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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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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技術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技術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技術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館內部實行三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落實館、部門、小組三級管理制度。

2、圖書館設立消防安領導小組,組長由館長兼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全館的消防安全工作。館內設1-2名消防安全員承擔全館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安全員須經保衛處消防安全部門培訓認證後上崗。

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職責: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條例;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各部門有關人員必須每天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整改、排除,並及時向相關領導彙報。

5、館內的消防安全器材的安置配備由校保衛處設計和保障。館辦負責組織館內安全工作小組定期監督消防器材的情況。館內工作人員發現消防設備遺失、過期應及時報告館辦,館辦負責向保衛處報告並監督其重新配備。

6、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菸用火及使用高功率的電器設備。

7、各部門各崗位人員必須注意電氣設備的安全使用,做到正確操作,人離電斷。

8、爲保障館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下列行爲:佔用疏散通道;在開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爲。

9、定期對館內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0、各部門及安全員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詳細記錄,定期上交,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11、各樓層工作人員及安全員必須堅持執行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在位;各樓層的樓梯消防門是否通暢;電梯是否正常執行;各樓層工作人員是否在崗,有沒有可疑人員出入;其他安全情況。各樓層當班人員必須管理好通往各層西區的通道門鑰匙,遇緊急情況能立即開啟通道門。

12、館內員工應熟悉館內的消防設施,如煙感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按鈕、應急燈、疏散指示燈等。

13、如發現火災,應保持冷靜,首先致電保安部門,內線撥打xxxx,外線撥打xxxx,然後採取措施將火勢控制在最小範圍內,並組織讀者有序撤離。注意不要使用電梯(如遇電梯故障被困,請撥打求救電話xxxx),不要忙於收拾個人或圖書館物品,儘可能幫助待援人員,尤其是傷殘者。

二、防盜管理

1、全館工作人員應保持高度的責任心,做好本職工作,並預防各種盜竊行爲的發生,維護館內的財產安全。

2、本館工作人員出入門禁,尤其是一樓員工通道時要注意門是否鎖好,如遇門鎖故障或有可疑人員出入,應主動報告保衛部門或館辦公室。

3、二樓服務大廳是讀者進出的主要通道,門禁保衛人員應嚴格把關,工作人員也應堅守工作崗位;二樓大廳通往演講廳的通道平常不開放,特殊情況下如有需要經領導同意方可開啟。

4、各個樓層的當班工作人員上班時應檢查各處門窗是否完好無損。下班之前確定讀者全部離開後,鎖好辦公室及辦公室工作臺、關閉計算機及其他電器,並做好記錄方能離開。

5、五樓電子閱覽室以及二樓檢索區是重點防盜區域。工作人員除了定期維護以外還要注意檢查計算機是否完好無損,有無配件缺失現象,如發現丟失應立即上報相關領導或負責人,並做好記錄,維護被盜現場。

6、流通及期刊部書刊借還處的計算機僅供工作人員專用,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區域內,工作人員應妥善保管密碼,不告訴無關人員。

7、各樓層當班人員及保衛人員應定時在各個樓層巡邏檢查,特別在下班前更要加強巡查,確保沒有外來人員逗留館內。

8、監控室保衛人員應密切注意各個樓層的動向,特別是下班時間更要嚴密注意。

三、計算機使用及網絡安全管理

1、館內電腦應使用正版電腦軟件。任何人不得利用館內計算機網絡和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館內設立計算機安全保密及網絡安全資訊管理小組,成員由館長、館辦、資訊技術部負責人及技術骨幹、各部門主任組成,負責監督、檢查網絡安全保護管理以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由組長負責或指派專人負責審覈本館上傳學校網絡及本館網頁的資訊內容。

2、本館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工作由館內負責計算機技術的專門人員負責。技術人員具體工作範圍和職責安排需服從館內總體安排,相關工作人員需密切配合,保證圖書館計算機的正常執行。

