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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校園安全工作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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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校園安全工作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中學校園安全工作制度(通用5篇)

中學校園安全工作制度1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學校管理“教學是主線,安全是底線”,要把安全工作作爲頭等大事來抓,爲進一步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學校安全的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

組長:杜建華成員:中層領導、各班主任、各學科組長

二、職責分工: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日常工作。

負責人:杜建華

2、學校設施、設備(含消防設施)日常安全檢查、維修。

負責人:郝潤根

3、理化實驗室、多媒體教室、各班電教設備、設施安全檢查、日常維護。

設備、設施安全檢查、日常維護。

負責人:米光明、郝潤根

4、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負責人:杜潤生

5、學校公寓安全工作。

負責人:杜建華

6、餐廳安全工作。

負責人:董喜瑞

7、學生日常安全教育與管理。

負責人:侯致祥、蔚平貴(初一年級)尹捷、張福懷(初二年級)劉鳳霞、閆銀芳(初三年級)

三、安全工作領導組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學習、貫徹與落實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檔案、法規及有關精神,組織協調全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各項工作。

2、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並予以實施。

3、每月月初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通報各處室、各年級組安全工作方面的情況,制定整改措施;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4、確定學校安全集中排查制度。每週一上午升旗儀式結束後,有關人員對整個校園設施、設備進行例行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制定學校安全應急預案,責任到人,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四、學校安全工作要點:

1、值周領導要求每日早到校半小時,晚回家半小時,督促、指導保安值勤,重點組織好學生上、下學交通秩序,並逐日填寫好《值週記錄》、《校園安全日誌》,維持學校秩序的穩定。每週一升旗儀式上,總結上週安全情況。

2、每月月初週一的班會時間爲法定的安全教育主題班會時間,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教育,對苗頭性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處理。

3、各班班主任每日晨檢時間和中午預備時間要檢查各班到校情況,發現未到校且未履行請假手續的學生及時向年級主任報告,並報告值周領導。

4、科任教師上課時,首先清點上課人數,並詢問值日班長未上課的學生情況,如有異常及時通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應迅速向年級主任如實彙報該情況。

5、嚴格請銷假制度。要求學生病事假一日內請假,班主任批准;一日以上三日以下,年級主任批准;三日以上,教務處批准並備案。

6、在校時間學生外出,必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制式假條,並向保安人員出示學生胸卡,住校生非學習時段外出,須持有宿舍管理人員簽字的假條,並出示學生胸卡。

7、學生參加集會、升旗儀式,各班整好隊伍,帶入會場(現場),班主任必須在場;散會、儀式結束後,各班有秩序退場,帶回教室,隊伍疏散由分管校長、年級主任負責。

8、體育課儘量減少自由活動時間(時間不超過10分鐘),活動期間,要求學生必須在教師視線內活動,不能隨意離開。

9、學生參加物理、化學實驗課及公益勞動時,專任教師及班主任必須在場。

10、學生公寓管理員每日午休、晚自習,熄燈前要逐日點名,發現異常及時通知公寓管理負責人,並報告分管領導。

11、學生集體外出,須報告學校批准,明確帶隊責任人,並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大型外出活動報市教育局有關科室批准。

12、學校保安人員要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學生上課時段嚴禁外來車輛進入校園。

13、學生餐廳要嚴格執行有關餐廳衛生、食品加工、食物留樣定期消毒等相關制度,確保學生安全、衛生用餐。

14、學生實驗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危險、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工作,保證萬無一失。

五、責任追究:

各位教師、各班班主任、處室主任及分管領導,一旦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上報並予以處置,事後要寫出書面檢查,上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並從當月崗位津貼中酌情扣除。

中學校園安全工作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保護楚門鎮第二中學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執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學校投資購買、由資訊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絡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及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三條校園網系統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資訊中心負責,資訊中心可以委託相關單位指定人員代爲管理子節點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資訊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管理組織

第五條校園網絡安全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和校辦、宣傳部、保衛處、資訊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對校園網絡安全負責。校網中心在安全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具體的網絡安全執行管理工作。校網中心指定專人作爲網絡安全專管員,實行持證上崗,負責

1)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2)網絡安全保護的管理工作,對各項安全保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3)定期向公安機關彙報本部門安全組織的工作情況;

4)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案件調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護執行

