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人員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問君 人氣:1.71W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人員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員管理制度(精選5篇)

人員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1、爲了規範對公司會計人員的管理,使得公司會計人員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較高專業技術水平,以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爲宗旨,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子公司、分公司對會計人員的選拔、任用和管理。

第二章會計人員的任職條件

1、公司會計人員實行定期輪崗制度,一般2~4年輪崗一次。

(1)外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部經理,一般3~4年輪崗一次。

(2)公司財務部的科級幹部,一般2~3年輪崗一次。

(3)一般會計人員,一般2~3年輪崗一次。

(4)出納員在同一出納崗位上工作滿2年者,必須輪崗。

(5)退休前兩年的會計人員原則上不再輪崗。

2、會計人員的具體輪崗時間,由財務負責人按照上述規定,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3、會計人員調動崗位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科長監交。

(2)科長辦理交接手續,由部長監交。

(3)部長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負責人監交。

(4)財務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三章附則

1、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和修改。

2、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人員管理制度2

1、爲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促進校園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覈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制度。

2、特種作業人員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特種作業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的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與本種作業相應的身體條件和相應的文化程度,並且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考覈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獨立作業。

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期限進行復審,複審不合格或未複審的,由市區安監局或質監局吊銷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繼續獨立從事特種作業。

在我校,特種作業指電工作業(含執行和維修),從業人員指電工。

4、電工必須負責合理、規範佈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徵得電工的同意。

5、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6、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儘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5、電工對師生髮現的報修的電器、電路,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6、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人員管理制度3

一、遵紀守法,遵守員工手冊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履行職責,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不做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三、上班穿工服、戴工號牌、儀表整潔、精神飽滿。

四、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五、服務態度端正,有較強的奉獻精神。

六、工作時間不準脫崗、串崗、大聲喧譁等。

七、未經許可,不得擅入住戶家中。

八、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戶或業主的錢物。

九、絕對服從上級的領導、團結同事、互相幫助。

十、愛護公物,損壞、遺失工具照價陪償。

十一、愛崗敬業,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十二、做好每日工做記錄。

人員管理制度4

一、項目主管工作職責:

1、在公司領導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物業服務的日常保潔管理工作的實施。

2、根據校園各時期的實際狀況,提出改進和提高物業服務工作水平的意見措施。

3、對公司和學校雙方負責和彙報工作,聽取學校的意見和要求,並在規定期限內改進工作。

4、負責召集各部門每月例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佈置工作任務,協調關係,就物業服務執行中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若發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崗位職責權限的應立即向公司和學校彙報。

5、進行巡視,對保潔的服務情況進行了解,每天檢查各個重點環節,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發生緊急事件時,立即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按應急方案制定的措施執行。對發生的緊急事件應在事後組織相關責任人員總結、學習,分析原因並寫出報告向公司和學校彙報。

7、統一協調本物業各員工的工作,並檢查其工作狀況和落實情況,負責對員工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定。

8、負責參與、組織每季的物業管理質量大檢查及配合作好質量管理體系評審的有關工作。

9、負責項目部內外部的溝通和聯繫,及時處理本物業的相關投訴,並向當事人通報處理意見和結果。

二、保潔服務範圍工作細則

1、保潔範圍:校領導室、會議室功能房、樓道、走廊、衛生間、操場等公共區域。

2、保潔工作要求:

對上述範圍進行清潔、保潔。不間斷巡掃,保持無果皮紙屑、無明顯痰跡、無污垢、無蜘蛛網,衛生間無尿垢、臭味、無垃圾堆放,無衛生死角。

A、每天對校領導室、會議室進行保潔;

B、做好會議室會前會後清潔衛生,並保潔;

C、樓道每天清掃,不定時進行巡查,保持無可視垃圾,樓梯扶手每週清洗一次,確保校園乾淨整潔;

D、衛生間、洗滌盆每節課上課後清洗一次,每週對衛生間用藥劑進行清洗一次,保持衛生間清潔無異味;

E、對操場每日清掃,不定時保潔,每週沖洗一次;

F、保持各樓層走廊乾淨整潔;

G、負責校園內垃圾的清理,日產日清,將垃圾送到垃圾庫傾倒;