3、計算機技術人員需定期對電子閱覽室、檢索區、影像區的計算機進行系統優化及維護保養,清查病毒,並做好記錄。對於消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時找出解決方案,發現反動、色情及其他有害資訊應當在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後及時處理並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極其嚴重者須向公安機關報告。

4、計算機技術人員應定時檢查各個樓層的計算機執行是否正常,對有問題的計算機及時檢視原因,排除故障,及時解決各個部門報告的計算機故障。

5、技術人員在工作終端要進行計算機使用的監視,以及計算機病毒的監測,加強防火牆和殺毒軟件的管理和升級。

6、借閱系統的工作計算機不得允許外來人員使用。管理人員必須保管自己的機器賬號和密碼,定期更換密碼,確保機器的安全使用。

7、館內工作人員應引導、監督讀者遵守館內計算機使用規則:

1)嚴禁擅自開啟或拆除機箱鎖,不得隨意拆卸機箱和拔除網線及其他附屬設備。

2)讀者不得隨意刪改原程序及進行其它破壞行爲。禁止使用駭客軟件,不得使用和安裝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

3)禁止網上玩與學習無關的遊戲。

4)不得私自設定開機密碼和重裝計算機系統。

5)讀者不得利用館內計算機瀏覽反動、黃色網頁及下載色情、淫穢、不健康的文字和圖片;不傳播不良的言論、資訊以及進行其他違法行爲。

6)爲防止計算機受到病毒感染,讀者不得在館內計算機上使用軟盤、優盤等外部存貯設備。 館內工作人員上班時間應在計算機使用區定時巡視,對破壞計算機安全的行爲予以制止。對嚴重違犯本館規定的讀者,有權制止或終止其上機權利,有責任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讀者教育、查處、登記,並給予相應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照價賠償,生成連帶責任或糾紛的要有關部門及當事人報所在部門處理。

8、館內從事施工、建設等維修工作,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館內凡涉及計算機佈線及網絡的施工,事前應報告館辦,由館辦負責協調安排資訊技術工作人員跟進保障線路和網絡安全。

四、人身安全管理

1、人身安全是館內工作正常開展和保障讀者切身利益,應該保持正確的認識和高度的責任心,保證館內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

2、館內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應定期巡視樓內各個地方,有無異常事情發生,下班之前要求所有讀者安全離開,在讀者全部走完後,工作人員再關好門窗,關照明設備、空調等,方可離開。晚班工作人員離崗時儘可能結伴而行。

3、如館內發生有工作人員或者讀者身體不適,應及時檢視情況,需做急救的立即請醫護人員進行救治,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請求醫療救助。

4、如館內發生自傷或傷人、搶劫、鬥毆等惡劣刑事事件,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上級領導、保衛部門或撥打校園報警電話55110,情節嚴重、緊急時應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需要急救的撥打120。

5、館辦負責協調總務等有關部門做好飲水機、電梯的檢修、維護、保障工作。任何員工發現有故障或異常情況均應視情況採取應急處理並立即報告館辦作進一步處置。如遇電梯故障被困,請撥打求救電話55110 。

五、防漏、防鼠害、防蟲、防黴管理

1、各樓層工作人員要每天檢視門窗是否完好,天面、牆面是否有滲漏。下班之前確保門窗關嚴,以防雨水滲漏。確保衛生間、自動飲水機的龍頭關好。

2、各樓層工作人員每天要做好圖書保潔修繕工作。定期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在館內噴灑殺蟲劑,減少蟲害;採取措施在各個樓層放置滅鼠設施,防止老鼠對辦公設施及圖書的損害,在進行殺蟲、滅鼠害藥物投放前,要告知工作人員和讀者,確保人身安全。