第七條除資訊中心,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不得采用各種手段切斷學校、部門或他人網絡的連接。

第八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校園網絡主結點及二級結點所在單位必須保證節點設備24小時正常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關閉有關設備或電源。

第九條校內接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備案制度,真實詳盡記錄各聯網計算機的使用者和使用時間,並保留半年以上。

第十條經學校網絡安全領導小組批准開設的服務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6個月。服務器上開設的用戶必須按照浙江省公安局計算機監察處要求登記的內容,透過Email按月報網絡與資訊中心。資訊中心要按照浙江省公安局計算機監察處的要求規定,不定期地檢查各開通服務器的計算機日誌。

第十一條校園網出口處安裝防火牆對有害連接和有害資訊進行記錄和過濾。所有提供公開服務的計算機上均應安裝病毒防火牆和入侵檢測系統,對網絡連接進行記錄,記錄儲存半年以上。其中電子郵件服務器上還應具有EMAIL病毒過濾和關鍵字過濾功能。

第十二條任何連入校園網絡的計算機均須安裝病毒防火牆。校網中心應及時將有礙校園網絡安全的計算機斷開連接後通報其所在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凡未透過資訊中心而自行與ISP聯網的計算機不得接入校園網。

第十四條未辦理入網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私自將計算機接入校園網,不得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不得竊取他人帳號、口令使用網絡資源,不得盜用未經合法申請的IP位址入網。未經校資訊中心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接納網絡用戶。

第十五條任何個人或單位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獲取他人資訊。

第十六條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連接線路及服務器等發生破壞案件後,資訊中心必須在24小時內向校保衛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七條凡發現有《計算機資訊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四、五、六、七條情形之一的,應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做好數據備份,通知校園網絡安全領導小組,並於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情節嚴重的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處置工作。

第四章資訊管理

第十八條網絡用戶必須遵守《計算機資訊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管辦法》。

第十九條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資訊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爲: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校內公開的;

(3)可向本系(單位)公開的。

第二十條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WW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各單位網絡安全專管員審覈,交學校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審覈備案後,透過資訊中心分配的專用帳號進行發佈。帳號由專人保管使用,不得隨意公佈轉借。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主頁上開設交互式欄目,不得設立遊戲站點或純娛樂性站點,一經發現,即從網上隔離,並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凡需開設的電子公告欄(BBS)的部門必須建立資訊審覈員、站長和欄目主持人組成的三級管理,分級負責制;填寫《BBS開設申請表》,明確所開辦的欄目內容及範圍;建立欄目主持人資格審定製度、用戶登記制度、日誌備份制度。BBS開放期間必須有專人管理,採取有效的身份識別、安全防護和有害資訊過濾儲存技術,並具有安全審計功能。

第二十三條任何部門個人使用校園網提供的INTERNET服務和電子郵件服務等必須與資訊中心簽訂相應協議。

第二十四條未經學校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允許,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爲外單位人員提供電子郵件或其他網絡服務。

第二十五條校園網的所有用戶有義務向網絡安全管理人員或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爲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校網絡安全小組應不定期檢查校園網絡資訊發佈的內容,督促校網中心和各部門對有害資訊進行清除和備份。校網中心建立備案制度,記錄來自校園網絡內部和外部的可疑行爲,記錄儲存半年以上。

第二十六條校園網接入單位和用戶必須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十七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五章違約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者,校資訊中心可向所在單位提出警告,停止其網絡使用。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6)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7)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的。

3、盜用他人帳號或IP位址的。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的。

5、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6、不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的。

7、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的。

上述違規造成學校一定損失的,由學校保衛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管理制度中由學校資訊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中學校園安全工作制度3

一、學校體育運動中的安全要求

學校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要求

1、體育課、體段課的運動量必須符合學生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的特點。

2、體育教師在上課前必須認真檢查所用場地,確保場地的安全係數。

3、體育課要組織周密,運動時要有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4、體段課須由教師全面組織,嚴禁學生自由活動。

5、教師上體育課前應仔細察看器具的安全性、確保體育教學工作的安全進行。

6、體育教師應教會學生遊玩方法,並加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

7、加強基本技術訓練和指導,做好運動性傷病的預防工作。

8、加強體育課及體育活動課的紀律教育,各項體育運動均需按統一的口令行動。

9、學校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運動的活動量不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於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的學生,予以必要的照顧。學生應主動向學校講明自己身體的特異情況。

