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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莊環境衛生保潔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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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村莊環境衛生保潔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村莊環境衛生保潔制度範本

村莊環境衛生保潔制度範本1

爲提高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能力,構建一個衛生、文明、和諧的居住環境,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村實際,經村民代表提議,村委會研究透過,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透過,制定如下約定。

一、本村內所有居住者對本村的環境衛生負有監督、保潔責任,嚴禁在大街小巷、門前屋後等公共區域堆放垃圾、雜物、廢料,亂倒污水。違者第一次罰款10元,由村委會或衛生監督員現場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清掃乾淨;第二次罰款30元,強制其清理乾淨,並給予書面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罰款50元,並書面寫檢查公示。

二、本村內所有居住者要嚴格遵守垃圾定點處理制度,各家各戶的垃圾應按時倒入指定位置,不準亂丟、亂倒、亂堆、亂放。違者每次罰款10元,並負責清理乾淨。

三、建築用的砂、石、灰等各種材料,如需要在路邊堆放的,要做到:不影響交通;加強材料管理,經常打掃;施工完畢及時處理運走。如造成污染者罰款50元。

四、村內不準佔道經營、亂擺亂賣、亂拉標語、廣告等,違者罰款30元,並負責清理乾淨。

五、村內無污水橫流、溝渠無漂浮物、做到水清渠淨,禁止在溝渠、水源內傾倒垃圾、污水、雜物,違者每次罰款20元,並責令其清掃乾淨。

六、充分發揮村內的標語、專欄、板報等宣傳陣地,宣傳衛生常識、羣衆普遍關心的衛生熱點問題、傳染病的防治等知識,普及與健康相關知識。

七、嚴禁任何個人非法制造、經銷、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兇器和危險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種藉口誘導羣衆到機關、學校、企業、村民委員會辦公地、他人住宅起鬨搗亂、鬧事、製造事端,不得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八、嚴禁小偷小摸,反對迷信活動,嚴禁利用迷信活動造謠惑衆、騙取財物。違者由村委會代強制制止或依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九、不偷拿國家、集體、他人財物,不損毀集體公共設施,不亂砍濫伐樹木。違反者,或作價賠償、或予以修復和補種,情節嚴重,損失重大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嚴格執行信訪條例,不得違法違規上訪。

十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計劃生育政策的規定,公民必須實行計劃生育,做到少生優生,樹立科學、文明的婚育新觀念。

十二、本村規民約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三、本規定的解釋權村民委員會所有。

村莊環境衛生保潔制度範本2

第一條 爲鞏固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治理成果,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村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由鄉人民政府統一領導,鄉村分級負責,鎮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牽頭管理。

第三條 村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實行鄉村分級負責,專業管護,隊伍管理與農民羣衆自行維護相結合的'辦法。村容村貌管理

第四條 村莊在入村口有標準村名標識,村莊街道整齊潔淨;臨街住戶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家庭廁所一律設在庭院內,有條件的村莊可規劃出柴草堆放點,集中統一存放;沒有條件的村莊,柴草一律垛放在農戶庭院。

第五條 村莊內實施建築要按照鄉村總體規劃進行。住房要統一標高,房基基本保持水平一致。

第六條 村莊內住房建築施工時,現場材料、機具等應堆放整齊,不得侵街佔道,影響交通。建築施工的建築廢墟以及廢棄傢俱等大件垃圾由施工單位或個人及時清運至指定地點,不得倒入生活垃圾存放點或垃圾箱,建築垃圾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第七條 村莊內不準亂貼標語、張貼廣告、亂設廣告牌匾、懸掛有礙村容村貌的物品。

第八條 村莊內有排水設施,有垃圾集運點,有公共廁所,無污染源。

第九條 家禽家畜一律圈養,引導養殖戶逐步向養殖小區集中。

第十條 農戶庭院柴草、雜物擺放整齊有序,院內、室內乾淨整潔。村莊道路、巷道管理。

第十一條 村莊道路、巷道由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管護。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道路,不得佔道打場曬糧,不得阻礙交通。道路兩側的公共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畜舍或其它設施。

第十三條 連村路及村內街道要保持路面清潔,平坦、完整、暢通,路肩的寬度要一致。

第十四條、村莊道路、巷道管護人員對村莊道路、巷道實行定段責任制,並簽定合同。管護人員按鎮村要求或合同約定履行職責。

第十五條 村委會要經常對村莊道路、巷道管理狀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樹木花草及文體設施管理

第十六條 村莊的樹木花草和文體設施由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管護。

第十七條 綠化管護人員要及時進行澆水、防蟲、施肥、修剪等,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樹木花草進行檢查,做到不缺株、無人畜損壞。對缺株、折損或被人畜損壞的,要及時報告,並進行補栽。

第十八條 綠化管護人員對樹木、花草實行定段責任制,並簽定合同。管護人員要按鄉村要求或合同約定履行職責。

第十九條 文體設施管護人員要定期對文體活動器材和設施進行修護,確保設施完好無損壞。

第二十條 村委會要對綠化樹木、花草、文體設施管護狀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由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