3、保持館內空氣的流通,把室內的溫度調節至保護圖書及設備的有效範圍內。

4、工作人員及讀者勿將食物留在館內辦公室或工作臺。保潔人員要定時收拾垃圾箱和垃圾筐,確保清潔衛生。

技術管理制度2

做好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是關係到我係教職工生命安全與國家財產免遭損失的重大舉措。系各級領導必須將技術安全工作列入本職工作範圍,實行崗位責任制。爲確保我係教學、科研實驗工作的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系各級領導,必須把抓好技術安全工作放在與教學、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實驗室應設技術安全人員協助系領導做好本系的技術安全工作,並經常檢查技術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2、系各級領導必須經常對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安全和勞動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預防爲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認識。新生入學後應及時進行教學實驗、實習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覺遵守實驗室各種規章制度的習慣。

3、對從事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內容的實驗室,應按國家、學院及我係有關規定,制定出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細則,對從事上述實驗內容的人員應在系組織下進行安全技術培訓達到“應知”、“應會”,經考覈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4、實驗室要做好工作環境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

5、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等有關安全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定期檢查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要經常對師生開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6、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污染環境。

7、凡對外進行各種測量、測試並出具公證數據的實驗室(重點實驗室)都要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國家技術監督局的規定,進行計量認證。計量認證工作經我院主管部門組織對實驗室驗收合格後,由計量行政部門負責計量認證。

8、各實驗室因工作需要改變電力設施者,必須按照我係制定的《實驗室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執行。

9、對一切因違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按情節分別追究實驗室及系主管領導的責任。

技術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確保安全優質供水,嚴把各工序質量關,及時整改出錯環節,嚴格按照工藝技術要求,保證出廠水水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絮凝沉澱池工藝技術要求

第二條 嚴格控制執行水位,防止池面水位淹沒指型槽,甚至產生溢流。

第三條 定期進行排泥工作,排泥週期根據原水濁度和排泥水濁度確定。

第四條 沉澱池的出水應設定質量控制點,濁度指標一般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條 沉澱池的停止和啓用操作應儘可能減少濾前水的濁度波動。

第六條 合理確定排泥區間和排泥時間,既要排清積泥,又要防止排清水。

第七條 藻類繁殖旺盛時期,可採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八條 定期清洗濾前水濁度儀,確保數據的準確性。

第三章 機械攪拌澄清池工藝技術要求

第九條 機械攪拌澄清池宜連續執行。

第十條 機械攪拌澄清池初始執行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執行水量爲正常水量的50%~70%;

2、 投藥量應爲正常執行投藥量的1-2倍;

3、 原水濁度偏低時,在投藥的同時可投加石灰或粘土;或在空池進水前透過排泥管把相鄰執行的澄清池內的泥漿壓入空池內,然後再進原水;

4、 第二反應室沉降比達10%以上和澄清池出水基本達標後,方可減少加藥量,增加水量。

5、 增加水量應間歇進行,間隔時間不少於30分鐘,每次增加水量應爲正常水量的10%-15%,直至達到設計能力。

6、 攪拌強度和迴流提升量應逐步增加到正常值。

第十一條 短時間停用後重新投運時應符合以下規定:

1、 短時間停運期間,攪拌葉輪應繼續低速執行,防止泥渣下沉。

2、 重新投運期間,攪拌葉輪應繼續低速執行,防止打碎礬花。

3、 恢復執行量不應大於正常水量的70%。

4、 恢復執行時,宜用較大的攪拌速度以加大泥渣迴流量,以增加第二反應室的泥漿濃度。

5、 恢復執行時應適當增加加藥量。

6、 當第二反應室內泥漿沉降比達到10%以上後,可調節水量至正常值,並減少加藥量至正常值。

第十二條 機械攪拌澄清池在正常執行期間每2小時檢測第二反應室泥漿沉降比值。當第二反應室內泥漿沉降比達到或超過20%時,應及時排泥。沉降比值宜控制在10%~15%。

第十三條 機械攪拌澄清池不宜超負荷執行。

第十四條 機械攪拌澄清池出水口應設質量控制點,出水濁度指標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十五條 藻類繁殖旺盛時期,可採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十六條 定期清洗濾前水濁度儀,確保數據的準確性。

第四章 斜管沉澱池工藝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必須做好排泥工作,保持排泥閥的完好、靈活,排泥管道的暢通。排泥週期根據原水濁度和排泥水濁度確定。