學校體育運動場地與體育運動器械設施要求

1、學校田徑場應設有平坦、鬆硬適度、不揚塵的跑道。跑道終點線應留有25米左右的延長段,以便緩衝和整理活動。教師上廛前應事得天獨厚清除跑道上的磚塊等障礙物,確保學生運動安全。

2、爬繩、爬竿、跳箱及單雙杆等,均需附設沙坑,內置足夠厚度的黃沙或70%與30%鋸末的混合物,沙坑應經常翻鬆。沙坑內不得混有致傷性雜物。(如無沙坑,活動開展時須鋪墊足夠保護學生運動安全的海棉墊子。)

3、投擲項目的投擲區,必須與其他運動場地分開,並保持足夠的距離。

4、單雙杆、爬竿、吊環等所有的固定器械,應無鏽斑、發黴、斷裂等情況,發現不牢固的地方應及時調換或修理。

5、操場上一切遊藝性的器具,如滑梯,巨人步等要定期檢修,及時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在固定的體育器具旁設立指導性說明及使用規則。

7、學校提供的活動場地、活動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

二、學校衛生工作安全要求

中小學學校食堂衛生管理要求

1、中小學校食堂必須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師生供餐。一校在不同地址分設多個食堂應按規定每個食堂分別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食堂必須經衛生監督機構審覈和竣工驗收。

2、學校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工作,建立食堂衛生管理制度,應有一位校長分管學校食堂衛生工作,並配備專職和兼職食堂衛生管理人員,負責食堂衛生管理工作,每天做好食品質量驗收和食堂衛生檢查工作,並做好記錄。學校食堂和餐廳應保持環境整潔,垃圾和泔腳缸要加蓋,並定期清理。

3、食品生產經營者承包的中小學食堂、餐廳必須由食品生產經營者向食堂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師生供餐。並應接受學校對食堂的'衛生管理。

4、學校食堂供應熟食滷味、冷麪、冷錕飩的必須按照本市相應的衛生標準執行。未經許可,學校食堂不得向外校、外單位供應盒飯。

5、食堂從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取得有效健康證和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做好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和手鍊,上崗前將手洗乾淨,操作時穿戴清滯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吸菸。

6、食品加工場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距離公共廁所、垃圾站、糞池等污染源10米以上;

(2)食堂應設有與供應的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食品貯存、初加工、燒煮的場地、冷藏設備、備餐室和更衣室等設施,蔬菜應與肉類、水產類分池清洗,食堂在佈局上要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的交叉污染;

(3)廚房的淨高不低於2.5米,廚房的最小面積不得小於25平方米;

(4)食堂內應有防蠅、防塵、防鼠、洗滌、通風、盛器清冼消毒和學生洗手洗碗設施;

(5)糕點食品加工場所應當符合《糕點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7、食堂採購食品及其他原料時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三)超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食品原料到食品,應當層層驗收,做好進貨驗收記錄及索證工作。

8、凡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應。

9、熟食品和生食品分開存放。食品必須燒熟煮透,隔餐隔夜須回燒。加工後的熟製品應在備餐間內存放和供應。

10、供應熟食滷味或冷麪冷錕飩,須設有不小於4平方米的專間及二次更衣室,專間內裝有空調和紫外線滅菌燈,並配有熟食冰箱、流動水、清洗及消毒池,專間內溫度應保持在25·c以下。

11、供應熟食滷味以及四月至十一月供應的葷食品、冷麪、冷錕飩的應在冰箱內留樣24小時,留樣量不少於100克,且做好留樣記錄。

12、食品倉庫、冷藏設備應保持整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做到先進先用。

13、食品容器、工具應及時清洗乾淨,保潔備用,不得與食品同池清洗,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顯標誌,嚴格分開。盛放熟食品的容器和食具須經消毒後方可使用。

14、凡外購課間點心,學校必須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學校供應盒飯必須向供方索限特種食品衛生許可證。

15、中小學食堂發生食物中毒,必須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並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食物中毒事故調查處理。

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要求

1、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學生課間餐生產經營者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領取衛生許可證。學生營養餐的生產經營者,其衛生許可證中必須有獲准“學生營養餐”的許可項目。未領取衛生許可證者不得生產經營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