H、服從管理、服從安排,完成學校和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服務人員違規處罰細則

(1)按時上下班制度

A、遲到5分鐘內處罰5元,10分鐘內罰15元,30分鐘內扣罰當天工資,30分鐘以上視爲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

B、中途脫崗發現一次扣罰10元,30分鐘內扣罰當月工資,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扣罰3天工資。

C、早退一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扣罰20元,1小時以上扣罰當天工。

(2)不假不到崗位處罰每次25元,並按曠工處理扣罰三天工資,連續3天(含3天)扣罰當月工資,並辭退。

(3)上班偷工減料,不清掃到位留下死角,發現一次扣罰50元。

(4)辦公室組織檢查時,達不到標準、不乾淨、不徹底一次扣罰10元。

(5)保潔服務時由於個人原因損壞物品、公共設施照價賠償,扣罰10元。

(6)對業主、來訪人員的詢問、不耐心、用髒話發現一次扣罰50元。

(7)對客戶投訴,經查實屬實者,按情節輕重處10元—100元罰款。

(8)向業主客戶索要小費者,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9)員工辭職須提前15天書面告知公司辦公室,經同意後方能離崗,否則扣罰半月工資。

人員管理制度5

一、報表回傳:

1、所有報表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的要求、及時回傳至公司。

2、報表要求字跡工整、認真,不工整、不仔細的視爲未交報表,一次罰款20元。

3、報表有不報者,除處罰責任人外,區域經理附帶50%的連帶責任。

4、《業務週報表》區域經理、業務主管都要回傳,業務主管的《業務週報表》可以沒有區域經理簽字網絡傳送。業務代表的《業務週報表》可以直接上報致區域經理。傳送《業務週報表》必須體現準確性數字。不報或者報告不清楚的一張罰款20元。

5、《月度生產計劃表》必須按規定時間回傳,正負準確率在75%,經過覈准後不報或者低於標準的,罰款100元。

6、《進場費》、《堆頭陳列費》等必須嚴格執行公司《關於市場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要求,否則不予受理,而且必須統一使用公司制定的的申請表格,否則不予審批。其他日常的申請如果沒有正規表格的用公文審批卡。

7、《競品動態表》每月25號要求所有業務人員嚴格上報至公司郵箱,凡是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報表者罰款50元,二次雙倍罰款,區域經理負50%的連帶責任。

10、《月度生產計劃》、《單口味統計》每月26號由配送部彙總完交給銷售內勤、市場部、銷售部、營銷總監各一份,每月30號銷售部給配送部下準確的下月生產計劃。

11、每月15號、30號各區域經理分別上報各市場經銷商庫存表至總部銷售內勤處。凡是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報表者罰款50元,二次雙倍罰款,

12、凡已經審批的檔案,要求區域經理必須留有存檔,以便將來進行帳務覈銷。

13、銷售內勤要對所有表格進行編號存檔,並負責對報表回傳進行落實、追蹤。

14、市場部每週一把促銷品的庫存以及發往各地促銷品的彙總以電子版的形式傳給區域經理和營銷總監,每月5號前市場部要把當月產生的費用詳單上報。

出差:

1、區域經理每月出差天數不超過15天,出差要填寫《出差計劃表》,經銷售部長或大區經理批准後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不予報銷,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2、出差業務人員在途中一律不允許逗留(除特殊原因外)不允許遊玩,更不允許藉機探親,訪友,否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作解聘處理。

3、業務人員出差按工作行程計劃嚴格執行,否則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向銷售部長或大區經理說明,同意後方可順延。

4、業務人員在異地要保證每日8小時工作制充分利用時間進行運作,否則出現一次罰款50―200元。

手機:

1、手機晚10點前不得關機,早7點以後必須開機。

2、月度關機一次扣除當月通訊補貼的10%,關機二次扣除當月通訊補貼的50%,連續停機、關機5次,扣除當月通訊補貼。

3、手機換號要及時彙報公司。

出勤管理:

1、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日8:00―17:30(具體時間可根據各區域情況進行調整)

2、遲到、早退:

遲到、早退15分鐘內依人資考勤標準一次扣除10元;

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按曠工處理。

3、曠工:

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曠工超過3天開除。

4、離崗:工作中發現離崗1次,按曠工1天處理,發現離崗3次被開除。

5、請假:在外人員請假需填寫假條傳至總部內勤處,報給綜合部備案,由總經理批准。