第十八條 啓用斜管時,初始的上升流速應緩慢,清洗時應緩慢排水。 第十九條 斜管表面及斜管管內沉積產生的絮體泥渣應定期進行清洗。 第二十條 斜管沉澱池的出水口應設質量控制點,出水濁度指標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章 v型濾池工藝技術要求

第二十一條 v型濾池採用均質石英砂濾料、礫石承託層,石英砂有效粒徑宜

爲0.9-1.3mm,不均勻係數宜爲k80<1.4,濾層厚度宜爲1.0-1.3米,濾池濾速宜爲10m/h以下。

第二十二條 當濾池水頭損失達到2.0-2.5m或濾後水濁度大於0.5ntu或執行時間超過48小時時,濾池應進行反衝洗。

第二十三條 反衝洗時需將水位降到排水槽頂後進行。濾池採用氣-氣水-水沖洗方式進行反衝洗,同時用濾前水進行表面掃洗。氣衝強度宜爲13-17 1/s.m2,歷時2-4分鐘;氣水衝時氣衝強度宜爲13-17 1/s.m2,水衝強度爲2-3 l/s.m2,歷時3-4分鐘,最後水沖洗強度宜爲4-6 1/s.m2,歷時3-4分鐘,濾前水錶面掃洗,強度宜爲2-3 1/s.m2。

第二十四條 執行時濾層上水深應大於1.2米。

第二十五條 濾池進水濁度宜控制在小於2ntu。濾後應設定質量控制點,濾後水濁度應小於設定目標值。

第二十六條 濾池停運一週以上,恢復時必須進行有效的消毒、反衝洗後才能重新啓用。

第二十七條 濾池新裝濾料後,應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溶液中浸泡24小時消毒,經檢驗濾後水合格後,沖洗兩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 濾池初用或沖洗後上水時,嚴禁暴露砂層。濾池應每年做一次20%總面積的濾池濾層抽樣檢查,含泥量不應大於3%,並記錄歸檔。

第六章 虹吸濾池工藝技術要求

第二十九條 虹吸濾池濾速宜控制在10m/h以下。濾速應保持穩定,不宜產生較大波動。

第三十條 濾池水位達到指定刻度或濾後水濁度超過0.8ntu時,濾池進行反衝洗。

第三十一條 反衝洗強度宜控制在14-16 l/s.m2;沖洗時濾料膨脹率宜爲30%-40%;沖洗結束時排水的濁度不宜超過10ntu。

第三十二條 濾池執行中,濾層上水深不低於1.5米。

第三十三條 濾池進水濁度宜控制在2ntu,濾池應在過濾後設定質量控制點,濾後水濁度宜控制在0.5ntu以下。

第三十四條 濾池新裝濾料後,應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水中浸泡24h消毒,並應經檢驗濾後水合格後,沖洗兩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條 應每年對濾池做濾層抽樣檢查,沙層含泥量不應大於1%,煤層含泥量不應大於3%,並應記錄歸檔。