2、學生集體用餐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內外環境、衛生設施、工藝流程、生產用水、個人衛生、生產用具以及貯存、消毒、運輸等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第八條有關規定。運送路程較遠的膳食要有保溫設備。

3、學生集體用餐生產經營人員應按規定經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4、學生集體用餐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嚴禁使用《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用的食品製售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食品、包裝材料或容器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規定。膳食要保持一定的溫度。

學生集體用餐不得直接供應未經加熱的食品,製售涼拌生食菜餚要有保證衛生質量。

學生營養餐每份所含的熱能和營養素應達到營養要求。學生營養餐的烹調應注意減少營養素的損失。

學生課間餐的食品每份應當單獨包裝。

5、實行學生集體用餐的中小學校應設專(兼)職人員負責學生集體用餐管理工作。管理人員應掌握必要的食品衛生和營養知識,應重視學生對飯菜質量的要求,發生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積極採取控制措施。

學校訂購集體用餐時,應當確認生產經營者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訂購學生營養餐時,應確認衛生許可證注有“學生營養餐”的許可項目,不得訂購無衛生許可證生產經營的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

學校應當設有學生洗手、餐具清洗設備和符合衛生標準的飯菜暫存場所。

負責分發學生集體用餐食品的人員每年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不得進行學生集體用餐的分裝、發放工作。

6、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油、蔬菜或以爲學生熱飯爲主的規模較小的農村學校,暫不作爲實行學生集體用餐的單位對待。但是,按本辦法應體檢的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當地衛生部門應加強對該類食堂的指導,學校應努力改善食堂衛生條件,加強食堂衛生管理,保障學生健康。

盒飯衛生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事先向所在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覈並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可生產經營。

凡生產加工學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

2、生產經營盒飯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衛生要求:

(一)具有與供應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儲存、冷藏、挑揀切配、烹調、清洗消毒、盒飯分裝、裝箱等專用場地;

(二)建立分裝盒飯專間,內設空調、紫外線滅菌燈、二次更衣及清洗消毒池等設施;

(三)佈局合理,形成生進熟出的流水作業線;

(四)有相應的更衣、洗、照明、通風、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盒飯的原料應當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或標準。盒飯食品應當燒熟煮透,不得加工供應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

4、未經冷藏的盒飯從燒熟至食用間隔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需要冷藏的盒飯,燒熟後應當在3小時內使食品中心溫度降至20·c以下,冷卻後分裝,在10·c以下冷藏,加熱後食用。盒飯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5、供應的盒飯應當在冰箱內留樣24小時。

6、接觸食品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容器、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接觸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應當有明顯標記,嚴格分開使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後應當嚴格消毒,並保持清潔。

7、盛裝盒飯應當採用符合衛生要求的不鏽鋼容器。

8、食品從業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取得健康證明和食品衛生培訓合格證明後上崗。

做好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外露飾物。上崗前和便後應洗淨雙手,操作時必須穿戴清潔的白色工作衣帽,進入分裝專間時應重新更衣,洗手消毒,並戴口罩。

9、盒飯生產經營者應加強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衛生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每天進行原料質量驗收、衛生檢查和產品質量檢驗,並做好記錄。

10、盒飯應當採用封閉式專用車輛運輸。在運輸前對車輛進行清洗、消毒,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應當注意操作衛生,防止污染。

11、凡生產加工學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裝盒飯的專間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

(二)建立盒飯衛生質量檢驗機構,配備合格的檢驗人員;

(三)供應的盒飯應當符合相應的營養和衛生標準;

(四)配備專(兼)職的營養師(士);

(五)廚師應當經營養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12、學校供應學生盒飯時應做到:

(一)訂購時應當查驗供應單位的《特種食品衛生許可證》;

(二)設有專用場所暫存盒飯;

(三)供應時有專人負責盒飯的管理。

學校小商店衛生要求

1、環境應符合食品經營單位衛生管理要求。

2、經營人員上崗時應穿戴清潔的統一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和不戴戒指。並必須持有效健康體檢衛生培訓合格證上崗。

3、銷售衛生

(1)定型包裝食品標誌應符合有關規定(廠名、廠址、配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進口食品應有中文標識,嚴禁陳列、貯存、銷售超保質期限食品。

