箱的所有存油。

4、汽車進入庫內後,駕駛員應斷開車上的.電源後方可離開。

5、嚴禁從停放汽車的油箱裏取油,更不可在取油時用明火照明。

6、停車庫內不應存放桶裝汽油或柴油,油紗頭應集中放在金屬桶內,並給桶體加金屬蓋蓋嚴。

7、加強通風、換氣設備及滅火設備的維修保養。

8、負責汽車庫(場)的管理單位應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有條件的單位應敬愛努力義務消防組織,對汽車庫(場)要加強防火安全敬愛逆差,組織巡邏、製版,防止違章作業,消除火災隱患。同時要定期組織進行滅火疏散演練。

9、汽車庫(場)應按照規定配備供水滅火系統合足夠數量的滅火器。

停車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爲加強停車場的衛生、交通、治安及消防的綜合管理,維持停車場的良好秩序。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大廈停車場各崗位的操作。

(三)職責

1、停車場帶車崗安管員負責回收計時卡,開具停車票。同時兼顧指揮並監護車輛的進出和停放。做好交接班覈對、移交工作

2、車場收費崗安管員負責按規定的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填寫《車輛出入庫登記表》。協助帶車安管員維持車場治安消防秩序,並做好交接班覈對、移交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總則

(1)停車於本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

(2)停車場車位分兩種:月租和時租。月租車位憑發放的停車證按指定的車位停泊。

(3)停泊時租車位(臨停)的車輛應按停泊時間自覺交費,並接受證件覈查。

(4)停車場只允許小型車輛停泊,禁止超高、超長、超寬及裝有易燃、易爆危險品之車輛進入車場,車場安管員有權檢查車輛及車載貨物,並有權拒絕違規車輛進場。

(5)所有人員應愛護車場內設備及設施,不論有意或無意損壞均應照價賠償

(6)車輛停泊後,車主及司乘人員在離開前應鎖好車門窗和尾箱等,若門窗未關好,致使車內物品遺失或損壞,管理公司不負任何鴣任

(7)入場車輛應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檢查記錄,對人爲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壞,管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8)保持車場內清潔,任何人員不得在車場內吸菸或投擲雜物。

(9)無關人員及閒雜人員不得無故在車場逗留,以免影響交通及當值人員的正常管理。

2、管理及交通

(1)車場由管理處管理,具體由物業部負責實施。

(2)大廈車場共設兩個崗位:出入收費崗和帶車崗。

A.收費崗負責檢查車輛證件,按規定時段收費,同時開據發票,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B.帶車崗負責指揮車輛停泊到指定車位,檢查車輛狀況和登記車牌及車輛巡查記錄表。

(3)車輛進出場應限速行駛,並依照場內導向標識及安管員的指引方位行駛和停泊。時租車(臨停)不得停泊月租車位,若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糾紛及損失由當事者負責。

(4)所有車輛之停泊均不得超出車位劃線範圍,以免阻塞交通,影響隔鄰車位之泊車或損壞車輛,如果違反,當事車主應負責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5)安管員在停車場當值期間所發生的問題和處理經過,交接班的情況都應做好記錄,對欠交停車費等情況的處理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並說明情況。

(6)大廈已售車位禁止除業主外的任何車輛停放,在無車輛停泊的情況下,應設立障礙標誌。

3、衛生及消防

(1)停車場屬公共地方應保持良好環境,清潔公司及管理人員應定期、定時檢查,並及時清理雜物。

(2)停車場之消防系統和消防設施由物業部消防中心負責監控和檢查,任何人員不得損壞,任意啓動或挪用。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所有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於該通道的緊急出口,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責任。

(3)若停車場發生火警、水浸或煙、溫感損壞丟失等事故,車場安管員和其它管理人員應按《突發事件處理規程》的程序消除險情。

(4)消防中心人員於每月中旬檢查車場之消防裝置,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設施正常。

4、治安及意外事件之處理

停車場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傷亡、搶劫、鬥毆、丟車等事件發生,安管員應保持鎮定,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及保護現場,並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及公安機關,處理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

(1)車輛碰撞事故之處理。若在大廈停車場發生車輛碰撞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車輛損壞,當值人員應及時求援,保護現場並立即通知上級主管到現場瞭解情況進行處理。主管人員應積極進行協調與調解,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賠償問題或通知交警處理。對車輛碰撞事故引致的爭執、鬥毆等事件,當值人員應妥善調解,調解無效,應立即通知公司領導及派出所處理,主管人員應詳細記錄車輛牌號及損毀情況,填寫"特別事件處理報告表"。

(2)車輛收費崗與帶車崗應保持密切聯絡和積極協調,若車位已滿,應立即將"車位已滿"指示牌擺放於車輛出口位置。若因協調欠妥,致使車輛在滿位情況下進入後無位停放而造成混亂,應立即向司機解釋道歉,勸其儘快離場或進行調解。

(3)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事件之處理。車輛停泊車場後,管理人員應檢查車輛狀況,並提醒司乘人員關好門窗。如因車輛門窗未關好或門窗被撬而丟失財物,應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到現場瞭解情況及調查處理,並做教師範文吧

(4)附則

A.收費崗所收取的費用應在每天上午9:00之前將前一工作日所收款項上繳管理處財務人員,所有票據、發票金額等均應覈對清楚。

B.車場管理人員之例休、補休、頂替崗位及病、事假等均應由物業部或管理處安排、批准,不得自行安排頂崗、竄崗及擅離崗位。

C.各崗當值期間不得睡覺、吸菸、飲酒、看報、看雜誌等。

違反以上規定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