第三十六條 濾池停用一週以上時,應將濾池放空;恢復時,必須進行反衝洗後才能重新啓用。

第七章 消毒工藝技術要求

第三十七條 消毒劑選用液氯,加氯採用遊離氯形式消毒,消毒時接觸時間應大於30分鐘。

第三十八條 當水廠供水範圍較大或輸配距離較遠時,出廠水餘氯宜以化合氯(氯胺)爲好,以維持管網中的餘氯,但出廠水氨氮值仍應符合水質標準。

第三十九條 消毒劑加註管應保證一定的入水深度,防止消毒劑外溢造成浪費和污染環境。

第四十條 加氯自動控制可根據各廠條件自行決定。

第四十一條 消毒必須設定消毒效果控制點,各控制點每小時檢測一次或自動監測,餘氯量要達到控制點設定值。

第四十二條 液氯的氣化應根據水廠實際用氯量情況選用合適、安全的氣化方式。

第四十三條 利用電加熱時,周圍環境溫度應控制在安全範圍。

第四十四條 採用真空式加氯機和水射器裝置時,水射器的水壓應大於0.25mpa。

第四十五條 加氯的所有設備、管道必須用防氯氣腐蝕的材料。

第四十六條 加氯設備(包括加氯系統和儀器儀表等)應按該設備的操作手冊(規程)進行操作、維護。

第八章 清水庫工藝技術要求

第四十七條 清水池應安裝液位儀,宜採用在線式液位儀連續檢測。 第四十八條 嚴禁超上限或下限水位執行。

第四十九條 檢測孔、通氣孔和人孔應有防護措施,以防水質污染。 第五十條 清水池應定期排空清洗,清洗完畢經消毒合格後,方能蓄水。清洗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

第五十一條 清水池的排空、溢流等管道嚴禁直接與下水道連通。

第五十二條 保證清水池四周的排水暢通,防止污水倒流和滲漏至池中。 第五十三條 清水池頂不得堆放污染水質的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四條 清水池頂種植植物時,應監測池頂的防水性能。

第九章 投藥工藝技術要求

第五十五條 淨水藥劑採用聚合氯化鋁,所用藥劑必須經檢驗、檢測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十六條 投加量一般應以當日原水進行的混凝攪拌試驗推薦值爲參考數據進行投加,並依據其混凝效果進一步調整,確定合理的加註率。

第五十七條 投加淨水藥劑的濃度,可根據生產工藝、藥劑種類和計量裝置的需要進行配置,計量投加。

第五十八條 所投藥劑在原水中應快速、均勻混合。

第五十九條 淨水藥劑的投加點,應根據不同藥劑的特點和對混合強度的'要求及其在制水工藝中的作用,選擇適宜的投加點。

第六十條 投加量應科學合理,以確保沉澱水濁度小於2ntu爲基礎,也不宜過量投加,防止沉澱池出水區泛礬花。

第六十一條 投加曲線應根據原水水質變化而變化,投加量根據原水水量和濁度變化即時調整。

第六十二條 當原水含有較多有機物或其它酚類物質時,應增加投加量。

技術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強化生產管理,建立最佳的生產秩序,使生產管理科學化、標準化、規範化,達到產品質量佳、消耗低、效益好的目的,確保公司的生產活動持續、穩定、可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公司生產管理,即從計劃安排、原料進廠、生產過程到成品出庫的生產全過程。

第三條製造管理部是負責全公司生產管理的職能機構。公司生產管理分兩級:一級生產管理爲製造管理部,二級生產管理爲生產廠。二級生產管理必須服從一級生產管理指令,並建立二級生產管理辦法。

第四條生產管理的各環節、各工序必須遵循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提高質量、降低成本,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總目標,做好各項平衡,使其相互銜接、相互協調、緊密配合,組成一個完整有效的生產管理體系。

第二章管理職能

第五條管理職能

1、製造管理部負責公司原燃料採購、物流運輸、生產、成品銷售和技術質量、能源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總體生產組織、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牽頭公司年度、月度生產作業計劃的制訂與實施,負責日常停產檢修計劃審批。

2、工程部負責公司生產設備與備品配件的計劃、採購和管理,負責公司檢修計劃的制訂和實施,負責公司安全和計量管理。

3、運輸部負責碼頭生產經營管理和公司運輸計劃的實施,以及本區域的設備和安環管理等。

4、生產廠負責生產區域的生產、技術質量、設備和安環管理等。

第三章生產、能源計劃管理

第六條協調公司日常生產,負責公司總體生產、能源計劃管理與跟蹤實施、牽頭制訂與實施公司年度和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生產廠日常生產配比審批下發以及日常檢修計劃審覈,負責原燃料和能源介質總體平衡工作,負責生產和能源數據的統計、分析和歸檔管理工作。

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是公司生產的指導性檔案,是對公司本年度生產的宏觀安排,由製造管理部牽頭,運輸部、生產廠、財務部等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參與制訂,經公司領導批准後下發給全公司各部門實施。