(2)定型包裝食品貯存條件必須符合產品標識的註明的要求。

(3)散裝直接入口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價目標牌不得直接接觸入口食品,銷售時不用手直接抓食品,銷售工具不得有生鏽、積污垢現象,包裝材料不得有毒有害、污垢不潔。

(4)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其他物品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衛生、安全標準。

4、食品庫房衛生

(1)庫房地面和貨架不積灰,無廢棄食品的殘餘食物;

(2)食品應做到分類分架存放,日用品和食品、雜物要做到分開存放,食品堆放時應做到隔牆離地,堆放整齊;

(3)倉庫內應有除害措施,無鼠跡。

學校中傳染病的預防與干預要求

學校中傳染病的來源主要是患傳染病的學生和教職員工,其次是感染後無症狀而排菌的健康帶菌者(因不易被人發現,易感兒童很容易和他們接觸而被傳染),此外,正處於潛伏期、前驅期或隔離末期的兒童來到學校,也往往是病原體的傳播者,特別是,未注意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以及未按計劃實行自動免疫接種,是導致傳染病學生中發生傳播的重要原因。

要全面地,有效地控制青少兒童傳染病的發病和流行,必須採取下列綜合措施:

1、加強入園、入學晨檢制度,及時瞭解學生的缺課原因,密切注意傳染病的新動向。

2、加強健康教育,使教職員工特別是衛生保健教師及班主任,熟悉並掌握學校中的常見傳染病的前期症狀及傳染源隔離時間,培訓班級衛生員,發揮他們在預防傳染病工作中的監督與傳報作用。

3、加強教室內通風換氣減少呼吸道傳染病傳播的機會。

4、建立食品從業人員憑健康證上崗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搞好飲水衛生和食品衛生,減少腸道傳染病發生以及傳播的機會。

5、參加有計劃的自動免疫接種,增強青少年兒童身體的抵抗力,對已處於潛伏期或密切接觸的易感者,則應採取被動免疫接種,例如接種丙種球旦白等。

6、一旦發生傳染病的暴發或流行,則應立即上報衛生防疫部門,在上級防疫部門的指導下,開展自動、被動免疫接種及羣體藥物防治。

學校校醫(衛生保健教師)的職責要求

(一)當好學校領導參謀,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訂學期、季度學校衛生保健工作計劃,組織好各項全校性的衛生保健工作,經常進行技術指導和衛生管理。

(二)結合學校教學和季節特點,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制訂各項檢查評比制度。認真指導和培養學生的衛生習慣。有計劃地培訓和建立一支衛生員或紅十字青少年骨幹隊伍。

(三)定期進行學生體格、視力等檢查工作,及時掌握學生生長髮育和健康狀況、營養狀況、生活安排、學習和學生因病缺課情況,認真填好學生體質健康卡,建立並健全學生健康檔案,注意積累數據,分析健康資料。

(四)積極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簡易治療與應急處理以及近視眼、沙眼、齲齒、蛔蟲、脊柱異常彎曲、扁桃體炎、鼻炎、貧血等矯治工作,如發現病情嚴重者,應迅速護送到醫院診治。

(五)做好傳染病管理,各項預防接種和登記、統計工作。如遇傳染病發生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消毒處理。嚴格執行患傳染病學生復課前的檢查制度,以控制傳染源。

(六)堅持體育與衛生保健相結合,會同體育教師,定期檢查體育器械與運動場地的安全,並分工做好學生的形態、機能、素質測量以及體育課運動量強度和密度的生理測定。

(七)實行教學衛生監督,對學生作息制度、課程客觀存安排、作業佈置以及課外活動等方面,都要從勞逸、動靜等方面作好合理安排、保證學生有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

(八)指導學校愛國衛生工作開展,督促各項衛生制度的落實。培訓炊事員和飲水管理員,指導檢查食堂衛生、膳食營養和飲水衛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九)積極開展紅十字活動,培養紅十字小幹部。

(十)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積極參加各種衛生保健講座和業務進修,要在不斷實踐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使工作爲斷深化。

三、學校教育活動中的安全要求

交通安全要求

1、加強教育。學校必須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規範騎車和走路,特別是在寒暑假前後返校活動中必須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學生騎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2)教育學生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和行人優先通行。

