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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公章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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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社區公章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區公章管理制度範本

社區公章管理制度1

爲加強街道、社區印章管理,確保印章安全和正確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管理由專人負責。街道黨工委印章、辦事處行政印章由辦公室明確專人管理,各部門印章明確由各專幹專人管理;社區印章由社區書記(主任)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求政治素質高、工作原則性強,並報街道辦公室備案,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人員變更須經主要負責人批准。管理人員必須保證印章安全,隨時加鎖保管。

二、凡蓋章上報或對外的重要報告、請示、證明等,須影印一份留存備查;涉及重要性、敏感性的工作需用印章時,須經街道、社區主要負責人同意,街道辦公室、社區應作好規範記錄。

三、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履行印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印章。對所蓋文書必須認真審閱,謹慎把關,對不符合用章管理規定的檔案不得用章。如發現營私舞弊等行爲須制止,制止不了應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彙報。街道、社區對外發生經濟往來的文書,必須由街道、社區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方可用章。

四、用印要準確、仔細、正規,蓋出的各種印章要保證公章位置恰當,字組端正,圖象清晰。

五、嚴禁開空白信函,注意維護公章的權威。

六、印章不得交由當事人或非指定人員使用。確因特殊情況需移交指定管理人以外人員時,必須進行移交登記,接收人必須妥善保管並按登記用途用章。

七、印章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到特殊情況必須外帶使用時,經主要領導批准,進行嚴格借還登記,用完印章後迅速歸還。

八、印章如不慎遺失,應及時向街道辦公室報告備案;若印章損壞,應及時申請更換,不得私刻印章。

九、凡違反印章管理制度、私蓋印章或利用印章舞弊者,或因使用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追究相應責任;情節、後果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待崗、引咎辭職或辭退處理;構成違紀違法的,移送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員的紀律、法律責任。

十、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社區公章管理制度2

爲進一步規範村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推進村級事務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促進村級班子團結,維護農村、社區社會和諧安定,特制定如下村級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一、村(社區)黨支部印章由支部書記保管,村(居)委會印章由村(社區)主任保管。若因事外出辦事需帶印章,必須辦理印章移交手續,以免耽誤工作。

二、一般日常事務要加蓋印章的,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工作性質分別由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調查覈實並簽署意見後方可加蓋。

(一)一般性的蓋章事宜

1、婚姻狀況證明、遷入、遷出

①戶口遷入、遷出證明,必須提供結婚證,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或遷入、遷出必須的相關證明。經村(社區)書記、主任及村(社區)計生專幹簽字後方可加蓋印章。

②計生證明必須由村(社區)計生專幹出具證明後計生專幹本人簽字,並經村(社區)書記審覈後,村(社區)主任方可加蓋印章。

2、農(居)民建房應提供四鄰及村(居)民代表簽字的申請報告,經農(居)民建房具體責任人及村(社區)書記、主任覈實後簽字,方可加蓋印章。

3、上級主管部門常規性統計、財務報表上報等,由主管負責人或經辦人簽字確認後,交由村(社區)書記和主任覈實後直接簽字審批。

(二)關係全體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包含:

(1)宅基地審批;

(2)經濟合同的'簽訂(包括:出租土地、出租房屋、購置、變賣集體資產合同、協議書等);

(3)村(社區)集體借款、貸款及其擔保;

(4)村(社區)集體專項資金、大額資金的使用;

(5)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徵佔土地事宜;

(6)計劃生育指標審批;

(7)低保戶、困難戶等上報指標;

(8)土地確權方案的制定及收益分配方案的實施;

(9)其他村(社區)內重大事項。必須經村(居)民代表會議透過,村(社區)書記、主任簽字後並形成書面材料,移交鎮包村(社區)責任人簽字同意後方可蓋章;需簽訂合同的,合同內容須經鎮司法所審覈後方可蓋章。

三、原則上不允許在空白證明、介紹信等憑證或便箋上加蓋印章。特殊情況必須經鎮包村(社區)領導批准,並指定用途,規定有效期限,方可用章。

四、凡屬村級重大事項要加蓋印章的,須經村(居)民代表會議或村(社區)兩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並經村(社區)兩委主要負責人共同簽署意見後方可加蓋。村級重大事項包括:經濟合同簽訂、土地發包、工程承包、土地轉讓或轉租、集體資產變賣等。

五、下述行爲不能加蓋村(社區)兩委會印章:

1、違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行爲;

2、事實不清或需要其他有關部門審查覈實的行爲,如戶口辦理、計劃生育證明等;

3、上級有關部門明令禁止或限制從事的行爲及其他不能加蓋印章的行爲。

六、印章管理人員職責

要加強對印章的保管,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保管,不得丟失、毀損印章。如出現印章遺失,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鎮黨委、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