第八條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包括三個月的滾動計劃)是公司日常生產管理的依據,是公司生產任務的統籌安排和考覈依據。月度生產經營計劃以公司的年度計劃大綱爲依據,結合年度大中修安排,由製造管理部負責制訂,經公司領導批准後下發給全公司各部門實施。

第九條工程部每月20日前將下月“公司大中修計劃”(包括三個月的滾動計劃)報製造管理部,作爲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安排的依據;每年11月15日前將下年“公司大中修計劃”報製造管理部,作爲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安排的依據。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收到公司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後,要嚴格按照計劃組織實施,並制訂出本單位的具體運作計劃。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計劃一般不作調整,當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計劃無法執行,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由製造管理部下達更改計劃,並通知相關單位執行。

第十二條每星期五上午10時,由製造管理部主持召開生產主辦周例會,協調解決生產經營計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碼頭部、生產廠、工程部及製造管理部各相關主辦參加

第四章生產調度管理

第十三條因目前公司生產流程較短,故只設立一級生產調度機構,即製造管理部值班室,是代表公司主管生產領導組織、調度,指揮公司日常生產。

第十四條製造管理部值班室職責

1、實行四班三倒制,每天24小時監控公司生產動態,根據生產系統最優化、效益(率)最大化原則以及上級領導安排,認真組織、調度、指揮公司生產,確保生產過程的穩定、順行和可控

2、負責當班生產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生產過程突發事件的總體協調、跟蹤、管理和彙報工作;

3、及時傳達上級領導的指示和生產安排,並負責檢查貫徹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4、透過與內、外部進行協調,認真搞好當班水、電、氣(汽)等能源介質的平衡調度工作,檢查掌握大宗原燃材料進貨、消耗及庫存情況,確保生產連續性;)

5、負責日常計劃檢修時內部單位之間或內部與外部各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並及時跟蹤日常檢修計劃的準備和進展情況。

6、認真做好記錄,填寫好“製造管理部值班室交接班本”和“製造管理部值班室記錄本”,每日7時前編制好前一天的“生產日報表”。

第十五條運輸部和生產廠值班作業長負責本流程的生產組織工作,在組織、指揮本單位日常生產時,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製造管理部值班室彙報。正常情況下,當班生產情況應在下班前30分鐘彙報,當日生產情況應在次日3時前彙報。

第五章日常停產檢修計劃審批管理

第十六條日常停產檢修計劃審批管理原則

1、日常停產檢修計劃審批總體原則:輔助從屬於主體、相關單位聯合、公司效益最大化。

2、日常停產檢修,按規範程序進行報批;檢修的組織單位要妥善處理好生產與檢修之間的協調關係,實現生產執行穩定、有序、可控。

第十七條日常停產檢修計劃的報批,日常計劃停產檢修的申報:各單位日常停產檢修要有預見性和前瞻性,務必做到事前有計劃。

1、各生產單位對提前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申報的計劃檢修,審批流程:生產單位工程部製造管理部

生產單位,並由製造管理部傳閱其它相關單位。

2、各生產單位對於在48小時內申報的計劃檢修,審批流程:生產單位制造管理部生產單位,並由製造管理部傳閱工程部及相關單位。

3、各生產單位對停產8小時(含8小時)以上的計劃檢修,要求提前48小時請示;計劃停產檢修4至8小時(含4小時),要求提前20小時請示;計劃停產檢修4小時以下,要求提前16小時請示。