(3)穿馬路時,200米內有橫道線必須走橫道線。

(4)教育學生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騎,在沒有機、非分道設施的路上騎自行車,應有盡有在道路右側1.5米以內行駛。轉彎要伸手示意。

2、加強管理。學生家長要經常性地對自己子女的自行車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二輪、三輪摩托車後座不準附載不滿12週歲的兒童。

學校不得在公路上上體育課或組織學生遊戲。

素質教育活動中的安全教育

1、學校開展素質教育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報批制度,開展活動前必須書面報縣素質教育活動辦公室,得到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嚴禁租用無客運資格和個人車輛運送學生開展活動。

3、學校開展戶外素質教育活動必須嚴格按規定由指定運作單位進行運作。運作單位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以確保學生安全。學校不得允許沒有得到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組織學生開展素質教育活動。

4、學校每組織一次素質教育活動,必須有明確的帶隊領導和教師。在整個活動過程中,教師必須認真做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行爲規範教育工作,教師不得離開學生團隊自行開展活動。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特別是涉及到在外住宿,必須確保夜間學生的活動和住宿安全,保證學生有足夠的睡眠時間。

5、開展軍事訓練中,要根據氣溫適時調節,特別要防止中暑的發生,班主任要親臨現場,隨時注意學生的身體狀況;飲食要足量、衛生,不得到市場上購買熟食製品,杜絕食物中毒。

四、其他安全要求

校園安全要求

1、建立嚴格門衛制度,設專職門衛,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保安人員應接受專門培訓,增強敬業精神。

2、建立並且認真執行學校安全保衛記錄制度。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證件,進校填寫客單,離去收回客單。

4、教室必須配門鎖,學生臨時異地上課離開教室應關門上鎖,底層教室還應關好窗,上好搭扣。

5、學生自行車宜集中停放,學校規模大的,應建自行車停車場,定時開關,由專人看管。

6、學生進校後一般中途不得離校,確有需要,應由班主任出具出門證明。

7、低年級學生進校後,不得讓陌生人帶領出學校。

8、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陰止,不得放行。

9、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10、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擾、行兇、鬥毆,先應制止、制服,爲防不測,同時可撥打“110”報警。

11、爲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應關閉校門。

五、學生在校用電安全要求

學生在學校學習和生活離不開用電,爲避免學生在校用電事故的發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學校電工一定要按用電要求嚴格安裝用電線路,不準學生隨意亂拉電線。

2、必須選用質量合格的開關、插頭和電源插座並安裝在安全的地方,儘量讓小學生摸不着。

3、電工要定期檢查教室的線路、開關、插座和各種用電器是否破損。一定要按裝漏電開關。

4、學生不得私自亂拉電線,不得用手觸及電線,不得隨意拉開關、摸電源插座。

5、需用電時才拉開關,離開教室一定要關風扇,熄電燈。

6、用電器壞了,一定要請老師、電工修理,簡單故障也應在電工或老師的指導下自己才動手排除。

7、用電器壞了,一定要報告電工或老師及時更換,自己不能隨意動手更換。

8、電工要專門負責實驗室的用電安排,上課前後,電工都要檢查所有的開關、線路、電源插座,防止上一節課有同學把開關、用電器等弄壞及污損而造成接着上課的同學觸電。

9、在帶電做實驗時,一定要穿絕緣膠鞋,不要把衣服和手腳弄溼,電工工具一定要準備齊全。

10、在學生宿舍裏,電線一定沿牆壁整齊佈設,不得懸空亂拉,防止學生在上面搭掛衣物等。

11、宿舍線路只供照明用,不得作他用。學生絕不能偷電,不能用電爐電飯鍋煮食燒水,不得在牀上安裝電風扇,使用電吹風等。

六、學校消防安全要求

1、貫徹執行《消防法》,切實抓好學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工作。

2、制訂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計劃,指導教師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有意識地把消防安全滲透到學校教學中。

3、組建學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機構,並確定專人負責學校實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體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及時排除。

5、堅持經常檢查學校消防設備情況,保證設施齊備、完好、有效。

6、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要有防範措施,要有請示報告。

7、做到不組織未成年人蔘加滅火。

8、把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常規工作,並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七、物理、化學、生物實驗中的安全要求