4、各生產單位對4小時(含4小時)以上的計劃檢修用OA形式申報,經制造管理部協調、平衡和批准後,方可進行。

5、各生產單位對4小時以下的計劃檢修可按規定提前16小時電話請示製造管理部領導,由製造管理部通知當班調度執行。

6、動力能源系統的停產檢修計劃一律透過OA系統報批。

7、遇到計劃停產檢修的申報時間在節假日,透過OA系統無法辦理,可先向製造管理部領導申請計劃停產檢修,事後按規定程序補辦審批手續。

第十八條製造管理部值班室對各單位的檢修事項進行全程跟蹤、協調,對於檢修單位提出需協助解決的事宜,應主動積極給予幫助。

第十九條製造管理部或檢修單位結合生產執行的實際情況,可對停產檢修的起始時間作適當的調整。

第二十條各單位嚴格按申報時間組織好檢修工作,允許超時或縮短檢修時間誤差10%。

第二十一條檢修單位在設備停產和檢修具備復產條件時,應在20分鐘以內向製造管理部值班室彙報。

第二十二條非計劃停產檢修的單位,應在20分鐘以內向製造管理部值班室彙報。

第二十三條製造管理部值班室在值班記錄本中詳細記錄各單位停產檢修的情況,並在每天的早調會上進行彙報。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大、中修的計劃準備和實施由工程部負責,製造管理部配合。

第六章採購銷售管理

第二十五條負責公司原燃料、生產資財採購,產品銷售、庫存管理及清盤庫工作,原燃料消耗、廢棄物控制及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第二十六條面向市場、實時掌握市場原燃料供應和成品需求情況,並定期同內部相關部門和單位交流用戶對我公司產品質量的反饋資訊及合理化建議。

第七章物流料場管理

第二十七條負責從原料-成品整個運輸環節管理、對口碼頭相關聯絡工作、與原料、成品運輸船隊聯絡、費用結算、業務洽談等相關工作,負責廠內物流協調、平衡工作,負責與生產輔料運輸部門各項業務聯絡工作

第二十八條負責日常船期、運輸計劃的制訂、下發和組織實施,相關單位收到計劃後,嚴格按計劃執行,以利於協調內、外部運輸關係,保證物流通暢。

第二十九條根據各業務單位需求安排稱量業務、負責編寫司磅操作及管理規程、計算機軟件的增加、修改、調整、備份管理、司磅數據統計、司磅設備點檢作業、編制司磅作業各類設備故障應急、緊急處理預案

第三十條科學管理原料場現有場地,合理堆放原燃料,既有利於原燃料的卸車和轉送,也有利於原燃料質量的追溯和轉運成本的降低。

第八章技術質量管理

第三十一條由於公司是新投產的生產流程,因此投產前必須建立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公司在生產理順並透過外審後,必須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執行。

第三十二條製造管理部負責公司質量活動的管理以及質量管理體系策劃的具體實施,負責質量管理體系日常監督檢查及考覈。

第三十三條各部門、生產廠負責職能範圍質量活動的策劃、實施、管理、日常監督檢查及考覈。

第三十四條製造管理部規定各種原燃材料、在製品、最終產品所執行的標準,並制定各產品的技術要求或技術質量管理辦法。各部門、生產廠根據產品標準、技術要求及技術質量管理辦法等檔案,編制本廠工藝技術及產品質量檔案,並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

第三十五條製造管理部及各部門對工藝及產品質量檔案執行情況進行兩級檢查監督,當上下工序間出現工藝條件矛盾時,製造管理部應進行工序間的協調。

第三十六條爲規範在製品及最終產品質量的判定,技術質量部制定相應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所有在製品、最終產品須按產品質量管理制度進行判定及統計。不合格品經批准或按相關檔案規定可作改判、降級、讓步使用或報廢等處置,但需做好記錄。

第三十七條製造管理部負責質量檢驗的管理,組織制訂質量檢驗管理制度,負責外購原(燃)材料、輔助材料、在製品、最終產品的質量檢驗。

1、檢驗策劃→採購(生產)計劃→監視、測量(取制樣、理化檢測等)→判定→合格品轉移和交付、不合格品處置→質量反饋→檢驗策劃

2、各採購(或自產)產品的檢驗管理部門組織採購(或生產)、使用單位策劃檢驗項目、頻次、檢驗標準或方法。新增採購(或生產)品種或新增、修改檢驗項目、頻次、檢驗標準或方法,由使用單位向檢驗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再由檢驗管理部門組織相關單位策劃檢驗項目、頻次、檢驗標準或方法。