1、實驗之前必須預習。認真學習有關實驗教材的內容,明確實驗目的,結合課文理解實驗內容和原理,搞清楚每一個實驗的步驟以及實驗注意事項。

2、做實驗以前,要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儀器是否乾淨,並將桌面上的實驗用品放整齊。

3、做實驗的時候要嚴格按照實驗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注意操作規範。如要進行自己設想的實驗,事先必須徵得教師的同意,聽從教師的指導。

4、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特別要謹慎、妥善地處理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5、實驗室所有的藥品不能跟手接觸,更不得品嚐藥品的味道。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藥品任意混合。用剩的藥品應該交還實驗室,未經教師允許,不能將藥品帶出實驗。

6、濃酸(如濃硫酸、濃硝酸、濃鹽酸等)和濃鹼(氫氧化鈉濃溶液、濃氨水等)具有強腐蝕性。不要讓它們濺在面板或衣物上。

7、可燃性氣體(如氫氣、一氫化碳等)與空氣的混合氣體遇火容易發生爆炸,因此這些氣體的發生裝置要遠離明火。點燃可燃性氣體前,必須先要檢驗氣體的純度。

8、實驗時面板如被玻璃(先檢查傷口裏是否有玻璃片)或利器割傷,先用3%雙氧水消毒傷口。傷口深的要接受醫生的檢查處理。

9、使用加熱器加熱時要小心,萬一不小心而失火,一般的小火可用溼布或沙土覆蓋着火的物體。火勢大時可使用泡沫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着火時,應先切斷電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

10、安裝照明電路,應仔細檢查使用的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11、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12、保持實驗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愛護公共財物和儀器設備。注意節約藥品、煤氣和水電。

13、實驗時,要認真地和耐心細緻地觀察實驗現象,將觀察到的現象和實驗數據,實事求是地隨時作好記錄。

14、實驗完畢後,將實驗裝置拆開,把廢液和廢物倒在指定的容器裏,然後把儀器洗乾淨放回原處,做好清潔整理工作。

八、防汛工作要求

1、防汛期間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充分準備,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應急預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確保安全度汛。

2、學校每年6月初檢查、督促落實防汛措施,特別是危房、校舍的加固整修。

3、在汛期內,當市、縣有關部門發佈(通知)風力8級以上;日雨量50.1毫米以上;風暴潮達5.20米以上時,學校防汛小組的成員必須到位,要加強值班。

4、當江海潮位預報有風暴潮時,學校應組織人員配合出防、巡邏,發現問題和隱患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5、當市氣象臺發佈有強熱帶風暴或颱風警報包括內部廣播、電話通知後,學校防汛小組成員要主動進入崗位,對本單位的危房、棚舍、門窗、避雷針、廣播線、電話線、行道樹等進行認真檢查,落實加固搶險措施。

6、當市氣象臺發佈颱風緊急警報包括內部廣播、電話通知後,學校要進行全面檢查,對住在危房內的人員及危舊校舍內的學生要採取應急措施及時撤離,根據就近安置的原則,認真切實地做好危房人員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

7、當發生重大險情時,學校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果斷決策,迅速組織人力、物力、認真做好受災師生的安全撤離工作,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8、一旦遭到百年一遇潮位加十二級強風暴等特大災害時,學校要堅持以人爲本,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重點設施的安全爲宗旨,根本縣防汛指揮部的命令,迅速組織人員按照老、弱、並殘、婦、幼、後青壯年的秩序,撤離至距一線大堤5公里以外的範圍內,有領導、有組織地另行安置好師生員工。

中學校園安全工作制度4

爲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照“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要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每週應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給校級領導,學校要在一小時內上報給中心學校;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在當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整改。

二、任課教師對學生的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中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領導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排除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三、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爲教學服務、爲師生服務的思想,爲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杆、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爲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4、總務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四、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值日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爲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爲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五、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活動。

六、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居委會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領導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外,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轄區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建立健全路隊護送制度,每天放學,由值周領導、值周教師和值日班主任護送路隊。

4、成立由校委會成員爲隊長的護校隊。護校隊在上、下午放學時間,特別是一區在夜間密切巡視校園及周邊環境,處理所發生事件。

5、教育學生善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七、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是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中學校園安全工作制度5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校園值班人員及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爲:“某某學校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校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公路十字路口、校門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學校班子成員爲主,除組織疏散的老師外,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各級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現場教職工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樓道疏散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其它樓層或操場),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