3、建立相關的程序(或作業檔案)對外購原(燃)材料、輔助材料實施質量控制,檢驗合格後才能投入生產,不合格則進行處置(包括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和處置,處置主要包括拒收、降級使用、另外存放或放行等)。

4、產品的使用單位負責提出質量檢驗項目、頻次的需求,並跟蹤、反饋產品在使用過程中的質量狀況。

5、檢驗和試驗狀態分待檢、待定、檢驗合格、檢驗不合格四種進行標識。碼頭部負責外購原(燃)材料、輔助材料的標識,生產單位負責本工序產品的標識。

第三十八條以工序質量保證產品質量,各生產工序生產前必須建立相關的作業檔案(或工藝操作規程)並確保操作人員熟練掌握操作方法,並重點對生產過程的關鍵工序進行管理,對關鍵工序必須建立質量控制點實施控制。項目投產前由製造管理部組織相關的技術人員組成確認小組對關鍵工序進行確認,並對關鍵工序在安全、設備、工藝方法、人員、檔案管理、檢測設備及數據、工序銜接、統計技術應用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並按要求實施控制。

第三十九條生產過程有關的檔案、技術標準、工藝規程、記錄、通知、會議紀要等必須處於受控狀態,保持質量管理體系檔案現行有效。

第九章考覈

第四十條生產管理相關考覈.

1、年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完成率納入公司績效考覈辦法考覈。

2、對不服從製造管理部值班室統一調度和日常檢修安排的單位制訂具體的考覈辦法,並嚴格實施。

3、針對物流料場和技術質量制訂具體考覈方法,另行下發。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頒發之日起執行,試行一年後再根據執行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由製造管理部負責解釋。

技術管理制度5

1、勞動技術教室由專人管理, 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基本的勞動技術操作水平和保養能力。非勞動技術專業畢業的,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與處理意見。

2、勞動技術及其輔助設備和設施,要分類編號定位,逐一登記入帳。檔案、教學資料、軟件和財產檔案要及時整理歸檔,做到帳據齊全,帳物相符。要建立健全嚴格驗貨、損壞賠償、報廢審批等制度

3、勞動技術教室使用必須經管理人員的允許和登記,使用前後及時進行檢查。外單位人員使用一律經學校分管領導的批准,方可使用。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應及時查明並予以登記。師生因違章操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壞的,除作出檢討外,並酌情賠償。外單位人員借用如有損壞的照價賠償。

5、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由學校派人監督,既要清單,又要檢查質量。

6、指導教師應在勞動技術教室開放前辦好領取鑰匙手續,使用過程中應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禁止學生使用教師主機,用完勞動技術教室要正常關閉電腦和投影機,將鑰匙送交到電教網管中心,辦好歸還鑰匙手續。

7、要做好系統維護和設備保養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時開機;要嚴控外來磁盤和光盤的使用,定期進行病毒檢測和殺毒;重要檔案和軟件要有備份。妥善儲存好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單等有關檔案材料。

8、勞動技術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盜、防雷、防塵、防爆、防污、防高溫、防強光、防靜電設施,具備必要的勞動技術維護、保養工具和軟件,管理員負責室內設備的經常性檢查和維護,發現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或總務處進行維修,確保財產安全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9、勞動技術教室要建立工作日誌或周志,要建立勞動技術檔案,記載勞動技術的使用、保養、故障維修等情況。按要求做好課前準備,要督促學生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衛生,要求學生按操作規程操作。學生離室時,要檢查設備,填寫使用記錄;學生離室後,要做好設備和資料的整理工作。

10、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勞動技術教室,一般教師須經學校同意後按要求使用勞動技術教室,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拆卸勞動技術實施。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設備電源、電燈、窗簾,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對因未按規定要求操作、管理,造成設備損壞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教室內的所有設備及課桌凳,未經總務處同意,一律不得借出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